第二十七章

每一个奥特曼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挨打的小怪兽。

同理,每一个聪明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坏事的女人。

比如,唐明皇之于杨贵妃、吴三桂之于陈圆圆,小笨蛋之于我。

我把这样的定律叫做“英雄美人关”。

小笨蛋是不是英雄,现在忍辱负重装傻子以后能不能成就一番大事业我不知道,但是我却很乐意把自己捧上“美人”、“祸水”这样的位置,然后继续陪小笨蛋演戏。

男人,或许聪明,或许狡诈,或许腹黑,可是当他遇到心爱之人时就会变成彻彻底底的白痴。小笨蛋到底是怎么喜欢上本公主的我确实不得而知,但就眼前的现状来看,小笨蛋是真心相信我“笨”到了家,委实没有发现他半点破绽。我轻飘飘一句“相逢恨晚”的甜言蜜语就让他飞上了天,我甚至能看见这皮囊下面那双笑弯了的桃花眼,他或许一辈子也想不到本公主会起疑,更想不到我身边还有个玲珑剔透的小丫头淇儿。

后来经受害人安陵然自己阐述,他当时真是上了我的大当,彼时还孔雀一把,自信心蹭蹭往上涨了好几番——只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太太有魅力了,往日他碍于傻子的身份不好在我面前展示自己的个人魅力、文采、风度,现在借着文墨玉这皮囊,猴耍般地统统献了个尽。不过两三次见面,我就已倾倒在他的脚下,甚至道出“相逢恨晚”这样暧昧的字眼,这样的事情怎能让他不心潮澎湃?

我还记得当时小笨蛋一张脸眉飞色舞,嬉笑道:

“说不定……以前我真和公主见过呢?”

当时我并不觉得这是句暗示我的话,只含笑着垂眸,故作唏嘘。

“若真早就见过墨玉公子岂不是徒增伤悲,人生数载,如梦缘浅。”

小笨蛋听得约莫心中动容,只放了手中茶杯用湿漉漉的眼睛瞅我道:

“公主何解?”

我正欲开口,又想到这一出必是恶心到自己也起鸡皮疙瘩的肉麻话,这平时就不怎么稳得住的淇儿可别坏了我大事,待会儿若笑出了声,那我就真全盘皆输了。

我辗转去看淇儿,只见她把自己当透明地塞在墙角旮旯,脑袋凝视窗外,一副“外面风景很好很灿烂”的模样。

我定了定神,学着诗人悲春伤秋的样子道:

“若以前不曾邂逅,最多道一句天意;可若邂逅却错过,岂不是要我泪衫尽湿,泣怨那天意弄人?!”

我效仿千金小姐的姿态,勾了兰花指泪光盈盈地一手揽袖,一手去指天,恰到好处地把小笨蛋的注意力引到边儿去,不然淇儿浑身抽搐的样子就被看了去。

小笨蛋闻我一番言语,也是颇为震撼,一时半会儿竟说不出话来,只鼓大眼睛看我。

我这人,有个优点就是从不半途放弃,所以,我好心地把戏演了个全套。

我叹息道:

“事已至此,不瞒墨玉公子说,我的确对你有爱慕之心。可惜过不了多久,你就要做我的妹夫,什么叫有缘无分,廉枝今日才懂。”

小笨蛋似乎被雷劈中了天灵盖,张着嘴不能言语。估计是我过度得太快,一下子就从朦朦胧胧的“仰慕之情”跳跃到浓烈的“爱慕”,他有些受不住。也或许,他是在为另一个自己——小笨蛋安陵然伤心,娘子当着自己的面,跳墙出杏了。

我琢磨着这样沉默也不是个办法,于是火上浇了盆油。

我道:“墨玉公子不必为难,我告诉你这些就不是想要什么结果,但求心安。”

小笨蛋终于有了些反映,结巴道:

“你想要干什么?”

我抬头正视小笨蛋,生怕错过他脸上一丁点表情地道:

“求休书。”

话音刚落,小笨蛋的脸不出所料地扭曲了。

如果刚才小笨蛋的心是在油锅里滚烫地熬啊熬,那此刻怕是已被淋上了冰水,冒着烟,刺啦啦地不知冻热了。

我心里笑到肠子打结,面上却只能绞着手中的香绢,“我受够了穆王府的尔虞我诈,讨厌死了那个小白痴,更不想以后见你和月儿卿卿我我,所以我决定回阖赫国去。”

小笨蛋的脸越发扭曲,再这样下去,怕是这皮囊也要因严重扭曲而起皱掉下来了,本公主看着却是甚高兴。

小笨蛋现在很纠结。

相当纠结。

自己的老婆不用汉子勾,就分不清东南西北地扑进了别人怀里,别人不愿要,她宁愿回娘家也没想过好好和自己相公过下去,悲哀啊,失败啊,郁闷啊!哈哈哈!

我估计他的心已纠成了大麻花,滴了血,比脸上的表情要好看得多。

事后淇儿曾责备我,说本公主太过心狠。一见小笨蛋就知他原本是想慢慢以文墨玉的身份接近我,然后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打动我,当我真心爱上他这个人,不在乎外貌身份时,再揭露一切真相。

谁料,本公主完全就是副“荡-妇”加“花痴”的模样,一见英俊潇洒的文墨玉就毫不知羞耻地主动入怀,别说慢慢了解爱上他这个人了,我在喝过两次茶,就连别人家住哪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表了白,因此,也难免小笨蛋心里有些波澜。

不过,相信荒凉伤感大于喜悦。

所以,小笨蛋离开时脸色不大好看。

本公主却是,欢喜得紧。

这么久,都是被小笨蛋调戏愚弄,难得报次仇,自然心情舒畅,所以和淇儿打道回府的路上,本公主一直哼着歌。

淇儿胳膊肘往外拐,反倒替小笨蛋抱不平,啐我道:

“公主如此狠心,惹得少爷以为自己看走眼,伤透心,会遭报应的。”

我嘿笑着应付了两声,权当没听见。心里只道,就算遭报应,也是值得。

可我却没料到,报应来得如此之快。

淇儿出府,是正大光明买菜出来的,所以回去,自然也可以正大光明地走正门。

本公主……咳咳,是鬼鬼祟祟,收买了王妈妈,扮成小丫头偷偷跟在淇儿后面出来的。时运不济,回府时,恰巧赶上王府守卫换班,眼尖如刀的王管家守在了门口,我说什么也不敢从他眼皮子底下过。

所以,我选择了东院的狗洞。

首先本公主要澄清,这东院的狗洞不是我挖的。我嫁过来时,这洞就已经有了,我也是在很偶然很偶然的一次逛园中发现的。今日实在没了办法,只有借它用上一用。

淇儿先回了府,在内接应我,我也就抹了老脸,偷偷地溜进了小巷,到了东院墙外。正弯身准备爬之际,却听墙内窸窸窣窣一阵声响,顷刻那长满杂草的狗洞里就钻出只毛绒绒的狼来。

我定眼一看,啧了声,真是冤家路窄。

原来我一直以为这狗洞是小笨蛋挖的,现在一看才知,这里的主人居然是小畜生。

旺宅嘴里含着骨头,瞪着澄清的眼眸瞅我,似乎也很意外在这遇见我。

我往后退了步,默不作声。

这小畜生往日当着主人的面都嚣张到底,欺负我跟啃骨头似的自然,现在小笨蛋不在,它指不定怎么整我,所以,小心为上。

谁料,我退后一步,小畜生就得寸进尺地进一步,靠,这秉性,和他那个厚颜无耻的主人有什么区别?

可是彼时,孤狼寡人,我委实有些触这个长了獠牙,往日就对我横眉绿眼的小畜生,不得不又悄悄退了步。

小畜生见状,尖尖的银白耳朵耸了耸,向着我又是一步。

步子不大不小,恰是我刚才退的那么一寸之长。

我浑身寒毛倒竖,双股也开始有些打战,听说畜生吃食时是最惹不得的,就是最亲近的人也不能靠近,因为一靠近,畜生就以为你是抢食的。现在旺宅嘴里就含着香喷喷的骨头,我又在它的地盘晃悠,它莫不是把我当成“敌人”了?

就在我寻思之际,小畜生趁我不备,又向前跨了步,瞬间凑到了我跟前,我骇得就差点叫出声,可就在这时,旺宅却放下了嘴里的骨头,用鼻子将骨头拱了拱,凑到我面前。

我怔了怔,脑袋短路不怎么反应得过来。

敢情……小畜生是在向我示好,送我骨头吃?

我咂舌,低头去看旺宅,一双绿宝石般的眼睛对我甚是无辜地眨了眨,耷拉着的毛尾巴也惬意地甩了甩。

我大着胆子弯下身,手抖地摸向旺宅。

当手触及旺宅毛茸茸顺滑的脑袋之时,它居然没躲开,还撒娇似地蹭了蹭。

我大惊,又试探地摸了摸,啧啧,你还真别说,这小畜生真是长得油光水滑,要是做了狼皮大衣……呃~罪过罪过,小畜生亲近我,我怎么能想着加害于它呢?

我欢喜地拍了拍旺宅的脑袋,勾着嘴角道:

“小旺你乖,骨头留着吧,姐姐不要哦~”

我道,或许小笨蛋说得是对的,旺宅不是不喜欢我,只是对我的“爱”表达错了方式。

我正如此甜蜜地寻思着,就见旺宅的尖嘴突然咧了咧,似乎在笑,呃~不对,是讥讽,眼睛也弯弯的,煞是狡猾。

下一秒,小畜生就突然仰天长啸:

“嗷呜——”

“嗷呜呜——”

标准的狼嚎,没一会儿,就听墙那边有小丫头道:

“咦?是旺宅在叫吗?”

另一人道:“听着倒是像的,在哪呢?”

旺宅似乎听懂了两人的对话,叫得更加欢畅。

“嗷嗷呜呜——”

那丫头道:“啊!在墙外!”

“快快!把它捉回来,少爷最宠它,要跑了有几个脑袋也不够陪得。”

我脑袋灵光一闪,登时明白过来这是个阴谋。

小畜生放下骨头不是送给我,是方便嚎叫;嚎叫,是方便引人来。

我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直跳脚,听着墙内传来的慌乱脚步声,实在没了法,落荒而逃。

本公主生平第一次,因为一只狼而落荒而逃,真是……羞愧难当。

我告诉自己,此仇不报非君子。小畜生,你给我等着!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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