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是孤独的猎手

你听过死亡的声音么?

四月的某一天,我和叶重阳回到棉城,我们站在旧屋前,沉默得如同羔羊。黄昏把光线的颜色涂成蜜糖,可我闻不到任何甜的味道;充斥鼻息的,尽是些时光褪色之后的暗淡和苍白。我想起了这座院落曾有过的喧闹和寂寥,那时候我和叶重阳一起,在簕杜鹃树下藏起偷来的鸡蛋,阳光下,她抬起头望望天,眼睛里里藏掖不住的是对未来的窥探……它们像急遽的鼓点一样敲打着时光的耳膜,扑通,扑通,一不小心就将心撞出一个洞来。

棉城俯拾皆是的燥热将南方小城的残破天空笼罩起来,日影斑驳,人亦斑驳。

我身边的叶重阳穿着一件长及脚踝的波西米亚长裙,吊带装,露出削瘦的锁骨和纤长白皙的手臂,裙子上的花纹像被风吹乱的落叶,一点点卸下负重不堪的姿态耷拉着;她的头发扎成简单的马尾,没有戴墨镜,提着一个棉布质地的挎包,右边的耳洞上插着一小截银色的耳钉,没有化妆,肤色有些惨白,整个人沐浴在一片晕开的日照里。这样一幅打扮,并无惹人耳目之处,简单质朴,与三年前的她毫无相似之处,那时候的她眼神凛冽,看一眼就可以将你刺穿。那时候的我们,剑拔弩张恨不得对方去死。我不知道是我太久没见她了,还是我已经习惯了没有她的生活,我们之间离得那么近,近得我都可以看到她手臂上的血管和细微的绒毛,但心和心的距离却隔得很远。此刻我和她,就像隔着一江浑浊的水,江水流逝,把所有的仇恨所有的生老病死统统埋葬。

南方四月肆虐的热风吹过来,我的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我想起母亲临终前交给我的一只银手镯,她让我无论如何一定要拿给叶重阳。手镯是外祖母留给母亲做嫁妆的,现在母亲将她赠予叶重阳——不好意思,我用到了“赠予”,因为除了它,我再也想不到其他的词了。三年来,无论去到哪里,我都将它戴在身上,这一次回乡,是为了和叶重阳碰面,以便完成母亲的临终遗愿。手镯的纹饰很精巧,接合处是一朵锦葵,花瓣轻柔得似乎要掉下来,一只凤凰,绕镯子一圈,凤凰身上的羽毛毫发毕现,我不得不佩服雕镯子的师傅,将这般细致入微的纹饰刻入方寸之间,想必是花了一番功夫。手镯被我捏在手里,因为天热,掌心渗出了汗珠,手镯湿润如玉,贴着手心的温度。我正犹豫着要不要现在拿给叶重阳,没想到她先开口了:“我的东西呢?”她的语气一如既往,索求的时候没有退让的意味。我抬起头看她,没想到撞上了她的视线,有那么一秒钟的时间,我看到了她眼里的光,充斥着被晃荡的岁月洗涤之后的惶恐,那样赤裸裸没有掩饰的目光撞到我,一瞬间让我恍惚。尽管她故作镇定地看着我,我还是从她身上捕捉到了一丝的懦弱,我从裤兜里摸出手镯,递给她。

双手对接的时候,我迟疑了一下,才慢慢松开手指。叶重阳看出了我的不舍,她的嘴角翘起,显出恰到好处的弧度。我说:“她让我一定要交给你。”我一边说着,一边去推院子的大门。门“吱呀”一声,笨重而缓慢地打开了一条缝隙,我得以窥见它的概貌,尽管我闭着眼都能巨细靡遗地指出每一个角落。我在这里住了十几年,在此之前,这里还住着另一户姓陆的人家。这是我们棉城最常见的民居建筑形式,中轴线布局,进门是天井,再进去是中厅,两侧各有一间大房,整体布局近似于北方的三合院。

叶重阳拉住了我:“等等,我有话问你,说完了再进去。”

“嗯,问吧。”我刚踏出的左脚又收回来了,我脱下鸭舌帽,擦了擦额头的汗,然后将帽子握在手上。

“他……现在怎样?”

我冷笑了一声:“爸?可好着呢。不用你担心。”

很显然,她只是随便问问,心思并不在我的话上,嘴唇“噢”地张开了,却没有发出声音。

“重阳,”我叫她,十五岁之后我再也不喊她姐姐了,她的全名,念起来有一种抑扬顿挫的感觉,我真佩服我的父母,给她取个这么好听的名字,不像我,平平淡淡,念起来像白开水一般索然无味,“以后你还会回来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含糊不清了?这可不像你的风格。”我故意揶揄她,很不客气。

“有你给他们上坟就行。”

叶重阳的话让我愣了一下,我想,没错,这还是她,自从这个家支离破碎之后,很多东西对叶重阳来说已经无所谓了,无所谓得,无所谓失,无所谓生,无所谓死——叶重阳的话,就是对“无所谓”的最好注解。

明天就是清明了,这是母亲去世后我第一次回来扫墓,按照棉城人的旧俗,人死落葬需三年后方可扫墓祭拜。我可怜的母亲,长眠于后山之上如此久了,一定很寂寞很孤单吧?想到这里,我的心酸痛起来,我不禁看了看叶重阳,她并没有注意到我,她抬起手把大门推开。

天井漏下来的阳光,铺陈着,把屋檐上的旧瓦压住,一片碎影,无人清扫。天井正中央的大水缸裂开几道痕,灰黑色的缸体看起来脆弱无比,仿佛只要轻轻一碰,整个就会“哐当”一声摔个粉碎,水缸里的金鱼早就一命呜呼了,荷花也无人照料,早已枯朽,剩余几根干瘪的茎叶,像标本一样垂着,紧紧地贴着水缸外壁。时间让他们融为一体——才三年而已,曾经生气勃勃的院子,早已落得人去楼空的荒凉,只有北侧的那间小房,还透着灯光,旧式院落的坏处就在于采光的不足,大白天的,天井一片晃眼的日光,但小房却成了一个背光的洞窟。幸好还有灯光让我看到了一丝希望,不然这窒息的衰败场景会让我举步不前。我回过头看看叶重阳,她用手拍了拍天井沿上的台阶,撩起裙子的一角,像个孩子般席地而坐了。进门几步远的地方,小时候的那棵勒杜鹃还在,只是一树繁花无人赏识,粉色的花瓣被风一吹,簌簌作响,日光惨白,把一树的红花绿叶照得生疏。

我没有理会重阳,径自走向北侧的小房,这座院子唯一还住人的地方。我敲门,提高声音问道:“有人吗?”房间里很暗,虽然开着灯,但我看不到里面的家具摆设,门窗飘过来一阵油烟味,接着响起了脚步声,铁拉闸生锈了,斑斑锈迹看起来很脏,我的手不敢放上去。里面的木板打门开了,我先看到的是一双干瘦的手,接着才是整个人。婶婶从门缝里朝我探出头来,眼神呆滞,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她的嘴唇很白,没有一丝血色。看到是我,她的眼睛总算有了光:“啊!明生!你终于来啦!”婶婶的音调突然提高,与这座寂寥的院落显得格格不入。我呵呵地笑起来:“婶婶!认不出我啦?”

“哪会哪会。”说着她掏出钥匙,打开了拉闸的锁,干涩笨拙的滑轮和底座的铁杆相互摩擦,发出刺耳难听的声音,听得我浑身发麻。婶婶走了出来——挺着大肚子,身上的围裙还没有解下,这么久不见,她衰老了很多,完全不像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整个人干瘦,皮包骨头。细细的腿立于天井之中,像一颗长期缺水营养不良的植株,怀孕的肚子却出奇得笨重,和她瘦弱的身子极不协调。我看着她,说不出话来。我们站在空旷的天井里,互相看着对方,婶婶拉着我的手,声音颤抖着说:“你总算回来了。”话音刚落,看到我一脸惊讶的表情,又笑起来说:“想不到吧?呵呵,下个月就要生了。”

我立于天井之中,四方吹来的风,把时间带走,把回忆留住。我高考后,父亲执意要我随他搬离棉城,临走的时候,我让父亲把房子留给寡居的婶婶,父亲不同意,他挑起眉毛瞪了我一眼:“他们想都别想!”我知道父亲的意思,他和叔叔之间的恩怨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我和他争执了许久。“叔叔都死了,你还不让?婶婶那么可怜,况且还带着小简宁……”

“有什么好可怜的。他们可怜我就不可怜?”父亲的语气很激动,咄咄逼人。这便是我的父亲,总是和整个世界负隅顽抗,不妥协,不让步,对人对事,保持一定的距离冷眼观望。

我有一个叔叔,在我小的时候,他很疼我,印象中他留着青黑色的胡茬,身形壮硕,说话的声音很大,是个很有幽默感的人,他和婶婶结婚的时候,我才十岁,婚礼上父亲向他敬酒,两个人抱着,一边喝酒,一边痛哭流涕,弄得在场的亲戚朋友都哭笑不得。那是我记忆里他们两兄弟唯一一次亲密无间,此后,因为财产上的纠葛,越来越疏远。小简宁出世后,母亲不顾父亲的反对,硬是坚持要去帮婶婶带孩子。我的祖父母去世地早,所以我们这几个孩子都没有见过他们二老,只凭着相册里的几张溃黄的老照片,才略约知道两位老人家的轮廓和样貌,叔叔忙着生意,婶婶生的头一胎,一个人照顾不来。因为这些关系,我和叔叔一家也变得非常奇怪,这中间微妙的千差万别,也许只有置身其中的人才能了解吧。叶重阳不喜欢叔叔一家,简宁来家里玩的时候,她不闻不问,简宁走路摔倒了,她竟然可以袖手旁观地坐在摇椅上吃苹果看书。等到母亲发现了躺在地上呱呱直哭的简宁,她才慢吞吞地说:“让她自己爬起来就好,我小时候不也这样?”

“小时候的事你记得?别在这里给我装千金,洗碗去!”母亲没有给重阳好脸色看,抱起小简宁,气冲冲地走了。我听见小简宁的哭声,走出房门的时候,恰好碰见重阳,我问她:“怎么了?”

她眼珠一转:“老虎发威了呗。”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如今我坐在这里一一数落,在千丝万缕的往昔之中拉出一截线头,我试着将它们织成毛衣,可惜力不从心。叔叔是个生意人,分家之后,他发展得很快,一两年的时间,让父亲刮目相看的同时也甚是嫉妒。后来,叔叔涉嫌走私香烟,有天夜里,警察上门抓人,他来不及躲开,就从家里二楼的窗户逃走,跳下来的时候落到附近建筑工地的一堆钢筋上,整个人横着身子重重地跌到地上,颅骨被钢筋刺穿,血流了一地,当场就死了。这件事在当时闹得满城风雨,叔叔死了,留下婶婶和孩子,送殡那天,婶婶哭得瘫软在地上,简宁拖着婶婶的衣服,茫然地走在送葬的队伍当中,我走过去抱起幼小的简宁,这个苦命的孩子,鼻涕淌了一脸,小脸皱皱的,头发脏兮兮的,她好几天没有洗澡了,身上散发着一股酸味,她还不知道爸爸走了,还不知道从此以后这个家就像一块缺了边的月亮再也无法圆满了。婶婶的丧服白得耀眼,和简宁身上的白色丧服一样,让我惶惑不安。我抱着简宁,她的眼睛藏着一束光,恐惧而茫然。我抱着她,帮她擦掉鼻涕,我看着她一脸无辜的表情,心疼得要命。

那天父亲本不打算给叔叔送葬,我和母亲硬是将他瘫在沙发上的身体拉起来,费了好大的劲才总算说服他。

“好歹他是你弟弟啊,你有没有一点良心的?”母亲气得发抖,也许她也难以理解,血浓于水的两个兄弟竟会闹到如此僵拙的境地,就连叔叔死了,父亲也没有流半点眼泪。他的无动于衷令我们愤怒,那是我第一次觉得,眼前的父亲如此陌生,我喉咙里像梗了一根刺,绞痛不已,我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生平第一次朝他大吼了起来:“叶国渠你没种,你混蛋——”我的声音陌生到连我自己都不认识了,父亲怔怔地看着我,母亲怕他动手打我,挡在我和他之间,张开手护着我。父亲的眼里布满了血丝,他盯着我们母子俩,没有表情。空气凝重,屋子里晦暗的光线让我们一家人变成了沉重的影子,仿佛只要没有人开口,这沉默便将永久地持续下去。

直到叶重阳说了一句“你们爱去不去,我走了”,我们才晃过神来。

母亲急忙问道:“重阳,你去哪?”

她回过头,漫不经心地说:“我去哪管你什么事,你们爱闹就闹吧,反正和我无关。”

父亲这才放下凌人的姿态,像一个帝王卸下他高高在上的尊贵,他望着叶重阳离开的背影,啐了一口:“有种你别回来!”

叶重阳好像没有听到,她和我们之间剑拔弩张的关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那时候的家,松散得就像一块行将灰飞烟灭的木炭,只差一点火,一阵风,便可将其化为灰烬。那时的我并不懂得爱,恨与爱的天平,总是朝着恨的那边倾斜,自幼活在那样的环境里,空气压抑,腐朽难当。

那日在天井里,我和婶婶好似两个跨越了遥远时空而相聚的灵魂,一个承受着丧夫的痛,一个饱含着丧母的悲。只不过时间越来越顽强,它伸出一双手,轻易就可以将那些浮于表面的悲痛擦去。留在我们灵魂深处的孤独,像一个黑暗之中的猎手一样,时刻举着猎枪瞄准我们。你不敢动弹一步,不敢发出怒吼,无法表达自己的愤怒,所以,你永远只能囿于这个命运的死循环里,呼吸困难,随时都可能丧命。

叔叔的死让我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闭上眼睛就能够看见他的脑颅被钢筋刺穿的情景,那样一副恐怖而血腥的画面,萦绕着我,使我无法直面他的离去——也是在得知叔叔死了的那天晚上,我生平第一次听到了死亡的声音,空旷、寂寥,仿佛可以掣住世上万物,它逼近时无声无息,像猫的足音,轻巧,带着撕裂人心的神秘感。

我惶惶然地过了许多年才彻悟,人之所以渴望爱,急切地追求爱,乃是因为爱是治疗孤单、羞愧和悲伤的唯一解药。但有些情感隐藏在内心极深处,只有孤单能帮你寻回,有些不为人知的过往太难堪,只有羞愧能帮你在阴影下生活。有些事太令人伤心,只有心灵能替你呐喊,发泄那悲痛。只是当时我太过年轻,我根本不懂得爱,或者说我以为我懂得了爱,但那纯粹不过是一场痴人说梦。

婶婶的目光怯懦。她手里的钥匙被碰到了,叮叮作响。我忽的想起了什么,急忙问她:“简宁呢?简宁去哪了?”婶婶怯怯地说:“她上幼儿园去了,”婶婶似乎在隐瞒什么,“他去接简宁了。”

“他?婶婶,他是谁?”我很疑惑。

婶婶叹了口气,说:“我……我后来又结婚了,对方是镇上的。”婶婶没有透露他的名字,看样子她并不想让我认识。也罢,我也不感兴趣,只要他对婶婶和简宁好就行。婶婶又和我说了许多,许久不见,婶婶变得越来越胆怯,全然没有年轻时候那副凛然的姿态。我只好等,等着我可爱的小简宁回来。我太久没有见她了,不知道她现在长成什么样了。

婶婶和我的谈话持续了很久,我差一点就忘了坐在大门附近的重阳。我趴在婶婶耳边,告诉她重阳也回来了。我能感觉到,“重阳”两个字像针一样,扎在婶婶的身上,她变得像灵敏的鼠类一样警惕起来,眼睛四处探寻,问道:“她在哪?”

“喏,在那里坐着呢。”我转过头,朝着大门边看了看。我和婶婶谈话的期间,叶重阳一直坐在台阶上,不看我们,低首摆弄那只银手镯,仿佛我们两个人并不存在一样。从我站着的角度看过去,可以看到叶重阳垂下的头发被风吹着,拂过她手上的镯子,她时不时用手将头发拨好。门口明晃晃的阳光成了她的背景。我朝着她叫道:“重阳,婶婶在这,你过来一下。”

叶重阳抬起头,把镯子收好,放到了手提包里,梳理了一下头发,便迈开步子,朝我们走来。

婶婶看到她,明显有些敌意:“你怎么也来了?”

叶重阳没想到婶婶第一句话就是这样生硬的语气,她眯起眼,故意露出一丝没有任何感情的笑,她没有直接回答婶婶的问题,而是说:“婶婶怎么不记得我啦?我是重阳呀。”我不知道叶重阳何时学会了在不同的语气和腔调之间任意转换和游移的技巧,一句话说得婶婶不知如何应答。婶婶僵在原地,呼吸间急促了起来。我怕气氛太过沉重,便拉一拉婶婶,说道:“婶婶,我饿了,饭做好了没有?”

婶婶这才回过神来:“哦,马上就好,我去炒个菜。”

婶婶擦一擦手,把钥匙放进口袋里,便折身返回屋子里,因为怀孕的缘故,她走起路来显得缓慢。顷刻间,门窗又飘过来一阵香喷喷的饭菜味了。我抬起头,看到屋檐上蓬生的草,四月,是草长莺飞的季节,可那束草却看不出半点生机,是因为屋顶上的土壤不够肥厚,又或者它并不想呆在那里。

天井里只剩下我和叶重阳了,顿时气氛又显得紧张起来,和叶重阳独处,总让我不自在,尽管过了好几年了,尽管我现在已经慢慢长大,但面对叶重阳,就算有一身善于掩饰的本领,在她面前都会卸去所有的伪装,在这场厮杀得暗无天日的战场上,她就像一个掌控生杀大权的女独裁者,当你的心坚韧有余而张弛无度的时候,你就是她手下弃甲曳兵的小卒。

而此刻,我就是那个小卒。

“打算什么时候回学校?”

想不到,叶重阳还会关心我几时回学校。“明天给妈扫完墓,我就要赶回去了。”

“火车?身上够不够钱?我……”

还没等叶重阳说完,我便打断她:“够钱,不用你给。”

我知道叶重阳话里的意思,不过,我还没有窘迫到要她拿钱给我的地步。

叶重阳听我这么一说,眉毛扬了起来,嘴里发出短促的一声笑:“呵,我可没有说要给你钱,你想太多了。”

才几句话,我已经累得够呛了。人和人之间对话的交锋,有时就是一次敌进我退的战役,和叶重阳交谈,除非你够厚脸皮或者有足够的气力,否则难以将对话进行到底。这是我和她这么多年来,一直无法扭转的局面。人间四月天,南方的天气简直可以用灼热来形容,似乎这座城市已经没有四季之分了,只剩下旱季和雨季昭示气候的变迁嬗递。叶重阳似乎看出了我的困窘,她拿手掌搭在额头上,骂了我一句:“臭小子,你想让我晒黑啊?还不找个地方躲太阳。”我才意识到已经在大太阳底下站了许久,皮肤有些发烫。我走到婶婶的屋子里,取了两把竹凳子,放在天井边的走廊上。两个人离得不远,坐下来。叶重阳把头发放下来,又在包里拿出来一把木梳,皮筋束在手腕上,动作极为迅速地梳了起来,一转眼功夫就把辫子重又扎好了。

我盯着屋檐下的燕子窝发呆,想起了那段不堪的往事。很小的时候,北侧厢房的屋檐下就有一个燕子窝了,每天清晨都能听见燕子叽叽喳喳的叫声,雌燕给刚孵化出来的雏燕喂食的时候尤为热闹,在我们南方小城,浑身黑色的家燕被视为吉祥之鸟,除非动土需要,否则绝不会破坏燕窝。我读小学时,有一次突发奇想,要亲眼目睹燕子窝里到底藏了什么,于是我和重阳搬了一副竹梯子,重阳在下面帮我用脚抵住梯子,我像只猴子一样爬了上去,那是我第一次直面燕窝,那么清楚地撞见了它们的隐私,羽翼未丰的雏燕,有两只,它们挤在一起,也许已经嗅到了陌生人的气息,所以显得格外紧张,“吱吱”地叫唤个不停,我闻到了它们身上散发出来的腥味,一种青草和昆虫混合起来的味道刺激着我的鼻子,让我差一点打喷嚏。叶重阳在底下扶住梯子,仰头看着我,过不了五分钟,她不耐烦地威胁我:“你快滚下来,轮到我看啦,我脖子都酸了。”

我于是悻悻地爬下竹梯,等到叶重阳爬上梯子的时候,我在下面紧张得要命。我不停地叫她:“姐姐你快点下来啊,爸妈回来我们就惨了。”

叶重阳低下头,看了我一眼,说:“别着急,慢慢来,呀,这燕子可真好玩。”我心里一想,糟了!我仰起头看着叶重阳,焦灼不安地喊她:“你别伤它们!”

叶重阳才不管我的话,自然,她也不管燕子的死活,我还来不及再喊她一句,她就已经伸手抓住了其中的一只,叶重阳向下垂着手,朝我炫耀道:“看到没?胆小鬼!我才敢捉住它们!哈哈!”那一刻,叶重阳脸上的表情邪恶得就像一个妖精,我气得直跺脚:“你快放了它,放了它!”

“你越让我放我就偏不放!”说完,叶重阳白皙的手指用力一捏,燕子发出了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暗哑叫声,我几乎是在同时,整个人像失控一样爬上了梯子——后果可想而知,失去了支撑的梯子很快朝着后方急速滑下,我和叶重阳两个人还来不及回过神,就已经随着梯子重重地摔到地上了,梯子后半部分砸在石阶上面,“咔嚓”一声,断裂了。叶重阳手里的那只雏燕,已经被她捏死了,它还未开眼,嘴巴张得大大的,像要把疼痛喊出来……

那是我和叶重阳之间第一次打架,她比我大两岁,但我不怕她,我顾不上摔下来之后身上的伤痛,勉强支撑着爬起来。叶重阳看着手里死去的燕子,眼神有些惶惑不安,看到我怒气冲冲地走来,她吓了一跳,随即本能地进行反抗。我像只没头没脑的小兽一样,跳起来扑到她身上,依靠着我所有的邪恶念头,去掐叶重阳的脖子,我想,那是我人性里的恶第一次冒出了头,像脱颖而出的尖锥,要置叶重阳于死地。我和叶重阳扭打成一块,互不相让,她的指甲掐进我的手臂,疼得我倒吸一口气。我骂她,用手抓她的头发。她踢我,掐我,两个人好像疯了一样。

母亲下班回来,看到我们两个滚在地上,才急急忙忙上前掰开我们紧紧扣在一起的手。

理所当然,那晚父亲回家之后,我们两个受了罚。我被父亲呵斥脱下裤子,站在楼梯下面,他举起鸡毛掸子重重地打在我胯骨、屁股上,疼得我眼泪都飚出来了。打完之后,父亲就去惩罚叶重阳了,隔着一张门帘,我听见叶重阳沉重的呼吸声,但她自始自终都没有叫一声。我只听见鸡毛掸子落在她衣服上发出的“啪嗒啪嗒”声。

父亲惩罚完,叫我们跪在他跟前,言辞甚厉地做起了思想工作。起初叶重阳并不想跪,她横着细长细长的眉毛,转过头不看父亲,嘴里却念念有词:“凭什么让我们跪。”父亲显然听见了,脸色阴沉得可怕,他嘴里“哼”了一声,继续道:“就凭我是你爸!我叫你跪你就得跪!”母亲站在一旁,她为我们俩担心受怕,等父亲教训完我们,她便急急忙忙从药箱里取出止疼药,我依然记得青草油滴在伤疤上剜肉一样的痛,我痛得像狼一样呼号了起来,紧紧抓住母亲的手臂,把她都抓伤了。而叶重阳呢?好似天生一副经得起折磨的骨肉,青草油滴下来,她也只是闭着眼睛,仰着头,任凭眼泪肆无忌惮地挤出眼缝,却不哭喊。

她的眼泪滴落在红砖地板上,一滴滴渗透进去,也晕开了那些古旧而刻骨的时光。没想到这么快十几年就过去了,此刻我和叶重阳依旧坐在这所深宅大院的屋檐下。我盯着那燕窝发呆,当我把眼光收回的时候,我瞥了一眼叶重阳,没想到她正睁大眼睛,怔怔地看我。

“你一定想起了那次掏燕窝的事吧?”她以打探的语气问道。

我点了点头。

“我就知道你会记住一辈子,我倒无所谓。”说完叶重阳轻轻地笑了起来,眼神迷离,她的话,一语中的,让我防不胜防。

“无所谓”好似成了叶重阳的口头禅。你看,这就是我和叶重阳的不同,她从来不会将生命里那些烙印一样的痕迹记住,不管是苦还是痛,她都可以轻描淡写地将它们驱逐出境,所以她活得比任何人都潇洒坦然;而我不同,我从来都像一只懦弱胆怯的老鼠,活在人世的迷宫之中横冲直撞,未寻到真正的出口,这是我的悲哀之处,无法忘怀过去,于是负载了一身的沉重,活得拘束,活得卑微。

时间流逝,日影西移。我们坐在屋檐下看日光逐渐淡薄,直至云朵飘来,完全覆盖住太阳。大门“吱呀”一声,一个身材粗短的男人推着一辆自行车进来了,坐在车座上的,是简宁,我日思夜想的小简宁。我的眼光迎向他们,毫无疑问,推车的,是婶婶后来嫁的男人,简宁的继父。

我从竹凳上站起身来,脑子里搜索着应该用什么样的称呼来叫他。还未及我开口,他便停好车,走过来问我:“你是明生吧?”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照面,看起来似乎很熟稔,我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接话,只好点头。男人朝房里的婶婶喊了句:“,金菊,我们回来了。”

婶婶在房间里拉长声音应道:“哎,马上就好——”

我回过头去看叶重阳,示意她过来打招呼,她这才慢吞吞地从凳子上支起身子,放下手提包,走过来,和眼前这个我们不知该称为叔叔还是其他的男人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而简宁呢,看到我,好像不认得了一样,怯生生地躲在继父身后,又忍不住好奇心,探出头来看一看我和叶重阳。

我蹲下来,问她:“小简宁,不记得我啦?我是你明生哥哥呀!”我故作亲昵的样子好像吓到了简宁,她一双漆黑的眼睛转了转,好像记起我了,小嘴巴嘟了嘟,继父摸了摸她的头,催促她喊我,快叫哥哥,她这才开口:“哥哥。”我乐呵呵地笑起来,这样两个音节,对简宁来说,也许陌生,在我听来却万分亲切。三年前我离开棉城的时候,简宁像个被人遗弃的洋娃娃一样楚楚可怜,没想到一转眼,她就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了。我不知道在简宁的记忆里,她对我们一家人的印象是否依存,或者仅仅剩下零星模糊淡薄的片段。不过我不怕,我相信,血缘里割不断的关联,可以借助时间得以重构,简宁还小,但我要让她知道,我是她堂哥,疼她爱她的堂哥。

婶婶把饭菜端出来的当口,我跑进房里帮她,顺便在她耳边问了一句:“我要怎么叫他?”婶婶有些无奈得看着我说:“就叫叔叔吧,虽然不是你亲叔叔。”

“嗯,他对你和简宁还好吧?”

“挺好的,挺顾家的,现在肚子里的孩子,他疼得要命,还给孩子想好了名字呢。”

“哦?想叫什么名字?”

“简明,简单明了的意思,和简宁就差一个字。”

我对这个即将抵达人世的婴孩忽然感兴趣起来:“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不过……将来跟谁姓?”

婶婶听我这么一说,哈哈笑了起来:“你什么时候这么婆妈的,去医院B超了,是男孩,还是跟着你们叶家姓。”见我还有疑惑,婶婶故意夹起一块肉堵住我的嘴:“你别问啦,吃饭去。”我嘴里塞着一块肉,香溢满了唇齿之间。

家的味道再一次席卷而来,我又想起母亲了。

那餐饭我吃得津津有味,但饭桌上的气氛有些尴尬:我和叶重阳坐一块,叔叔婶婶坐一起,叔叔腿上还抱着简宁,开餐的时候,没有人说话,叶重阳只顾着夹菜吃饭,也不开口,我见气氛不太好,放下筷子,问婶婶:“明天祭拜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婶婶用嘴巴舔了舔筷子,一边嚼着饭菜一边回答:“都准备好了,今晚把纸花折一折就行了。”末了,她问我:“你爸呢?什么时候过来?”

我看了看叶重阳,又看一看婶婶,不知道如何作答,迟疑了片刻,还是和婶婶道出了原因:“我爸他,最近忙,回不来了……”

有一瞬间,我从叶重阳的脸上捕捉到一丝惊愕的表情,不过她掩藏得很好,很快就转化为无动于衷,继续吃饭。倒是婶婶和叔叔,听了之后异口同声问我:“怎么了他?”

我不想在这个时候谈起这件事,便胡乱编了几个理由搪塞过去,在他们面前谈起父亲,让我觉得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他们也不再追问,我们几个人继续低头吃饭。小简宁伸手拉我的镜框,我故意装出一副凶相吓她,逗得她嘟起嘴吧,气哼哼的。

暮色四合,走廊上的灯亮起,坐在院子里抬起头,可以看到阒寂的夜空,星星像悬挂在上面的细小硬币一样,闪着迷离的微光,也只有在南方,这样还未被工业文明所大肆玷污的地方才能看见如此明澈的星空。没有月亮,但地上反着一层微亮的光,走在上面的时候,会感觉到脚步发出的声音也好似映照了亮光,光影同一。勒杜鹃的一树繁花在黑夜中只剩下了模糊的轮廓,那些粉嫩的花瓣,此刻在黑暗中剩余剪影一样的斑驳,好多年了,它就这么伫立在这间院落里,目睹春去秋来。其实生命的辽阔和跌宕都不及草木枯荣,它们可以褪尽一身繁华返璞归真,积蓄力量等待下一年的春暖花开,而人呢,又有多少人可以卸下满身铅华后仍旧傲立?

婶婶另外拾掇干净了两间房,给我和叶重阳睡。一间在东,一间在西,隔着天井,相安无事。时隔三年,我重又躺到了这间房里,理所当然的,我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看见了关于这里的所有一切,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我其实是很害怕的,手无寸铁去抵抗整个空旷和虚无的宇宙。尤其是这样阒寂的夜里,在棉城,乡里巷陌,偶闻狗吠声,清凉的夜色被撞得惶惶然。我从背包里掏出相册,上面有祖父母的,父母的,还有我们一家四口的合照。借着手机的光,我翻到母亲的那张,照片上的她还是一副干干净净的素雅,我抚摸着照片,只是上面的容颜已经被迁徙的时光打磨得近乎滑腻了。每次想起母亲,都会让我置身于一种无所依托的虚空中,如今我也算是半个孤儿了,又或者,这世上到头来每个人都是孤儿。

睡到半夜,外面下起雨,雨丝顺着房子的玻璃窗滑落,屋顶上的瓦片被雨珠轻叩,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我突然念叨起蒋捷的那首《虞美人》,“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明天清明节,看来雨水也要赶上这一段愁断魂的时光了。我睡不着,后脑勺枕着手臂,思绪飘渺,我想起以前曾住在院子里的陆家,具体来说,他们算是我家的房客,母亲生前和我说,她刚结婚那阵子,家里经济并不好,叔叔执意不住祖辈留下的屋,父亲成婚之后,还未成家的他就搬出去了,整座院落于是空了许多,是母亲建议父亲将东侧的那间房出租的,租房的,正是一户姓陆的人家,一家三口,从外地来棉城打工。

那个叫陆兆臣的男孩子,即使现在,我也对他印象深刻,记得他浓浓的眉毛,笑起来非常明显的双下巴,眼神清澈,有点坏坏的样子,他比我和叶重阳都大,我还未出生之前,他就在这座院子里生活了,两家人虽说是屋主和房客的关系,但彼此相处融洽,陆兆臣住进来之后,一时半会改不掉野性子,常在院子里闹腾,彼时我的父母还未生育,对新来的小邻居极为疼爱,尽管他坏,常甩脾气,但父母似乎很乐意被他折腾,有好吃的好玩的都先给了他。

听母亲细细讲来,似乎那段日子,充满了温情脉脉熨帖的气氛,八十年代末的生活,不单调,但也谈不上多绚烂。

至于后来他们为何搬出去,陆母变得疯疯癫癫,对我来说都是一个惶惑的梦靥。那些故事太过混乱,连我都懒得梳理。只是偶尔耳边还是会突然响起陆母撕心裂肺的呼号,仿若一把利剪,撕裂人心。她精神失常之后,被丈夫用铁链锁起来,关在了房子里,门窗都加固了,换了一扇防盗门,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要十分留意她的举动,说不定某个时刻,她就会做出骇人的举动,她被关在屋子里,不得外出,失去了自理能力,拉屎拉尿失控,像只野狗一样被拴住,没有自由,暗无天日,不知道疼痛,不了解尘世的悲欢,彻彻底底成了被流放的苦役。关着她的那间房,在她死后好几天,也没有人敢进去清理,墙上被她涂满了粪便,地板尽是一股尿骚味,臭气熏天,令人作呕。

陆母留给我的印象其实很单薄,但她给这所院落带来的悲痛和凌乱,却令我们一家人活得恐惧不安。两家人之前和和气气的关系,也随着她的精神失常而宣告破裂。

我躺着,顿时觉得床板上透来一股凉意,令人毛骨悚然,不敢再往下想去。幸好手机在这时震动了一下,我的思绪才被拉了回来。三更半夜的,我以为是知寒的短信。

我一个翻身,拿起手机按了查看键。

“明生,睡了吗?陪我聊聊天吧。”我愣了一下,这语气,并不像知寒,再查看发信人,原来是叶重阳。这么晚了,怎么她也不睡?真滑稽,莫非她也和我一样睹物思人难以成眠?

我没想太多,回复她:“好,等我一下。”我起身,听见窗外的雨渐渐变小,便套了衣服,穿着拖鞋走出房间,推开房门的时候,一阵清凉的风朝我吹来。我看到重阳的身影,在夜色的掩盖下绰约而妖娆,她穿着薄薄的丝衣,头发胡乱扎着,抱着双臂斜靠在一根门梁上。雨丝渐细,落在身上,梦一般轻盈而冰凉。我走过去,站在她面前。

“怎么睡不着?”我问她。她没有回答,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支烟,用食指和中指夹着,递到我跟前,示意我给她点火,眼神带着一丝迷离的光。

“不好意思,我不抽烟,没有火机。”

她发出短促的笑声,好像在嘲笑我:“呵,我差点忘了,我的明生从来烟酒不沾。”

我回了一句:“那你还要我帮你点烟。”

她把烟嘴送到嘴唇,轻轻地含住,又不知道从哪里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打火机,一只手掩在嘴边挡风,另一只手利落地点燃了打火机,重重吸了一口之后,烟的末端亮了起来,紧接着她长长地吐出一口白烟:“抱歉,在外面习惯了。”

我不应该感到意外的,像叶重阳这样的女人,高中还未读完就辍学,一直在外,她一定经历了很多的故事吧,她的经历远非我所能穷尽。我盯着她看,这么久没见,她身上的蜕变,宛若历经严冬之后婀娜绽放的花朵,有些脱俗的美,令人却步,但止不住会驻足,多看一眼,一眼就够了。

我细细打量着她,好像第一次邂逅一样,此刻我十分疑惑,我和她成长在同一个家庭,同样的环境里,为何一旦分开,彼此身上那些蠢蠢欲动的念头,就会急速地吞噬原先的我们,我们从同一块土壤生根发芽,然后枝节蔓生,分道扬镳之后遭受不同的光和热,终究就会长成这般模样吧?

此刻的叶重阳,身上有一种难以言表的老练和隐忍混淆起来的气息,她身上一定驻扎了无数形态各异的魂灵,在不同的时刻它们会呈现出不同的面目。她的脑海里其实一直住着一头类似于母鲸的动物,它的身体是蓝色的。那种蓝,就像天空本身的颜色一样,钝重,令人失控。

夜很深,婶婶一家人早就睡了,我们像下午一样,依旧搬了凳子坐在屋檐底下,漏下的雨珠断断续续的,打在粗糙的地板上,发出噼啪噼啪的声音。

“你还没有回我呢,怎么也睡不着?”

叶重阳一边抽烟,一边慢吞吞地回我:“没事,就想和你聊天。”

“我倒不觉得我们有什么好聊的。”

“那你还出来?你这个口是心非的人。”

“好吧,我投降。”

“这还差不多。”

我有些哭笑不得。夜很静,面对一个曾经和我闹得面红耳赤甚至扬言互不相认的人,我实在没有办法做到坦然。

“那你说说,要聊些什么?我可是个话题很贫乏的人。”

“就聊一聊感情吧,如何?”

叶重阳,算你狠,又抓住了我的软肋了。

“感情的事情,怕是没有你来的丰富,我的,贫乏得很。”

“那倒不一定,你怎么就知道自己的很贫乏呢?”叶重阳见我好像不太愿谈及感情的事,于是语气平缓了许多,她挪了挪凳子,和我面对面坐着。

“明生,我们来做一个游戏,我先说我的故事,然后换你,如何?”

“这算什么游戏?”见我无动于衷,叶重阳有些不耐烦了,她的眼睛在黑暗中看起来异常明亮。我换了一种姿态,不再是瘫软地靠着椅背,稍稍坐直了,我在等叶重阳揭开那层包裹着她的神秘面纱,我在等着她的故事,等着她填补这三年来空缺的位置。

“我堕过胎。”

没想到,叶重阳一开头,就抛给我一枚重磅炸弹。我像打量陌生人一样盯着叶重阳看,看到她现在的样子,实在无法想象,她曾怀过孩子。不过,我这样的想法太单纯了,像叶重阳这样的女人,堕胎对她来说,又算什么呢?

“对方的名字,我就不说了,反正说了你也不认识。我和他是在超市认识的,那时候我刚出来,你也知道,呵,我带着一点钱就像狗一样被打发走了。”

没等叶重阳把话说完,我立刻打断她:“别忘了,不是他赶你走,是你自己要走。”

“我不管,反正在他眼里,我就是一只没人要的狗而已,不过,也不能怪他,因为我一早就想离开了。”叶重阳的烟一直夹着,烟灰掉了一地,很快被地板上残留的雨水吞没。

“刚出来的那阵子,我什么都不懂,坐大巴去城里的时候,碰上一个色狼,现在如果让我遇到他,一定把他给阉了——他一路上都色咪咪地看着我,恶心死了,快下车时候居然对我毛手毛脚,我吓坏了,又不敢喊出来,最后狠狠踩了他一脚。我在城里,先是在一家超市找了临时工,当一个货架员,包吃包住,但工资低得很,大冬天的,很冷,我们早上六点多就要起来,搬刚运来的新鲜蔬菜,还有冻肉,牛奶,很多很多的食品,我的手就是那个时候冻伤的,老板是个中年秃子,抠门得很,还经常对年轻的女员工想入非非,我们几个都很怕他,看到他都故意躲开,我在那里做了一个月,之后领到了第一份工资,七百块,呵,很不可思议吧?我们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累得像条狗,最后扣了吃足的钱,就剩那么一点了,宿舍另外三个女孩子很快就辞职不干了,我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坚持下去,毕竟我高中还没毕业,再出去又能找什么工作呢?”

说到这里,叶重阳把烟头丢掉,红色的亮光在夜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之后便遁入黑暗中。

“你是不是很恨我们?”

“要说没有恨,那是假话,我从来不喜欢说假话,明生,你不知道那段时间,我怎样熬过来。”叶重阳的眼神直直地射过来,让人防不胜防,那样的眼神里藏着几多哀伤,甚至还有,绝望。

“我又做多了一个月,这次老板让我收钱,工作量相对少了,工资也比之前多了一点点,哦,刚才忘了和你说,超市还有一个老板娘,比老板更令人讨厌,对我们几个女员工,她的厌恶都写在脸上了,怕我们去勾引她老公一样。”叶重阳的语气有些激动,她揶揄了一句:“鬼才会喜欢那个秃子呢,丑得要命,还经常假慈悲以为自己是活菩萨。后来有一天,他把我叫到办公室,我一进去,他随手就把门锁上了——很肥皂剧很狗血是不是?可那天确实是这样,我知道那秃子想干嘛,说实在的,我很怕,怕,但也要和他周旋。他一开始和我胡扯了很多,说了一通废话,最后闪烁其词地暗示,要每个月给我钱,条件是,我必须陪他——我就知道,他安的不是好心,我威胁他,如果再对我图谋不轨,我就向她老婆告状,他一听,脸色立刻变了,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敢告诉她,我要你吃不了兜着走。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从他办公室出来后,第二天看到老板娘,我拦住她,把老板对我做的事,统统抖了出来。”

“那他们,最后怎样了?”

“他们?没怎样,最后能怎样的还是我,我还是太单纯了,算计不过那两个老鬼,原来他们已经商量好了,他们要把我卖了。”

我越听越紧张,赶紧问她:“把你卖了?到底怎么回事?”

“呵,老板先威胁我,他料到我会找他老婆告状,所以隔天,他就栽赃我偷了超市的钱,要我赔钱,不赔就把我送去警察局,你说,我是不是中了他们的圈套?我第一次撞见这么狠毒的人,意识到他们要把我卖去做鸡之后,我吓得浑身发抖,那种感觉,真的生不如死,比别人拿了把刀搁在你脖子上还恐怖。”

“至于我后来怎么摆脱他们,还真的很惊险呢。”叶重阳此刻像极了一个信誓旦旦的说书人,节奏、语气,拿捏得恰到好处,完完全全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说了这么多,似乎男主角还没出现,嗯?”

“聪明,不愧是高材生。”

叶重阳嘴角露出一丝轻轻的笑,继续讲下去:“那天闹得不可开交,他们口口声声说要报警,而私底下,老板娘却对我说,只要我承认了,就没事了,你说,这个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摆明了就是一个骗局。那天我一气之下打了老板娘,差一点被他们弄死,秃子拽起我的头就往墙上撞,那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员工都下班了,我被他们拦在办公室里,我心想,这一次死定了,没想到那晚,他恰好返回来拿丢在柜台的钥匙,听见我的哭喊,后来,后来是他帮我逃了出来。他被秃子从背后拿椅子砸到了,后脑勺流了好多血,我扶着他跑出大路上,四下很冷,风呼呼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好像被人扔到街上的垃圾,没有方向,没有人理睬你,我们走了好远的路才拦到的士,我送他去了医院,他流了好多血,我的衣服都染上血了,我长那么大,第一次看到那么多血,很怕,怕得一路上都在哭。到医院之后,医生马上给他做检查,幸好颅内没有积血,包扎之后,医生说要住院观察,但他坚持要回家,于是,我跟着他回了家。”

“你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也不算吧,超市的工作丢了,白干了一个月,他和我一样,工资没有拿到,我们这下子真的穷得响叮当了,那晚我和他回家——确切地说,应该是宿舍,是他自己租的房子,很窄,他从外地来棉城打工,一年到头几乎没有回过家。接下来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我照顾他,很神奇是吧?我居然当起了一个家庭主妇。出租屋附近的人都以为我是他女朋友,他的伤好得还算快,有一天,他说,要不你就当我女朋友吧。”

“你答应了?”

“没有,我一开始没有答应,我说,我只是想感谢你,等你伤好了,我就要走了。他听我这么一说,眼神立刻黯淡下去,他说,对不起,是我想太多了。其实早在超市工作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男生很奇怪,其实他长得不赖,话不多,勤勤恳恳的,我在超市的时候基本没有和他说过话,但那天,他突然告诉我,其实打从我一开始来工作的时候,他就喜欢我了,我也不知道这是他为了追我编出来的还是真话,总之,那一刻,我确实有些动摇了,后来,似乎也就答应了。那晚,我们通宵聊天,他的伤好得差不多了,执意去了士多店,买了啤酒、花生,还有一堆零食回来,我们在出租屋的楼顶上喝酒、聊天,我很开心,喝到后来还唱起歌了,吵到楼下的人,被人骂了,”叶重阳突然停下来,看着外面漆黑的夜空,她的表情,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微光,那一瞬间,我从她的脸上解读到的,比她直接讲诉的来得更直接。她抬起头,然后自顾自的继续着故事,“我们喝了很多酒,我第一次喝那么多,喝到最后醉醺醺的,居然还在阳台上跳起舞了,或许从小到大,都没那么开心过吧,那一刻,我是真的感到幸福,后来我靠着他,睡着了;隔天醒来后,头很痛,一睁开眼,发现我们两个一丝不挂地躺在被窝里,而我,下身的血已经干了……我吓得尖叫起来,拼命摇醒他,抓他的手臂,打他,踢他……”

说到这里,叶重阳跌入了回忆的黑洞里,声音无止境沉堕,如水一般,哀伤至极。

我听得惊心动魄,呼吸间似乎闻到了血腥味,也是第一次,叶重阳这么赤裸裸地将自己的过往暴露在我面前,在她的故事里,撞见了另一女生,她倔强而脆弱,敏感而执着。那些陌生的故事于我而言,像极了一个剧情紧凑的脚本,但陌生归陌生,当他们从叶重阳的口中缓缓流泻出来的时候,我确切地感受到了,当初她被放逐到这个斑驳尘世的流离失所,她面对这个世界最初的痛,和幸福。

回到一开始叶重阳的那句话——“我堕过胎”,后面的故事,我想即使她没有讲下去,我们都心照不宣了。该如何去评述这段经历呢?报以同情,抑或为她感到义愤填膺?没有,在那晚,在叶重阳和我聊起她所谓的“感情”的时候,这两样情绪都没有在我身上出现。我不知道是自己麻木了,又或者,那是种叫不出名字的更加复杂的情绪。

“这就是你的故事,第一次?”

“呵,你低估我了,应该说,那是献出处女膜的感情吧。”

叶重阳的自嘲,缓解了我的尴尬,而在叶重阳如此的坦诚相告面前,我又为何尴尬呢?

叶重阳的故事暂告一段落,她转向我,带着些挑衅的味道,看着我,那样子好像在问:“我连这些都敢讲,这下该轮到你了吧?”叶重阳就是这样,丝毫不给你退让的余地,我踌躇了许久,同时在脑海里搜索我可以为之讲诉的故事,但我如此平淡的人生,没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情节。

“我的不值得说。”

不知不觉,天色亮了起来,零落的鸡鸣声,打从老远的地方传来,院落里,地上的雨水泛着白光。我眼睛疲乏,打起了呵欠。叶重阳看出我的困顿,笑笑说:“好,看来这游戏继续不下去了,下一次再听你说吧,我放过你了。”

雨已经完全停了,我们在黑暗中告别。我转过身来,看着叶重阳高瘦的身子很快蹩进屋里,一瞬间,我心里被堵得慌。脑海里反复回放的,是叶重阳和我说话时的表情、语气和眼神,它们像一张巨大的蛛网,从黑暗中笼罩下来,将我困入其中,又拖入更黑暗深处。一个人,能将伤疤揭开,势必那伤疤早已愈合。相比叶重阳,我就如一只针脚细密的布袋,任何东西装进来之后,便不舍得将其倾倒,所以才会活得那么累。

回到房里之后,我差点睡得忘了起来,很难得的,睡了一个好觉。隔天清晨,天光从窗户漏进来,晃得我睁不开眼睛。婶婶敲门,问我:“明生呀,起了没?”我揉揉眼睛,慵懒地答道:“起了,什么时候走?”

“吃完东西就上山去。”

这是个难得的晴天,下过雨之后的院落,显得出奇干净清爽,勒杜鹃被雨水洗刷之后,褪去了覆盖于花叶之上的灰尘,婶婶用拖把把天井拖了一遍,花岗岩的地面,散发一股阳光倾照之后的干燥的气味,很好闻,我想起小时候总是光着脚在这里跑来跑去,尤其是夏天,脚底板踏在灼热的地板,整个人就像是跳蚤一样,蹦来跳去的,母亲每每这时,都会呵斥我:“你要死啦,快给我回来!”

呵,你看,我又想起母亲了。

这顿早餐,与昨晚有了些许微妙的改变。饭桌上不再是沉默尴尬的气氛,相反,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显得亲切和蔼,小简宁今天显得很开心,婶婶给她梳了两根小辫子,梳辫子的时候,她抿着嘴巴,头稍稍往右偏,眼睛里带着光,她在偷偷地瞄我和重阳。婶婶叫她老实点,不要老是动。简宁的手指在嘴唇上抠了一下,忽然说道:“姐姐真好看。”

叶重阳抬起头,看着小简宁,露出一丝微笑。这是我自昨天以来,第一次看到她发出如此自然的笑来,全然没有矫揉造作,嘴角弯成很舒服好看的弧度,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她伸出手,轻轻地揉了揉简宁的头发。

婶婶“哎哟”地叫了一声:“你别揉她头发呀,我给她扎辫子呢。”叶重阳尴尬地把手收回来,小简宁嘻嘻地笑起来,又重复了一句:“姐姐真好看。”声音甜甜的,很清脆。

我和叶重阳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

扫墓祭拜需用到的物件,都摆放妥当了,春盛里放着干果、蜡烛、香和其他祭拜的食物,春盛是我们这里一种分成三四层的、带盖子的竹编礼篮,篮身绘以各种吉祥图案。婶婶用的这副春盛,是我们家留下来的,我还记得年幼时,与母亲一起去祠堂祭拜祖先的时候,母亲掼着有我一半高的春盛,步履匆忙地行走于乡间小巷中,我跟随母亲,像一只充满好奇的猫。春盛在母亲的左手边,她的手臂穿过拱起的挽手将其牢牢掼住,走动的时候,春盛随着摆动,我一直在担心,里面的东西会不会已经翻作一团了。

没想到,母亲死后,这副春盛还在,就如同她亲手交给我的那只手镯,散发着被岁月浸透的气息,不管物是人非,看到它们,总会勾起我的回想,如此的回想,就像激荡于体内的河流,绕过曲折回转的礁石之后,跌入向湍急的深渊。

母亲的墓地,在棉城的后山腰上,后山是棉城祖祖辈辈下葬的地方,这里遍布了大大小小的墓地,有已经残破到辨识不出字迹的,也有新近修建的,雍容华贵与残败不堪同时拥堵在这座不高的山上,勾勒了墓群的苍凉。清明这天,天气极好,晴空万里,就连那些漂浮于苍穹之上的云朵,看起来也极为可爱。云层很薄,遮不住日光,婶婶没有和我们一起来,她大着肚子,上山扫墓要忌讳下。叔叔走在前面,简宁趴在叔叔的背上,小小的身体摇摇晃晃的,一路上不忘回头喊我:“哥哥快点。”叔叔担着一副春盛,烧鹅散发出来的香气飘在林道上,很好闻。我紧跟着他们走,重阳尾随其后,通往半山腰的山道上已经被前来扫墓的人踏平了,天气干燥,上山和下山的人交错行进,人来人往,一路扬起粉红色的尘土。

三年前,我也是踏着这一条路给母亲送葬,那时,我不过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在人生的这一槛上失去至亲至爱的母亲,天庭恍若坍塌了一块,洪水猛兽鱼贯而入,再也没有女娲可补天。而彼时,重阳早已离开了这里。对于这一次,叶重阳的归来,我没有问她原因,究竟是什么将她召唤至此,我不得而知。

半路上,我停下来等她,只见她随手折了一枝狗尾巴草,一边走着,轻轻地拨弄脸颊,她那样子,看起来不是上山扫墓,倒像一个游山玩水的旅客。

好不容易在一堆草丛中找出母亲的坟,三年不来,周边长满了荆棘、毛刺、覆盆子……不见往日整饬的墓碑,叔叔放下简宁,抽出随身带着的镰刀,开始割掉蔓生的杂草,渐渐的,墓碑露出来了,一股潮湿糜烂的味道散开,窝生在里面的蟑螂、蜈蚣纷纷逃开,简宁吓得抓住叔叔的衣袖,重阳皱了皱眉头,抬起脚,把爬过来的一条蜈蚣踩死了。

三年前我曾跪在这里,提着毛笔,把墓碑上母亲的名字用油漆填满,现在油漆还没有掉,只是颜色已经晦暗,时光的痕迹就这么一点点地爬上了这里。

母亲走的时候很平静,临终前她握着我的手,脸色苍白,嘴唇干裂,因为严重脱水,她的身体干瘪、收缩,剩余一层皮包裹着骨头。她的眼里已经看不出任何的感情了,没有怨恨也没有痛苦,尽管此前,她已经被瘫痪的身体折磨得苦不堪言,父亲在家里照顾她。母亲瘫痪在床,医生嘱咐,必须时常给她翻身,以防长褥疮,我放学一回来,便接替父亲,好让他睡一觉。父亲看到我,露出无奈的笑,一下子苍老了许多。每隔一个小时,就必须为母亲翻一次身,一天喂三次饭,那段日子,母亲天天都在哭,有时候背着我偷偷地哭,但我明显看得到她抽动的肩膀,为她翻身的时候,脸颊边上的枕头,早已湿掉一片。母亲要我陪她说话,于是很长的时间,我就坐在床沿,陪着她聊,有时候她说自己年轻时候的事情,有时候我给她讲学校里发生的事,那年我读初三,正值中考来临前的紧张时段,母亲知道我都是在学校里匆忙赶了作业便往家跑,印象中有好长一段时间,每日下了课,匆匆写好作业上交,先骑单车去市场上买了菜,然后折回家里,胃因为长期饮食不规律,变得很不好。叶重阳那时已经离开了。父亲从未踏足过厨房,所以那阵子家里的饭基本都是我在做,起初我连饭也不会煮,菜炒得不是太咸就是太淡,婶婶常来我家,教我做饭炒菜煲汤,有时候我课业太忙,她直接煮了带来家里。起初父亲很反感,因为之前与叔叔的关系闹得僵,两家人基本没有往来,母亲反对父亲的做法,婶婶来家里照顾她的时候,她深受感动,妯娌二人有了些许惺惺相惜的味道,起初,父亲不让婶婶来家里,他的理由是,之前叔叔做生意向他借的钱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还,婶婶的做法不过是假好心,想以人情抵消这笔债。

“都不安好心!不安好心!”这些话,父亲没有当着母亲的面讲,但句句落到了我的心里,我对他说:“别把别人想得那么坏好不好?”

他看了我一眼,很不耐烦地说:“你懂个屁,小孩子。”

“我不小了,我十五岁了!”我差点气得和他吵起来,但怕惊扰到房里的母亲,话到嘴边,还是咽下了。

母亲是在叔叔去世之后,才不慎瘫痪的。为叔叔办完丧事之后大约过了一个月,母亲在市场买菜的时候失足滑到,整个人往后仰到醒来之后半边身体失去知觉。我清楚地记得,等我们一家人赶到医院的时候,母亲的哭号惊动了整个病房,她不相信,好好的身子突然就动弹不得了。

“我跟残废有什么区别啊!你们说,有什么区别?”母亲咬牙切齿,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我听了心寒。父亲在一边抽烟,眼睛充血,红红的,我和重阳在旁边,我冲过去抱住母亲,却被重阳拉回了。病房里的护士说:“她情绪很不稳定,你们还是稍安勿躁。”

母亲渐渐接受身已瘫痪的事实之后,她的坦然令我们惊讶。她仅剩下右手还能动,卧在床上的日子索然无味,于是她学着单手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解闷,她折腾了许久,终于学会拿起剪刀做剪纸,利用嘴巴和手的巧妙配合,折纸元宝。时光在这种百无聊赖的状态中一点点消逝,像水消弭在水中。

很多个傍晚,当我匆匆赶回家,推开大门的时候,我都会放慢脚步,唯恐惊扰了母亲的这份宁静。从房门望进去,可以看到母亲卧躺着的身影,那么孱弱,令人喟叹,那一刻我几乎静止了,心里冒出某个不详的念头,生怕哪一天,母亲就这样消失了,毫无预兆的,彻底远离我的生命。也许生只有在这样稍纵即逝的时刻才会显其珍贵,我站在那里,不敢走进去,喉咙哽咽,差一点哭出声来。

母亲看到我,艰难地抬起右手,示意我进去:“明生,进来呀。”我提着一袋子菜,走进去,轻轻地放下,然后坐到母亲床边。她皱了皱眉头,问我:“你是不是哭了?眼睛都红了。”

“哪有?刚才回来的路上骑得太快,风吹的。”我装出一脸轻松的样子,我不想让她看到我难过的样子。

“我去煮饭了,今晚给你煲茶树菇鸡汤。”

母亲点了点头:“火别开太大呢。”

“知啦!”

在厨房里洗菜的时候,我忍不住哭了起来,没敢哭出声,压着嗓子,任凭眼泪流出来,止也止不住。我讨厌这样的自己,软弱,不坚强,一点都不像个男子汉。

“你知道么,妈走的那天,还来不及喝我煲的汤。”

我和叶重阳分别上了香之后,几个人围成一个圈,把春盛里的冥纸拿出来烧,火光映照着,让人脸上发烫。叶重阳目不转睛地看着火堆,表情平静地点了点头。

小简宁不懂得数纸钱,她想学着我们的样子,但结果弄巧成拙,一把纸钱给她弄洒了,她只得一张张从地上捡起来,扔到火堆里。

我想起母亲去世前,我端着汤走进房里的时候,她整个人滚落到地上,很痛苦地呻吟着。见我进来,她像个孩子那般低声说道:“明生,帮我,帮我拿那个盒子。”

我吓得脸色苍白,跑过去把她抱了起来,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人在临死之前会变得那样轻盈,母亲在我怀里,轻得就像一片羽毛一样,随时都可能飞走。我看到她嘴角露出了一抹浅浅的苦涩的笑。我把她放回床上,她握着我的手,让我把檀木盒子里的手镯取出来。我永远也忘不了,她看到那只镯子之后,脸上的表情,带着一丝哀伤,却又很幸福的样子,她接过我递给她的手镯,手抖得厉害,连声音也颤颤巍巍的。

“她最后和我说的一句话,就是让我把手镯给你。”我对叶重阳说。

她停下来,回过头看了看墓碑,我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也许我的话勾起了她的某些回忆。她抿着嘴巴,下意识躲开被风吹过来的浓烟,轻轻地咳嗽了一声。

时光如此缓慢,无人知晓死亡的岁月有多长。

时至今日,我才恍悟:爱是上帝赐予人类趋向光热的一种生活本能,它落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体里,因爱之名,扎入灵魂深处。你无法躲闪,无法将其扼杀。我想,这就是所谓爱的信仰,像一个解不开的魔咒,赐予你抵抗浩瀚宇宙的力量。我爱母亲,爱我所爱的每一个人,纵使这世间会让我们变得钝浊不堪,坠入爱掘下的陷阱,依然要感谢。

因为若痛是因爱之名,那也是好的。

所有这些,都是需要经历了沉重的死亡和重生方可领悟到,只是我不知,这样的领悟算不算太晚。我和叶重阳回到院落的时候,已近正午,这个我们曾经的家,物是人非之后抛给我们的依旧是一股穿透力极强的能量,它们将我和叶重阳紧紧地捆在一起。

走到天井正中央,叶重阳忽然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盯着我看,眼神里藏着令人畏惧的光。我知道她有话要说,她停顿了大概有十几秒的时间,然后缓缓地吐出了一句话:“你知道么?陆兆臣被抓了。”

1.心是孤独的猎手
锦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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