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情词

犬吠声在万径人踪灭的深山里尤其显得空旷渺远。猎户胡大扛着猎枪追寻着脚印一路走来。他的猎狗大黄在前面跑了一阵,又折返回来,蹲坐在半途冲他不住地叫唤。

“看到那个小家伙了?嘿嘿,我就是知道逃不掉!快,前面带路。”

大黄又跑了出去,胡大跟着它走出了很远,却发现失去了大黄的踪影。他停下来看了看雪地上的痕迹。今年雪少,山里并没有积下什么雪,不过薄薄一层,又被风吹得左一片右一片的,那薄雪上的爪印也变得断断续续。

胡大循着时隐时现的脚印又走出了半里,仍旧没看到大黄的身影。大黄是条五六岁的老狗,不像小狗那样好奇心胜,不可能是被什么小东西吸引跑得忘了正事。

他把手放在嘴里打了一个口哨,尖锐的哨子声传出去,又被四周的山壁弹了回来,带着回响一声叠着一声。他静下来竖着耳朵听了听,终于听到了狗叫声,但声音很低,近乎呜咽。

他辨别了方向,快步走过去。费力爬了一个山坡,看见一个给山里猎户休息避雨的窝棚,看上去荒废已久。而他的大黄狗正无精打采地趴在外头,低低呜咽着。它的头歪在一边,地上有一滩脏东西,胡大看出来那是大黄早上刚吃的剩饭。

胡大走过去揉了揉大黄的头,“怎么回事,路上瞎吃了什么东西?”

大黄抬起眼皮,有气无力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又耷拉下眼皮。

胡大觉得奇怪,一抬眼看到那个窝棚。那是个用石块、树枝和茅草搭建的小房子,在南山深处并不罕见。入口只容一人弯腰而入,看不清里面,只剩一个黑洞洞的入口。

胡大眯着眼睛看了看,靠近入口的地上有些铁锈色的东西。他觉得有些不大对,于是端起枪靠近了窝棚几步,大声问:“谁在里头?”

没有人回答。但他耳力好,仿佛是听到了什么动静。里面有东西!他不确定是人还是什么野物。他仗着有几下功夫,又有枪在手,万一碰上什么稀罕的东西,那也能赚一笔。于是他又问了一句:“有人在里头?”他一边问一边缓缓走进去。

窝棚塌了半边,有丝丝光线透进来。他一进来就闻到一股叫人作呕的味道。等眼睛适应了黑暗,看清了地上东西。

一具爬满了老鼠的身体,血肉模糊,几乎被老鼠啃噬过半,看不清相貌。地上有散落的老鼠死尸,但仍有几只老鼠在孜孜不倦地吃着,仿佛是人间美味。

胡大吓得猛扣了扳机,猎枪走火,发出刺耳的“砰”的一声。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退出来的,然后跪在地上猛吐了起来。

临近新年,衙门官署都无心做事。大约是要过年了,来警察局的人更少了。毕竟愿意和官面而上的人打交道的不多,都怕是官字两个口,衙门好进事难办。

人逢佳节倒是思乡情盛,喻宛央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匆匆离家半年多,说不想家人是假的。宗择难得休了假,小年这日陪喻宛央去电报局给家人发电报。因为他在身边反而有点撒娇的意思,报文长长一大段,发报员看了直咋舌。他用商量的语气问道:“小姐,要不要再精简些?”

还要如何精简呢,一肚子的话都没处说。漂洋过海的,那时候觉得是为了逃婚,现在想来倒是就为了遇到他一样。宗择看她眼睛红红,便对发报员道:“不碍事,就这样发吧。”

从电报局出来,她还是有点恹恹的提不起精神,“虽然平日里都是祖母唠叨我,可我知道我偷跑出来最伤心的大约就是祖母了。可是她就是嘴硬,还总说女孩子不要一味待在家里,多出去看看也是好的。其实她比我母亲都想我。”

宗择停下来,替她拢了拢大衣。“等到开春,我陪你回一趟家。”

喻宛央讶然,他如画眉峰下眸子深亮,低声道:“咱们住在一处,总要个说法。”

她微微一怔,旋即明白他的意思,却偏做不知一样,“我是房东、你是房客,就是说法呀。”

他笑意浓了几分,声线里倒透了一分委屈,“你是不打算给我名分了?”

她红着脸嗔怪地看了他一眼,谈了恋爱,两个人简直像是乱了套,眼前这个还是她认识的那个生人勿近的宗探长吗?

一串急匆匆的自行车的铃铛声响起,宗择眼疾手快把她揽到一边,避过了疾驰而过的自行车。

接着是一声长长的刹车声,然后听见有人兴冲冲地大声说:“哎呦,宗探长,我正说去找你呢,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了!”曹守鹏从自行车上下来,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曹队长这急着去做什么?”喻宛央笑问道。

“哎,别提了,又出案子了!搁年关这儿出事儿,哪儿哪儿找不到人。”他抱怨道。

原来美院有几个学生过年不回家,在学校里也不老老实实地呆着,跑到南山去采风、写生了。约好一日就回,结果过去三天了人都没回来。本来要同去的有一个学生因为生病没有成行,他在学校左等等不来、右等等不来,生怕同学出事就跑去报了官。

警察本也没当回事,以为学生不过是贪玩,过一两天就回来。毕竟都是男学生,又是三人同行,不会出什么大事。结果早上有个进山打猎的猎户在山上的一个废旧棚子里发现一具尸体,尸体旁边有个画夹子。曹守鹏怀疑是那几个走失的美院学生,于是就先派了人去现场守着,他则跑过来去找宗择。

事出紧急,也来不及回去,曹守鹏把自行车寄存在街边,坐上宗择的车去南山。路过梨芳院,宗择停下来,叫曹守鹏去把曲少杰叫上。

曹守鹏奇道:“曲医生这会儿在梨芳院听戏?”

宗择笑了笑:“他来做散财童子的,你就把他给押出来就好。这日子法院也都不办公了,总得找个人去验尸。”

本坐在正堂上拿着红包分发给众人的曲少杰,就这样被曹守鹏拖上了车。他一脸不乐意,“一年到头,就这会儿能享受一下‘人见人爱’的待遇,还被你们剥夺了,简直不是人!”

“做散财童子,哪天不能做呀?”喻宛央笑道。

“那你就错了,我是入了梨芳院的股份。年前结账分红,这会儿拿了钱分给他们,那是做为股东对他们的一年辛苦工作的感谢。平时给银子,那是大爷拿钱打发人呢。都是有傲骨的人。”

喻宛央笑道:“你倒是很替别人着想,但是人和人是很不相同的。比方我吧,我祖父祖母什么时候给我钱我都欢天喜地,绝对不会想着他们是拿了钱来侮辱我的。”

曹守鹏也附和,“是啊,我们当差的就盼着上峰没事多发点奖金,多攒点钱好讨媳妇。只要不是黑钱、昧心钱,有什么不能拿?”

“哎呀,娶媳妇这个你不用愁。你要是娶我家彩玉,我一准儿给她而备一份丰厚的嫁妆!”

她说话的时候,宗择便静静望着她,看她得意忘形地样子,偏头在她耳边低低说了一句,

“你的钱不是都花完了?”

她顿时有点气馁。真的啊,她的钱可不大经花,自己都不够还给别人备什么嫁妆?宗择笑了笑,同曹守鹏道:“回头曹队长结婚了,给你包个大红包。”

“那我出嫁妆就不包红包了。”喻宛央笑嘻嘻道。

曹守鹏满心欢愉,一边开车一边笑出了声:“不用不用,喻小姐和宗探长算一份儿就成!”

她笑着偷看了他一眼,他正回望过来。明明没在笑,眉梢眼角却都是笑意,眼里简直没别人。

曲少杰刚才在梨芳院被小师妹阿芳孝敬了一包大京果,因为还没来得及吃上饭,只得拿这个垫肚子。看烦了这两人眉目传情,他这会儿拿出来咬了一口,渣滓掉一身。真是的,哪家买的,甜的发齁。讨厌死人了,他最讨厌吃甜的。

想着他离喊“三婶”的日子不远了,可伶他还是孤家寡人呢。要不要应该也学宗择,去梨芳院里租间客房,近水楼台先得月,方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事发地在半山腰,车沿着山路开了一阵便开不过去了,几个人只好下来步行去案发现场。

喻宛央第一次到这边来,所以很是新奇,时不时要停下来辨认一下路边的植物。

那报案的猎人蹲在窝棚外头,有两个警员守在棚子边。胡大虽然是个会武艺的人,但里头的场景太瘆人。他早上连吐了好几回,又跑下山报警,然后带着警察过来。折腾了一整天,这会儿又饿又累。但一想到吃,又忍不住反胃。

宗择下了车没急着进棚子,而是先站在那里往四处打量。这处是南山的北面山坳。南山虽然称为“南山”,不过就是一个叫法。因为南山在津州城的南面,连绵几座山,都被叫做南山。

南山东面颇有些景观,上盘名胜于劲松、中盘以奇石胜、下盘则以秀水名扬,又有古刹庙宇点缀其间,增添了禅趣。山势并不陡峭,因为有风水先生认为风水极佳,所以很有些富豪人家做了些别墅。但山北这边因为地势险峻,几乎少有人迹。

窝棚的所在是半山腰上一处略平缓的开阔之地,正对面便是陡峭的石壁。虽然是半山腰,人却如同在深谷之中。四面高山威压,有说不出的压迫感。

曹守鹏指了指那个猎户,“就是那个人,叫胡大,他发现的尸体。”

宗择走到胡大身边,问他:“大叔,是你发现的尸体?”

胡大点点头,还没等他问下去,自顾自先说起来。“我是过来打猎的,因为同行在这边猎到过银狐。我想着快过年了,过来碰碰运气,打一两张皮子好过年。结果还真让我瞧见一只。我追着那只银狐,追着追着就跑这边来了。但是那小狐狸一下就没影子了,我叫大黄去找,结果大黄也不见了。好不容易听见了大黄的声音,就顺着声音找到这边,就看到大黄趴在外头有气无力的。我追这俩小畜生追得又累又饿,本想着坐下休息,但是我耳力可是出了名的好,听到窝棚里有什么动静。我一看那地方就透着古怪,所以端着枪就走过去往里头看,谁知道就看到那些东西!”说完他又干呕了一声。

“这地方叫什么?我们上山的时候先前明明还有路,后面的路怎么都荒了?”宗择问道。

“回长官,这一大片地方都是南山后峡,听老人说原来附近有个叫丁家坳村落的,后来不知道怎么村落没了,所以路也没人走了。要不是真实穷到家了,我平常也是不会到这片山里来的。”

“为什么?”

胡大面庞黝黑,壮硕魁梧的身材,此时脸上露出了恐怖的惧意来,“这片闹鬼……”

曹守鹏不以为然地哈哈大笑,“哪儿来的鬼,还不都是人装的!”

胡大瞥了他一眼,“长官,您别不信,我爹可是亲眼所见的!说是那会儿丁家坳村还在的,后来不知道怎么的,村子里的人突然就不见了,那真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那会儿还没有闹鬼这一说,大家只当是连年征战,男丁被抓去打仗,女人有点心的都走出去,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了,人越来越少,也说得过去。只是有一回夜里,我爹打猎路过这一带,在林子里瞧见一个披头散发的人站在那里冲他笑,肚子这块,是空的!我爹可是吓坏了!跑回家没多久,听说遇见鬼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离这片地也就越来越远,渐渐就没人过来了。”

喻宛央津津有味地听着,背后突然传来曲少杰的惊呼声。她一转身就看见曲少杰连滚带爬地从窝棚里退出来,风度全无。

喻宛央笑道:“怎么曲少爷还能被吓成这样?这尸体得多难看啊。”

胡大心说这小姐怎么有点缺心眼儿呢,聂诺道:“小姐你可别去看,真是太难看了,那个脸被老鼠啃得……”说到这里说不下去了,咧了咧嘴。

曲少杰吓得双腿发软,坐在地上喘息了半天才平复下呼吸,很是狼狈地指着里面,“蛇、蛇!”

原来他是怕蛇。喻宛央笑容可掬,“蛇有什么可怕的呀,这个季节蛇可都冬眠了呢。”

曲少杰摇头,“不、不,是条活的,从那人肚子里钻出来。我最怕这种冷血动物了!”

宗择见他脸色发白,看上去真是吓得不轻。喻宛央笑道:“这个我不怕,我帮你把它捉了。”

喻宛央说着就要过去,宗择一把抓住她的手,“危险。”

“没事的,我会抓蛇的。而且现在是冬天,这些蛇也没什么活力了。”

他无奈地看了她一眼,“算了,我去处理那东西。一想到你的手去抓那玩意儿,我就要起鸡皮疙瘩。”

她的手每天都在他脸上蹂躏,捏捏他的鼻子、捏捏他的脸蛋,还特别喜欢在他身上找血管,号称要自学解剖学。有时候指尖从他眉头轻轻描过去,有时候双手插进他的发间------总之,她的手不该去抓着一条滑溜溜的蛇,更何况是从死人肚子里爬出来的蛇。

曲少杰歪着头看着两人卿卿我我,在案发现场谈情说爱也是真会找地方,没好气道:“赶紧的,再不去解决那条蛇,里头的人估计都要被他吞下去了。”

“枪给我。”

喻宛央把手袋递给她,调皮道:“我以为你不会用枪呢。”

他微微笑了笑,把枪拿出来,“不用也不代表我不会用,只不过用了枪总有什么会丧命,所以不大用。”说完靠近了窝棚,站在入口侧首看准了方向处冲里面开了两枪,然后冲曲少杰道:“去吧,这回要多验一条‘尸体’了。”

喻宛央看得有点呆,那股文弱之气配上这行云流水的射击,手上的动作简直好看极了。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看着自己,走近几步把枪重新放回她手袋,低声问:“怎么了?”

她笑了笑,拉住他一根指头,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没什么,就是突然特别想亲你。”

他的脸刷得红了。调情这种事情,总是主动的那个占住先机。他假装清了清嗓子,反握住她在他手心里细细挠着的手,低声道:“做事呢……回去再闹……”

曲少杰离他们不远,那一对简直一点都没把他放在眼里。太腻歪了,他那不染凡尘的三叔啊,滚了一身红尘气。他叹了口气,“算了,还是去看看尸体压压惊。”

现场凌乱,已经发现不了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了。那具尸体被老鼠啃得七零八落,他周围也有一些老鼠的尸体。

喻宛央一手拿着手电一手捏着鼻子进来,这味道比堆肥还臭上几分。“哎呀,真是怪难看的。”她看了一眼尸体。“这些老鼠不会是撑死的吧?”

曲少杰摇摇头,“中毒死的。”

“吃了尸体中毒死的?难不成这个人是中毒身亡的?”

“粗看了骨头,没有明显的外伤。如果老鼠吃了他的内脏而中毒的话,那这个人确实有可能是中毒死的。回头叫人先抬回去再仔细验一下。”

有工人过来把尸体抬了出去,运下了山。宗择这才走进来。曲少杰把初步的验尸结果说了一下。

“会不会是被毒蛇咬上的,然后毒发的?”

“现在还判断不出来。只是有些奇怪的地方,如果说这是那几个失踪的学生中的一个,就现在这个温度来说,尸体不应该腐化的这么严重。”

“死亡时间是什么时候?”

“两到三天。”

“就是说进山不久就遇害了。”

喻宛央站在宗择身边,因为窝棚里光线昏暗,他们只能借着着手电筒的光亮检查窝棚的内部。

尸体躺着的地方现在是一个石灰人形,画夹子就落在尸体的不远处。宗择走过去,蹲下身去看。画夹外面有些泥土和长期使用后留下的磨损痕迹,没有血迹,也没有新的磨损。这个学生是如何来到这个窝棚里,又是因何死去?其他的两个学生又到哪里去了?

他们走出窝棚,宗择打开画夹。里面只夹着一张宣纸,宣纸上并没有什么画,而只是几点墨迹。但若说是墨迹,又觉得像是被人刻意画成的。几个人对着这几个墨团研究了半天,都说不上来,这到底算是一副画,还真的只是无意中低落的墨迹。

车往山外开的时候,耳边能听见山那边偶尔闪现的隐隐的炮竹声,小年夜已经降临了。拐过一道山路,宗择突然看到山坳里似乎出现一片红色的光。他以为是灯光,然而并不是。那光像是笼罩在一团雾下,那雾在渐渐往上飘。待到他想仔细分辨,却一切都消失不见了。

喻宛央见他聚精会神地看着窗外,问道:“在看什么?”

他冲山坳处扬了扬下巴,“那里,刚才好像看到一片红光。”

喻宛央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并没有看到什么红光。那里黑黢黢的一片,只有黑色、更黑色的林子和峭壁。一团一团,仿佛被勾勒而成的怪物。聊是她素来胆大,也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这地方看上去又阴森又古怪。”

这也是他的感觉。

第二日宗择和曹守鹏一起去了美院的学生宿舍。因为是寒假,学校里空荡荡的,几乎不见人影。到了宿舍,问了舍监太太要了那学生的寝室号码。敲了几下门,开门的是个名叫陈之澄的男生,身形消瘦、面有愁色,看得出尤在病中。

见到曹守鹏身上的制服,知道是来问几个走丢的同学的事情的。他似乎早有准备,从相册里拿了几个人的合影给他们,并把走失的三个人一一圈出来。“这个个子最高的是李玉同,这个比较胖的叫陈达峰,这个戴着眼镜的叫汪礼夫。”

曹守鹏一一记下,然后把画夹子从背上拿下来。宗择问他:“你看看,这是你同学的东西吗?”

毕竟是年纪尚轻,陈之澄一见到画夹便红了眼眶,“都是我不好!我应该劝住他们的。要不是我多嘴,他们肯定也不会去山里。这个画夹子是李玉同的。”

“能确定吗?”

“嗯,确定。他的画夹子里面染了色,他自制过一只极细的画笔,能在指甲上作画。你看,这里的色块其实是一副画。”

他们顺着他指的地方仔细辨认了一下,果然是一副极其微小的图画。

宗择劝慰了几句,叫他把事情再说一遍,那男生便慢慢说起事情的原由。原来这几个学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寒假都选择不回家乡。他们在宿舍里偶然遇见了,因为“同病相怜”便熟稔起来,所以索性约在一起作伴,留在美院过年。

开始大家都老老实实每日不过温书、作画、谈天。有一日,他无意中提起导师卢启民有一副画,画技极其出神。其他几个学生听他那样说都被勾出了好奇心,便嚷着叫他借出来看。陈之澄也是想在朋友中炫耀一下,于是便去了卢启民家借了画出来。

这幅名叫“遗世桃源”的画,画的是南山里的一座村庄。青山绿水红云,恍如世外桃源。但画面中只是隐约有村庄,细看却是无,再过一会儿看又似有。时有时无,尽显写意神来之笔。

同学们都觉这风景奇崛诡异又缥缈的亦幻亦真,说不定到了冬季又会有另一番风采。反正也是闲来无事,不如进山写生去。南山此去不远,在山里随便寻个人家住一晚第二天就能转回。陈之澄本来是要同去的,谁知道突然发烧不能成行,其他的同学便去了。

谁料想约定好回来的日子他们并没有回来。陈之澄只当几人被山中风光所迷,要多画一天。谁知道三四天过去了,人还是没回来,他便着急了。这时候学校里也没什么老师,只好去警察局报案。

宗择打开画夹,指着里面的那副“画”问:“这个会是李玉同的画吗?”

陈之澄摇摇头,“不大可能,李玉同是学油画的,不可能在宣纸上作画。而且,这个纸是熟宣,都是用来画工笔画的。若说这是画,但看这个墨点,完全是写意的手法。”

这点宗择是知道的,他母亲便是书画高手。但对于这几个看似墨点的东西,他却是没有参透其中的奥秘。

陈之澄顿了顿,回忆道:“他们走的时候不过带着速写纸和铅笔,我并没有瞧见谁带着颜料和毛笔去……”

那么是谁放了这么一副“画”在其中,又想传达什么样的信息?

“卢启民的那副画还在你这里吗?”宗择问。

“不在了,我们看完后就还给老师了。”陈之澄抿了抿唇,迟疑了一会儿,问道:“请问长官,这个画夹,你们是在哪里找到的?”

“山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这画夹落在了尸体旁边。”

陈之澄听完后面露惊怯,脸色发白,“那、那其他的两位同学,你们找到了吗?”

“暂时还没有。你先休息吧,有什么新的消息我会叫人通知你。”

陈之澄将两人送出了宿舍,宗择和曹守鹏上了车。车已经驶出去了,宗择回头往宿舍的窗户处看了一眼,突然发现陈之澄正隐在窗帘后在看他们。他的眉头不禁蹙了起来。

曹守鹏问道:“宗探长,怎么了?”

宗择摇摇头,“回去查一下这个陈之澄,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不用查了,我先头都查过了,他确实是生了病,舍监夫妻照顾了他两天呢,他可没有作案时间。而且啊,那可是三个人,陈之澄再怎么能耐,一个人对付三个人也不现实。”

宗择默然了一会儿,“再去查查李玉同的家庭情况,还有和同学的关系。这个陈之澄是哪里人?”

“京西人。”

“京西离津州并不算太远,坐火车也很方便。查查看他为什么不回家过年。”

两人话语间到了卢启民家。卢启民本来态度很是倨傲,但听说他们因为学生失踪的事情而来,倒也十分配合。他拿了画给二人,是一副写意山水,青山苍翠间有个村落若有若无。宗择恍然觉得这副画看起来似乎眼熟,好像是昨日从山中回来时路过。只是那时候天色太晚,只看得见山峰大概的形状。

“这画的是南山?”

卢启民点点头,“虽说我们都叫‘南山’但南山也有好几座山峰,各有特色。有的秀美,有的奇崛。这一处就是有一回和同学去采风无意中在山中的偶遇。只是相隔太远,远远只见山中一片红霞,如遇仙境。但九月又不是桃李的季节,大家都拍手称奇。

我当时立刻就支起画架作画,谁知道过了一会儿那个村落连同那片红霞都消失了。我们顺着山路一路找下去,都没有发现这样的村落。我们几个人都笑谈自己也做了一回武陵人偶遇了桃花源。”

宗择看的画的落款,心头一动。“你是十五年前去的?”

卢启民也看了看,默默算了算,“真的,原来已经十五年了。”

“你们从山里回来的时候,是不是救了一个迷路的小孩?”

卢启民诧异道:“你是怎么知道的?下山的时候确实是遇到一个小孩子,留着短头发,身上脏的不能看,我们只当她是小乞丐。她坐在路边,看着有点呆呆的。同行的女同学给了她一块点心,她也不知道说谢谢。只是喃喃自语的说个不停。”

“她在说什么?”

“在背诗。”

“背诗?”

“是,在背诗。若不是如此,我如何能印象如此深刻?她当时在背《诗经》里的《蒹葭》。我们一听,这孩子居然是读过书的。再仔细看她身上的衣服虽然破烂,但料子却是不错的。我们就猜她大约是哪家走丢的孩子。有女同学拿了布给她擦脸,另一个同学一看那女孩的脸就大叫起来。他用来包五香豆的报纸,上面正好是这个女孩子家人登的寻人启事。我们都说这一趟南山之行真是收获颇丰,大家轮流背着就把孩子送回了家。”

“你记不记得女孩子除了背那首诗,还说过什么?”

卢启民想了想,时间太久远了,一切都是模糊的,因此语气也不那么肯定。“她好像是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当然了,毕竟是和家人走散了嘛。她脸上有一些伤口,应该是被什么东西划伤的。我的一位女同学还担心地说,孩子会不会毁容。我们把孩子送到家的时候,孩子的父亲立刻就把孩子抱走了。好像是听见那孩子在同他爸爸说什么山鬼,什么人,房子会动什么的,反正稀奇古怪的胡言乱语。我们被留在客厅里,后面也不知道。不过她倒是又同她爸爸背了一遍那首《蒹葭》。”

“那她有没有说过一个人的名字,‘小康’什么的?

卢启民认真的想了想,摇了摇头,“好像没有。不过也许有,但是我记得不太清楚了,毕竟时隔十五年了。”他抱歉道:“我常年喝酒,有的东西记不大得了……这样吧,如果我想起什么,我再联系你们。”

从卢启民家出来,曹守鹏忍住了发问,他不知道明明去查美院学生的案子,怎么宗择却一直在问捡孩子的事情。而宗择却在想,卢启民并不记得喻宛央提过“小康”这个人,那么何以她会记忆这样深刻?通常来说,越是重要的东西在脑子里的印象就会越深刻,所以在记忆恢复的时候就会先于其他的事情想起。那么会不会是哪里出现了偏差?

宗择向来少去大宅。但除夕这日尽管不在大宅守岁,还是会去大宅那边一同酬神祭祖。吃早饭的时候他状似无意地问她:“今天我要去大宅那边守一天,你要做什么?”

喻宛央托腮想了想,“还没想过呢。前两天曹队长约了彩玉去家里过年,看来是未来婆婆和大姑姐要相看相看彩玉,那我就跟着他们好了,正好给彩玉壮壮胆。”

他唇边浅笑,轻轻拉住她的手,商量道:“要不,你也陪我壮壮胆,跟着我去大宅那边?”

她楞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他的用意,脸却不期然地红了。“这合适吗?”

他笑着道,“没什么不合适。就是宗家那样的旧式家庭,你不要觉得呆的无聊才好。”

“不会呀。”和他在一起怎么会无聊呢。不过她突然想起什么,“哎呀,你怎么不早说,不然我先做一身新衣服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合适的衣服。”

“随便穿哪件都好。”他安慰道。

“不行不行,怎么能随便呢,我先去挑件衣服!”

他噙着笑看她像小兔子一样跃上了楼,一眨眼就消失在楼梯口。带她回宗家,倒不是为了求得什么许可。只是兄嫂待他亲厚,总为他的人生大事操心,也算是向兄嫂一个交代。今天这样一个万家团圆的日子,没有她怎么能叫“圆”呢?

一份报纸看完了仍不见她下楼,怕是又是挑衣服挑花了眼。他缓步走了上去,房间的门是开着的,他敲了两下,听见她闷闷的回了声“进来吧。”

他迈步走进来,一看床上、榻上、沙发上铺满了衣服。她拎着两套衣服冲到他面前,“这两个穿哪个好?”

“都好。”他微笑道。

喻宛央没好气地嘟了嘟嘴,“讨厌,说了和跟没说一样!”

“是真的都好,你穿什么都好看。”

她放弃似的转身又跑回衣柜前,“真是的,上回问你你也这样说。你知道吗,我二嫂挑衣服的时候问二哥的意见,他也是说‘都好看’,可是被我二嫂好一顿奚落,说他是个无趣的丈夫呢!”

宗择失笑,这是在抱怨他也是个“无趣的丈夫”吗?其实他当然有趣多了,只是现在显得太“有趣”,怕是要把她吓坏的。

“这是什么世道,难道说实话也被说成‘无趣’吗?”他笑问。

“也不是。说实话有时候比被人说无趣更惨。我表姐夫总是爱对表姐的衣品服评手论足,一会儿说‘这个颜色不衬你’,一会儿说‘那个首饰看着累赘’,要不就是‘这个款式显得你胖’------表姐气极了,说姐夫总是对自己挑三拣四,莫不是外头有了人?”

她语调轻松,一边同他闲话,一边在衣柜里翻找。拿着衣服对着镜子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左顾右盼后还是不满意,于是扔在了一边又去找新的衣服。

他记忆里母亲似乎从来都没这样打扮过。衣柜里永远是素静的衣衫,连一件跳脱的颜色都没有。母亲皮肤白净,不施粉黛,眉梢眼角总是笼罩淡淡的愁意。反而是父亲更豁达开朗一些,生他时本来就有些年岁,加上人爱笑,所以眼尾的笑纹总是比旁人深些。

父亲同母亲是老夫少妻,现在想来大约是宠多于爱。反而是母亲,看父亲的目光里有爱意有敬仰有崇拜有温情。他们很少从谈起他们的往事,母亲全部身心都在他的身上。偶尔在病中,父亲又不在家的时候,他问起父亲,母亲便说,父亲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是父亲教给她,何为“生”、何为“爱”。

喻宛央终于选定了一件石榴红色绣花枝的旗袍。“过年还是穿喜庆点吧!这个旗袍是我祖母压箱底的料子,我过十八岁生日时她叫人给我做的,也不知道还穿不穿得下。穿这个好吗?”

他回过神,确实是喜庆的颜色,那红红火火的颜色直闹进眼睛里去。说是新娘子穿也是合适的。他微微笑了笑,“确实穿什么都好看。”

她赌气地把他推出去,“简直在敷衍我嘛!要是我不好看,还不是丢你的份子?你出去,我先穿上试试。”

他被她推出了门外,他便站在走廊里往窗外望去。时光这样柔软,在缓慢地流动,心底从来没有这样宁静过。

后院的温室是玻璃顶,因为温度高,存不住雪,能看到里面生机勃勃的盎然绿意。而温室外的院子都被雪覆盖住了,白茫茫一片。美的像幻境。

门打开了,她理着袍子惋惜道:“我真长胖了!衣服有点紧,勒得我喘不上气……可惜来不及找裁缝改了。”

他回过头去。旗袍确实略小了些,腰身倒是收的恰到好处,但只是胸部那里盘扣紧绷,随时像要炸裂开。他只看一眼便挪开目光,却依然觉得喉咙发干,清了清嗓子,“确实是小了点,要不换一件?”

“真的吗?好可惜呀。都怪曹队长手艺太好,三天两头过来,害我饭量翻了倍。看来我要少吃一点,不然衣服都穿不进去了。”她抱怨道。

他却是更喜欢有点丰腴的姑娘,不,其实是他就喜欢她这样的,变成怎样都好看。

她走了两步到他面前,偏着头寻他的视线,尤不死心:“这旗袍真是不合适穿到你家去吗?”

他目光不管落到哪里,总是没法忽略那起伏有致的身段。他喜欢她这种熟稔的带着点撒娇的声调同他说话,好像两人这样絮叨着说着,说一辈子都不会嫌烦,心里有一种尘埃落定的宁静。

但她这样眉眼生动、活色生香,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人的考验。躲不开,索性揽了她到怀里,才能避过那惹火的画面,在她耳畔斯磨:“你若爱穿,就单穿给我看。不然我要妒忌外头人把你看了去……”

他的唇很烫,倏地把她也传染地热了起来。耳珠被他的亲吻吻得有点发痒,她笑着缩着脖子,手撑着他想躲开,他的唇却吻到了她的手心里。一寸一寸,沿着她掌心的纹路,轻轻吻过。然后吻过她的手指,轻轻咬住她的指尖,又烫又潮。稍一用力,指尖上传来的感觉不疼,却是酥麻,连着身体也都麻了。她只能软软地靠在他怀里,嗔怪他,“你还要不要去呀?再不出门就迟了。”

“迟便迟了。”

低沉的声音在胸口嗡嗡做响,充的满满当当。哪里都不想去了,就想这样抱着他,天长地久一辈子。抱进坟墓里,等到未来某一天被人挖出来,还能看见两具紧密相拥的白骨。

喻宛央还是穿了件妃色的洋裙去了宗家,脸带霞色连胭脂也不用扑了。

一早接了电话知道宗择今日会带人来,宗扱夫妇早在客厅里等着他们。二姐宗琳随丈夫出使欧国,不能同家人团聚。宗扱膝下三子一女,除了长子宗晏文和二女儿奕文,另外两个男孩子年纪尚幼。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都翘首以盼一样迎接他们。见人来了,都喜上眉梢。待人并肩走近,顿觉眼前一亮,一个沉俊一个娇俏,确实是一对璧人。

宗太太和奕文热情地拉着喻宛央问长问短,好在她天性活泼大方并不拘谨,同谁都好相处。宗太太对于这个未来弟妹相当满意。

宗扱带着宗择并家中男丁去祠堂,等到回来的时候见喻宛已经得了一大堆的礼物了。他向来甚少家庭生活,却乐意看到她喜欢自己的家。

有仆人过来说老太太叫大家入席,众人前呼后拥地拥簇着两人去了餐厅。等老太太一出现,刚才还欢声不断的席面立刻变得鸦雀无声了。

宗老太太早被宗扱知会过,所以见到喻宛央也不意外,客气地同她打了招呼。喻宛央也应对自如,不卑不亢。老太太年纪大、规矩多,众人都恪守老法讲究食不言寝不语。

喻宛央想这大约是个不大讨人喜欢的老太太,众人对她只有敬畏没有亲近。自己的亲儿孙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作为庶子的宗择,大约是向来不受待见的吧。

老太太手边空着三个座位,她叹了口气,“往年韵梅夫妇和元蓁总是来配我吃饭的,现在倒好了,人是一个接一个没了。”

宗扱怕母亲在喻宛央面不给宗择留面子,忙笑着道:“母亲不要替姑姑担忧。我昨儿个还去看过姑姑,医生说再养阵子就好了,到时候再接姑姑过来同母亲聊天。”

宗老太太凉凉笑了一声,“她哪儿还有闲心聊天哪!丈夫死了,女儿没了。也不知道造的什么孽。”她掀了掀眼皮,扫了一眼宗择。

宗扱赔笑道:“姑父是积劳成疾,没熬过年关,确实是伤心事。元蓁许配给了陆家,虽说门第低了一点,总还说得过去,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嘛。”

老太太又语带嘲讽地笑了笑,“你也就是哄哄我这个老婆子,真当我一点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吗?”

喻宛央看出其中端倪来,这是在责怪宗择吗?蒋洪明是元蓁杀的,他的孩子是自己抛弃的。他们的悲剧本就是他们自己一手造成,关宗择什么事?

宗择闻言并不辩解,只是面色平静的垂着目光在眼前的盘子上,略略动了几筷子。

宗晏文看情况不对,撒娇道:“好了奶奶,明儿我陪您去看姑奶奶呗!今天三叔的女朋友在这里,还不够您老开心的呀?”

宗老太太微微笑了笑,转向了喻宛央。看她气质出众,衣着摩登,配饰也是华贵又不张扬,便知道她家境不错。也听不出来是不是真开心,老太太笑着道:“开心,怎么会不开心。”

用完了年夜饭,小辈们都要磕头拜年,老太太给众人派压岁钱。轮到宗择,老太太递了一个眼色给儿媳,宗太太含笑去取来一盒子。老太太淡淡道:“这是你父亲给你留的地产和股票,看着你也快成家了,也该拿给你了。”

宗择磕头谢过她。老太太又转向喻宛央,冲她招了招手。她没进门,尤是客人,无需下跪,只是走近了,行了一个礼。得了一份压岁钱后,老太太又吩咐她的贴身大丫头去房里取东西。过了一会儿丫头过来,这回是一只檀木盒子,却小巧的多。

老太太拉住喻宛央的手,“我们择儿向来对自个儿的终身大事不怎么上心,他父亲去的时候叫我好好照顾他。今天他肯把你领进宗家,可见是生了安定下来的心。我瞧着你这丫头又标志又大方得体,简直无一不称心,我总算是不负他父亲的托付。这个------”老太太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只碧玉的镯子。

“这个镯子,要说多昂贵也并不是,但是还是有点来历。喻小姐大约也知道择儿不是我亲生的,这个镯子是择儿生母生前一直戴着的。我想着还是要送给择儿未来的媳妇才合适。

喻小姐看着也是出自富贵人家的,见惯好东西,不要瞧不上这镯子。总归是他母亲的一份儿心。他父亲放在我这里,我放到现在,就是等着这一日。”

宗择脸色微变,他是记得母亲总戴着一只镯子的,没想到会在老太太这里。那么这镯子是从母亲尸体旁捡回来的?他为什么不记得?

喻宛央谢过她,大大方方地把盒子接了过去。

老太太体力不支,早早回去休息。看着年轻人们玩了一会儿,宗择和喻宛央便告辞离开了大宅。

路上行人稀少,车灯所射之处是两道朦朦胧胧的光柱,除此外便是无边的黑夜。他开车的时候,她把头轻轻靠在他肩头,歪着头看别人院子里突然飞升上天的烟花,绚丽又热闹。而他则是安静地开着车,这时候比平常都沉默。他像个没家的孩子,旁人的热闹都和他无关,他自己把自己关到门外。

“以后有我陪你。”她喃喃地说。没头没尾的,他却是听懂了。他微微偏过头在她发顶亲了亲。此时云里疏星,人间夜色,沧海无惊。

车还未到梁园,远远瞧见有人站在大门外负手而立,像是专程在等人。车停在门口,那人转身过来,见喻宛央下了车,便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黛西。”

“烔文?”喻宛央讶然。

康烔文走上前拥抱一下她,“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宗择看那人肤色偏深,脸部轮廓深邃。虽然中文很流利,但举手投足带着十足的洋派。

喻宛央身子有点僵硬,感觉到宗择投来的目光有点冷。她忙介绍道:“这是康烔文,这位是宗择宗先生,是我男朋友。”

康烔文讶异地“哦”了一下,但随即又浮起笑容,非常礼貌地伸出手去同他握手:“宗先生,幸会。”

喻宛央开了门把他让了进去,因为彩玉去了曹家,所以她亲自准备了些小茶点,煮了咖啡。端给他的时候问:“什么时候到的?不会是刚到吧?”

“前天靠上了岸,然后办了点事情,向墨庸兄要了你的地址。刚刚得闲,这才过来看看你。”

宗择并不想打扰两人谈话,便告辞上楼。但两人的声音并没有刻意压低,他还是能听见他们的谈话。

“你女朋友也一同来中国了吗?”

康烔文无奈地笑了笑,“没有,我们分手了。”

喻宛央惊诧地脱口道:“哎呀,好好的,怎么就分手了?”说完觉得有点不妥,便咬着唇不说话。康烔文从当然看得出她的顾虑,安慰地笑道:“本来我确实是来履行婚约的,但现在看你有了心上人,估计我们的婚事大约是没什么希望了吧。”

喻宛央也没掩饰,轻轻地“嗯”了一下。两个人互相没有感情,怎么能因为一纸婚约而捆在一起,一捆就是一辈子呢?从前她觉得大约相处久了,应该能生出得来感情,就像是祖父祖母就是包办婚姻,也能白头偕老过一生。但等到心有所属后,才懂得没有感情的白头偕老,还不如爱到极致的三年五载。

“我是已经同祖父说过了,希望解除咱们的婚约。”

话说得太直白,她也觉得有些失礼,便又问:“康伯父、伯母可好?”

“他们都好。我临出发前也去看了喻老先生和老太太,还有你母亲,他们也都好。你母亲还拖着我的手叫我带你回去。”

说起家人,也触动了她的心事。大约母亲又要哭得昏天黑地。说不想家人是假,但她知道自己已经走不掉了。此心安处是吾乡,叫她抛下宗择吗,她做不到的。

看她踌躇无言,康烔文安慰道:“你不用觉得太为难。你既然心有所属,我也乐得成全,就像上回你成全我一样。家长那边你就不用太担心,我自会同他们交代。”

“烔文,不知道怎么谢你了。”

康烔文揉了揉她发顶,“跟我还客气什么?”

两人都是性格通达的人,聊了一会儿便又聊到了橡胶上。喻宛央带他去温室参观,听说他准备投资在津州做橡胶厂后极是兴奋,“等这第一批成熟了,你带过去试试看,看出胶率能达到多少。如果结果不错,我们就可以物色种植地,先试种一批了。”

两人聊得很是投机,不知不觉快要到子夜。康烔文是个很知礼数的人,见时间不早便告辞离开。等送走康烔文,她才想起来宗择好像太安静了。

她走到他房间外,门半开着,他正坐在书桌前。他的书桌上摆了一些资料,他的目光垂在资料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喻宛央很是抱歉地走过去,从他身后抱住,把下颌搭在他肩头。轻轻地问:“干什么呢?”

“在想一些事情。”

“那个康烔文,是我从前的未婚夫。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瞒你的。”她说这个的时候下意识地把胳膊收得很紧,生怕他逃走一样。

他“嗯”了一声,“我知道。”声音惯常的温和平静。

她又往他脖子里凑了凑,不知道他所谓的“知道”是指的什么。她软着声音,毕竟这事情她应该先同他说清楚。但他们都已经互相表白了心意,现在人找上门了才提起这么大的事情,显得有些“居心叵测”。

“婚事是我祖父定下的。但是我们没什么感情,原先我只是觉得他人还不错,结婚就结婚吧。后来发现他是有心上人的,所以为了成全他们,也为了找我从前走失的真相我就跑了。”

他还是“嗯”了一声,默默一笑。下颌的线条在灯光里愈见柔和。

“你生我气吗?”她问完了又赶紧补了一句,“不许生我气。他同意回去跟家里人说取消婚事了。反正,只要我自己不乐意,总没谁逼得了我上花轿。”

他又“嗯”了一声。

她歪头看他,“你怎么老‘嗯’啊,说句话呀。”

他微微笑了笑,拉了她的胳膊顺势把她拉坐在腿上,现在变成他笼着她。“我说我都知道,你有未婚夫的事情。”

她疑惑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的?”

“得了你的许先生的警告。”

什么叫她的许先生,这语气里的酸劲儿是哪儿来的?

“我和许先生更是什么都没有。”

他点点头,“我知道的。”比起康烔文,许墨庸才更像是虎视眈眈的那一个。不过,她大约是不知道的。

她气笑,“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快说说你还知道什么?”

他知道的太多,她睡着时微张的唇,偶尔会冒出几句梦话。她的每一寸,他都铭记于心的清清楚楚。但他只是瞧着她含笑不语,把她瞧得脸也红了。

“你说呀,知道什么?”

他的唇贴在她耳畔,低低道,“大约是什么都知道。”声音又沉又轻,总叫人觉得话里有话,暗有所指。明明很正气的一张脸,配上这暧昧的腔调,顿时带上了点不正经的邪气儿。

她耳尖涨得发烫,娇嗔了一句,“讨厌!”想挣脱开,却没挣脱开,被他拢在怀里。

快到十二点了,窗外的炮竹声如海浪一样一波递着一波响起来。她转头看向窗外,有点失望道:“我们居然忘了买烟花炮竹了呢。”

他抬手关了台灯,然后横抱起她。喻宛央吓了一跳,胳膊在他颈子间收紧,生怕掉下去。他抱着她走到窗边,顺手捞了一条厚毯子把她裹住。推开窗户冷风便吹了进来。

梁园地势高,能看到很远的地方去。次第绽放的烟花,响彻不觉的炮竹,四邻里走到院子里嬉闹放炮的孩子的笑声混杂在一处,他们都在这温热的人间里。

他把她放在窗台上,自己站着。她把毯子抻开,把他们两个人裹进去,歪着头舒服地靠在他胸前,揽住他的腰,这样一点都不冷。

窗外的烟花一簇一簇的,都盛开在彼此的眸子里。此前的二十多年,他未想过会有这样一个人相拥在一起守岁过年。她扬起头时,他的目光正好垂下来。她知道这一刻他应该和她同样心有所动。眸子里流光阵阵,她抬手挂住他的脖子,把他的头拉下来,轻轻吻上他的唇。

他们吻得很慢,仿佛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感受彼此的温柔。她想让时间慢慢过,每一秒都细细体味;又想让时间瞬间消逝,片刻就拥有彼此到天荒地老。人生哀乐无端,难求永年,刹那便是永远。

她在他怀里睡着了。虽然睡着了,手却一直抓着他。他的腿站麻了也浑然不觉。怕她睡姿不舒服,他还是把她抱回了床上,轻轻放了下去。她的手还塞在他衬衫里,刚才她相当正经地拿他的身体给他讲解新学到的人体和解剖知识。

“这是腹直肌,这是斜方肌,这是大圆肌,这是冈下肌,这是背阔肌……”她顿了顿,调皮地笑,“看着人挺瘦,身上的肌肉一块不少呀!”

他捉住她的手,无奈道:“你这样对待尸体的话,尸体要诈尸告你骚扰的。”

她眉目弯弯,带着娇慵,一点都无视他的“投诉”,“你身上的骨头现在我也都记住了,二百零六块,都是我的。”

他宠纵地望着她,只剩暧昧轻笑,“你的、你的,都是你的。”

“嗯!”她满意地点点头,眼波娇俏。“就是想把你记住啊。脸会变的,肌肉也会萎缩,只有骨头是不会变的。我不是在骚扰你,我在摸自己的东西。”

他索性让她摸个够,只是他忍得要发疯了,最后只能重重地吻回去才能叫她老实一刻。她是基督徒,有上帝管教,再怎样亲密都不会越雷池一步。但他不一样,他知道他与恶的距离不过就是一步之遥,没有什么可以束缚他。但他爱她,便尊重她,她再怎样闹,他都控制的住。

现在她睡得这样乖,乖得他不舍得放手。看来他的计划要提前了,等不到陪她回家上门提亲了。先给自己一个名正言顺的名分才是要紧事。

宗择给她盖上被子,她低低叫了一声“宗择。”

他喜欢她这样连名带姓叫他,他回应了一声“嗯。”

她没有再说话,刚才也不过是呓语。还有什么被人在梦里呼唤名字更叫人心颤的事情?他以为自己会孤独终老,但却拥有了她,他头一回感觉到了命运的慈悲。

从前因为父亲总是繁忙的,所以母亲就是他的全部。很多个除夕都是他们母子俩度过的。他并不知道父亲在大宅,只当是父亲外出做生意。他记得七岁那年的除夕夜,掉了第一颗牙。那一日父亲同样不在家,母亲用红色的绒布袋装了乳牙进去,然后带着他埋在了那颗合欢树下。以后每逢掉牙,母亲都会埋起来。牙埋在树下,人就如同树一样向下深耕,又如枝叶一样向上生长。

喻宛央睁开眼睛,感到自己在一个箱子里,左右晃动,头昏沉沉的。隐约听见有人说话。

“你既然走了,何必再回来?”一个女人怒问。

“你看这孩子才多大?孩子妈妈要急疯的!”另一个女人哀求道。

“呵呵,现在是做起菩萨来了吗?劝你少管闲事,赶紧走,不要让他看到你!否则,你自己知道会怎样!”

“你也是有孩子的人,你就真不怕报应吗?”

“报应吗?怕呀,怕得很!可是怕又怎么样,已经脏透了,还能洗干净吗?你以为自己真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简直是在做白日梦。”

“你真是疯了!”

“少说我两句,先顾好你自己。再警告你一次,他马上就过来……”

有缝隙透出一点光线来,她极力想透过那条缝隙往外看。她把眼睛凑过去,只能看到两个女人的背影。一个穿着格子旗袍,另一个穿着官绿色的大襟滚边袄裙。

她好像是记得的,看妈拉着她,路边坐着那个穿格子旗袍的女人,她垂着头大约是在哭。她经过的时候停了一下,奶声奶气地问:“姨姨,你为什么要哭呀?”

那女人听到有人说话,并没有忙着抬头,而是先偏过头擦干脸上的眼泪,然后才抬头看她。“我没哭。”

“大人就是喜欢说谎。”她嘟着嘴说。“不过姨姨你好漂亮,给你吃我的冰糖葫芦就不伤心了。”然后她把手里还剩下两个红果子的冰糖葫芦给了那个女人。

女人哭笑不得,却奈不了她倔强地眼神。看妈一边扯着她,一边抱歉道:“太太,真是对不起,我家这位小姐就是个犟脾气。”

女人微微笑着摇了摇头,但女孩子那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眼神还是叫她投降了。女人接过那串冰糖葫芦,揉了揉她的头发,“谢谢你,小妹妹。”

看妈拉着她的手,又走了半条街,她看上了一只兔子风筝。因为她的目光太渴望,摊主便坐地起价了。她无聊地等着看妈讲价,想象着那拿只兔子风筝飞上天的样子。那个女人就靠过来,冲着她在笑。她也冲她笑。女人抬起了手。她的手真漂亮,白莹莹的。

往常别人也喜欢捏她的小脸蛋的,这个姨姨那样漂亮,就让她捏一下吧。但是那双美丽的手却变了姿势,迎面压过来了,盖在了她的嘴巴和鼻子上。然后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

那两个女人还在说话,突然,门开了,有几个人走进来了。她听到一个男人惊讶道:“你还活着?”

她看不见外头人的脸,却看到那个穿着格子旗袍的女人的手背在身后,紧紧攥成拳。她的无名指上套着一枚碧绿的戒指。

她张口嘴想叫“妈妈救我!”但却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

喻宛央猛地坐起身,梦里的一切还都很清晰。她低头看看自己,已经不再是小孩的模样了。这才长长叹了口气,随即又想起刚才的梦境。

宗择打开灯走近床边,“怎么了,做噩梦了?”他本就是随意靠在椅子上浅浅睡了一会儿,她一动他就醒了。

喻宛央摇摇头,“我不知道到底怎么描述,似乎是梦,又似乎真的发生过。”

“梦到被绑架的事情了?”

她努力去回忆梦境,可记忆似乎在消退,梦里的情景很快就褪色了。在它没有彻底消失之前,她把能想起的场景都赶快说出来:“我好像是被一个女人捂住了嘴,应该是用了药,乙醚之类的,能让人昏昏沉沉的东西。然后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好像是在一个木头箱子里。有两个女人在说话,那个女人,我先前见过的。后来一个男人走进来,他说……”

很模糊,人模糊、事情也模糊。她想得头痛欲裂也想不起来那男人的长相和说过的话。

他心疼地揽在怀里,“别着急,会想起来的。”

她低低地“嗯”了一下,往他怀里钻了钻。“几点了?”

“快天亮了。”

她略一歪头,发现自己睡在他的床上,而他却是睡在对面的软椅里。刚才明明在浓情蜜意地看着烟火,结果她居然睡着了,也真是煞风景。睡在他的床上,身上笼得全是他的气息。她给自己寻了个借口,“你这床比我那张舒服一点。”但说完觉得这话听着更不像话。

他却低低地笑了笑,眉目清和,“是,这床选的好,我也是躺着不想起来。”

“彩玉回来了?”

“没有,怕是曹家姐姐留她过夜了。”

喻宛央狡黠地笑起来,“你说我把曹队长给彩玉招个上门女婿多好,每天都吃好吃的。”

他捏了捏她的鼻子。

她看见他眼睛里布了几道红血丝,“你昨晚没睡?”

“睡了一会儿。”

“是我鸠占鹊巢了,害你没地方睡了吧?”

“没有。想起很多事情,所以就没睡着。”

她揽住了他的腰,“你有很多心事,愿不愿意同我说说?”

他静了静,揉了揉她的头发。很多事情都被封在心底的某个角落,积满了灰尘。是不大敢看,却一直都在的。只要把那尘埃吹去,所有的东西都那样真切而熟悉。

“其实是昨晚想起母亲。记得七岁那年的除夕,掉第一颗牙的时候,母亲就埋在后院那棵树下头。她说埋到地里就不怕孩子长不好,新牙就结实不会掉。”

喻宛央也笑,“我们那里的风俗是上面的牙扔到屋顶,下面的牙才埋起来呢。”但她好像想起什么似得,突然从他怀里跳出来,“你说埋在哪棵树下头了?不会是那棵合欢树吧?埋的深不深?”

“应该是不太深吧。”他不知道她何以这样紧张。

“哎呀,糟了!早阵子翻修后院,也不知道会不会把你的牙给刨出来弄丢了?”

他却笑道:“不碍事,丢了便丢了”

“不行不行,是伯母的一份心意呢,总不能就让我给毁了,我得去看看!”说着喻宛央就跳下了床,宗择无奈也跟着她一同出去。

工具都是现成的,她拿着锄头刚挥了一下,他却从她手里接过来,“我来做。”

“我力气大着呢!”

“嗯,知道。但我在的时候,你就不用做这样的事。”

她娇甜一笑,“那好吧。”祖母说过,女人不要事事逞强,偶尔示弱,男人就不会觉得自己没有存在的意义。

他记得每颗牙都是用小红丝绒袋子装着。宗择在记忆中的地方挖了几下,空无一物。连着换了几个地方,还是没有发现。

“哎呀,看来真的是当时的工人给弄丢了!”她懊恼道。

“算了,丢了就不要了。”

她却不死心,又指了指一处,“你试试这里。”

他几铲子下去,突然铁锨发出“咚”的一声。两人互看了一眼,他们是在找牙齿,但这个声音却不对。宗择小心翼翼地把那个东西挖出来,是一个小香樟木盒子。

“看土壤颜色,应该是不久前才被埋进去的。”喻宛央仔细观察了一下道。“可是是谁把盒子埋在这里?”

他们回了客厅,把盒子放在了桌子上。抱着盒子的时候,他隐隐有一种预感,他一定会在盒子里看到叫他意外的东西。所以他反而没用那么急着打开。

“盒子里是什么?”她问。

盒子没有锁,宗择轻轻打开盒子。喻宛央惊叫了一声。并不是害怕,而是因为一点预见没有而产生的惊诧。

暗红色的绒布上,躺着一只手,无名指上套着一只碧翠的戒子。说“手”并不大合适,确切的说是一个手骨。没有肉,只剩森森白骨。手骨像是被人仔细清洗过,还散发着一种清淡的香。那手骨纤细匀长,能想象的出如果还有生命,它该是怎样一只美丽的手。

喻宛央的声音有些发颤,“那个戒指,我昨天见过……在梦里。”

宗择的眉头蹙得更深了,他把戒指取了下来,捏在指间,缓缓道:“这个戒指是我母亲的。”

“啊?”喻宛央惊讶非常。“难道我梦里那个女人,是你母亲?”

他没有说话。盒子里也放着一张卡片,这回卡片上依然有四个字,“冥顽不灵”。字力透纸背,透着累累的怒意。

喻宛央感到他的手越来越冷。

“带你去看个东西。”宗择站起身拉着她的手,连同盒子一同带着回了房。

他的生日早就过了,为什么又会收到这样的卡片?是谁把它埋在这里?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是他搬家前,还是他搬入以后?喻宛央几乎每日都要在后院工作,那人不可能堂而皇之地埋东西。

喻宛央见他沉默着从抽屉里取出一个档案袋,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一一摆在桌面上。加上今日这一张,一共七张卡片。头五张都是相同的“生辰快乐”,第六张写着“好自为之”,第七张写的是“冥顽不灵”。

她拿起来仔细看,“字迹不像是一个人写的,但卡片却都是同一种卡纸。”

宗择点点头。“从东瀛回来后,每年生日都会遇到一个案子。在尸体旁边都会留下这个卡片。”他缓缓道。“本来也许可以视为恶作剧,但这五张的笔迹却是我母亲的。”

喻宛央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宗择的语气却很肯定,“我找过这方面的专家,墨汁不是陈墨,也就是说,这个卡片上的字都是新写的。但我母亲十五年前就已经去世了。”

“十五年前?”她对这个数字特别敏感。

“是,就是你失踪的那一年。看到你的卷宗时我才发现,其实是同一天,十五年前的九月十六。”

她顿时有所觉悟,“所以,你是不是一直怀疑你母亲和我有什么联系?”

他没有否认,“如果说巧合,只觉得未免太过巧合。”

“如果这个戒指是你母亲的,那我梦里见到戴着这个戒指的女人,很有可能就是你的母亲。”

他不置可否,在思考着这种可能性。但如果说有这么一群人,他们的目标是十岁以下的孩子,他的母亲又是如何被卷入其中的?

而这时候她似乎隐约想起梦中的某些片段,那看不见脸孔的女人,她们的对话,她虽然记不得她们对话的内容,但是她们确实是认识的。

“那伯母,是怎样?……”

“九月十六那日,我那时正生病,不能下床。母亲离开之前,我发了脾气,我以为母亲弃我而去了……过了三日,父亲来看我,才发现母亲一直未归,这才叫人去找。没几日在南山脚下就发现了母亲的尸身。其实不是完整的身体,被切得很零落……”他的手微微发抖,声音清冷而克制。

“那这个手骨是谁的?会不会是伯母的?你当时有没有看到伯母的戒指?”虽然很多问题很残忍,提出来就是割肉,但如果无法理清思绪,是根本不可能解开谜团的。

“当时没有注意到。因为尸身不完整,后来拼成了人形,应该没有什么遗失。”

“虽然不该问,可是这卡片上的字既然这么蹊跷,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伯母还在人世的可能?”

他当然想过,但是完全不可能,他试着从一个警察的理性去分析这个案子,“在分尸类的案件里,分尸往往有两个目的,一是泄愤,二是为了掩藏尸体的身份。无论身体是怎样的,那个头颅确实是母亲。当时我和父亲都在场,我们不可能认错。”他捏了捏眉心。

“那伯母同谁有这样大的恩怨?”要被大卸八块?

他摇摇头,“这件事情完全无从查起。母亲从前是有个帮衬的婆婆,但那婆婆又聋又哑,也不住梁园,只是每日过来做点杂事。母亲去后,婆婆也不知去向。以父亲的财力,按理说理应仆妇成群,但梁园向来没什么人来。现在想来,母亲过得完全就是隐居的生活,应该是在躲避什么人。”

他对母亲全部的了解,不过一个姓名,郦棠。郦是少见的姓,若要打听不会打听不到,但却是什么都打听不到。所以这个名字也许根本就是个假名。那么她隐姓埋名又是为了什么?

“那个镯子,宗老太太说是伯母的遗物,那么就是说是宗伯父从伯母遗体上取下的。如果伯母戴着这个戒指,为什么伯父没有一同取下?如果当时没有取下来,那么又是谁把戒指从棺材里取出来的?”她细忖道,然后突然间想到了什么,直直望着宗择。“所以……”

他也想到了,“所以,这个手骨和戒指,不过就是在提醒我,要我去查我母亲的遗骸。”

“会不会是个圈套?”她把前后联系起来,越想越觉得像是个圈套。

“其实我已经身在其中了。”从五年前第一张卡开始,他就已经深陷其中了。

他轻轻拉起她的手,抱歉道:“只是我并不想让你涉险,把你牵涉其中。”

“可是我也在里面啊。如果真有什么,是躲能躲得掉的吗?不如一起去寻找答案。”喻宛央的目光在那些干花上扫过。“这些干花又是什么意思?”

有些花她能一眼看出是什么,有些却需要去查阅资料。一定是有什么意义的,或者说那个人在传递某个不能言说的讯息。到底是什么呢?“这样,我从这些干花上入手,你先去宗家看看能不能问出什么消息。”

天亮后,曹守鹏骑着自行车把彩玉送回了梁园。彩玉白胖胖的脸庞飞着两团红晕,本以为喻宛央他们大约还没起床,却没料到迎面撞上。

曹守鹏走了后,喻宛央便一直笑盈盈地盯着彩玉看。彩玉被她看得发窘,慌不迭地解释道:“曹妈妈太热情了,昨天吃了点酒,曹妈妈就留我住下了。我是和曹妈妈睡一起的。”

喻宛央笑道:“你是自己的,有权利替自己做决定,不用同我解释什么呀。”

彩玉觉得她这解释了和没解释一样,更是发急了,“是真的!小姐,我没骗你!”

喻宛央拉了拉她的手,“嗯嗯,好了,我知道的。反正曹队长也快要把你娶回家了,让我提前习惯点也好。”

可一听这个,彩玉便有些郁郁不乐的,“我……还没答应他。”

“为什么呀?”曹守鹏对彩玉可是掏心掏肺的好呢。

“他让我成亲后跟他回家。可是,我想住在小姐这里。跟着小姐,我能学到很多东西。你看我现在都能自己读一些简短的文章,也知道外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做个什么用都没有的人。”

喻宛央抚了抚她的头发,“这件事你和曹队长好好商量看看,我不想你离开,也不想耽误你的好姻缘。但不管怎样,都是要自己做决定,顺从自己的心,不要在意外界的压力。你既不用为了我留下,也不用因为他而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你无论怎样我都支持你。”

彩玉的鼻子一酸,眼眶红了,突然扑在她怀里,哭了起来,“小姐,我好对不起你……”

“傻丫头,说什么呢!遇到喜欢的人,就是要抓住呀,不要让自己后悔。明白吗?”

彩玉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哭得特别伤心。

第九章 情词
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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