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凤求凰

“请问,有人在吗?”

容婧从芝士薯片和漫画中抬起头,双眼犹如扫描仪一样将来人上下打量了一番。

手工驼毛大衣,修剪得十分精细的头发,五位数的手表,还有欧亚混血的英俊面孔。

容婧在短短三秒之内就完成了抹手擦嘴、理头发,顺便把零食一股脑塞进抽屉里等一系列动作,然后姿态端庄地站起来,双手优雅地放在身前,笑得比迎宾小姐还甜美。

“我能为您做什么吗,先生?”

英俊的客人有点羞赧,但是依旧温和从容。他将一个小皮箱放在了柜台上,对容婧说:“我有一样祖传的首饰想请人修理一下。艾丽——我太太把上面的红宝石弄松了,珠宝店说这是古董,他们不修补,推荐了你们。”

深蓝色的天鹅绒上,躺着一只保存极好的黄金凤钗,造型古朴,线条流畅,金凤展翅欲飞,镶嵌着的宝石也温润光亮。

那股扑面而来的悸动像声波一样穿透过容婧的身体。她露出笑容来。

“先生,这支钗历史应该非常悠久,少说也有两千年的历史了,是吧?”

客人惊讶,“你居然一眼就能看出来?因为它保存得非常完好,很多人都觉得它是仿制品。”

的确,金钗确实保存得极好,整体都很完整,只除了有一颗红宝石松脱了。普通人见惯了斑驳破损的古董,自然不会认为它是真品。

客人爱惜地注视着凤钗,说:“我家祖辈在清朝末年作为劳工来到美洲大陆,身无分文,却只带了这么一支金钗,再困苦的时候都没舍得变卖。我祖母说这支金钗是汉朝的东西,一直都是我们家的祖传之物。想象不到吧,居然能把一件物品留传了两千年。”

“这的确非常不容易。”容婧点头,“关于这支凤钗,一定有个故事吧?”

客人微笑着说:“家族里的人,凡是接触过它的,都通过它找到了伴侣,婚姻美满。没人能解释这个事,不过老人都说,是因为凤钗在找另外一半的缘故。小姐,你信吗?”

客人目光清澈得就像秋天的湖水,容婧努力掩饰着自己花痴的笑,回以她最淑女的的笑。如果这个时候容梓白要是在场,肯定会在她脑后翻白眼。

“我当然相信,先生。”容婧声音甜美地就想喝了蜜似的,“在我们东方文化里,凤凰是一对神鸟,有了凤钗,多半会有一支凰钗来配。您说的松脱的宝石就是这一颗吧?我们可以为您镶嵌好。”

“那太好了。”客人松了口气,“因为我太太失手把它掉在地上,才把宝石摔松了。为此我们的母亲这些天可没少唠叨。”

办理好了登记,交付了押金后,客人告辞离去,约好三天后来领取。

容婧看登记薄上的签名:西蒙?薛。

薛氏电子可是本地华人产业大户,产业领域涉及手机、音响和电视等,家族公司在市中心拥有一座高楼。可是这薛家子弟却那么谦和低调,如果不是那块名贵的手表,他看着就像一个律师。

为什么好男人都结婚了?容婧长叹了一声。

师父出游还没有回来,而容梓白这小子最近参加了一个考古驴友社团,跟着一群宅男跑去爱情海潜水找古城去了。于是毕业后回家就业的容婧就理所当然地留下来守店。

我也很想晒着地中海的太阳,躺在甲板的椅子上向那些肌肤晒成古铜色的健美少年吹口哨呀。

容婧再度叹了口气。

似乎是在响应她,放着凤钗的盒子发出轻微的波动。

容婧眼珠滴溜溜一转,抿嘴笑着打开了盒子。

“我说,你在找的另一半是谁?你也有很多故事要讲给外人听吧?”她对着那支漂亮的凤钗轻声说着。如果这时有外人进来,肯定会当她精神有毛病。

不知道是不是光线角度的问题,凤钗上的宝石突然折射出一道绚丽的光芒。

“好,好。”容婧趴在柜台上,眼睛半眯着打了个呵欠,“午休时间,刚好可以来听听你的故事。”

第二话凤求凰

她在昏暗中张开了眼。

车正摇摇晃晃地前行着,外面传来脚步和马蹄声,却没有人说话。风吹拂着绣着流云和祥凤的车帘,流苏轻摆,带来了塞外特有的草原的气息。

她白皙的手里放着一支金钗,凤为头,镶嵌着各色宝石,富丽华美,让人无法把视线转移开。

她抬起手,从头发上又取下另外一支钗。两支钗正是一对,一凤一凰,成双成对。

他们是在前往关外草原的路上,她将作为大汉的西城公主,嫁于匈奴的单于。天苍苍,野茫茫,汉宫的高楼斗拱已经被远远抛在了身后。出关之后没有回头路,她再也回不到那个养育过她的土地。

而她也并不是什么公主,她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宗室女孩,因为容貌姣好、灵巧聪慧,在宫里服侍太后。外邦藩王上表求公主和亲,皇帝的女儿金枝玉叶,哪会送去狼窝?于是她就被挑选出来,做了这么一个和亲公主。

她叫阿初,原本姓刘,如果他的父亲没有犯谋反之罪,家族没有覆灭,那她也还是那个养尊处优,又快乐自由的宗室贵女。但现在这一切都已是旧话。

草原的天空没有云,苍鹰振翅飞翔,羊群像云朵一样从山坡上缓缓流下,牧人在马背上高歌。

这一切都是她很熟悉的。父亲的封地就在边塞,她从小看城里有游牧的民族来往,用宝刀和皮草换取粮食和药材。她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和少年们一起纵马城外的草原,吹着口哨赶着鹰。所以她被选中出塞和亲,熟识的宫女们为她惋惜流泪,她却为能从宫廷的桎梏中挣脱而出而欢喜。

女人总是要嫁人的,嫁给谁自己也做不了主。不管是吃细米、睡高床的王孙公子,还是吃生肉、睡毡房的匈奴汉子,对于她并无多大区别。

只是,近来的政局风云变化,容不下她作为一个普通女子做个短暂的梦。

她是被匈奴的骑兵迎接到王帐的——或者说押送。那些匈奴士兵彪悍健壮,冷酷无情,对她并无多少尊敬。他们粗鲁地催促队伍加快行程,驱赶他们就像牧羊犬驱赶着羊群。

她的贴身侍女阿姜害怕地瑟瑟发抖,问:“公主,他们是不是要杀了我们?”

她这个出炉的西城公主也回答不出来。不过单于倒是很快给了她们答案。

那是粗犷硬朗的男人,像草原上的苍狼,或是天空中的鹰隼。他魁梧的身上穿着华贵的皮草,凌乱的长发披在肩上,胡须浓密,高鼻深目,视线带着嫌恶和仇视落在汉朝公主身上。

单于身边的男人阴阳怪气道:“公主来得真不是时候。我们单于不久前已经发了鏖战书,即将带兵攻打你们汉朝。公主这个亲,可要合不成了。”

阿初一愣。两地开战,她的和亲已再没有了意义。这是否说明,她可以回去了?

可是单于的话很快就打破了她一切的幻想。

“汉帝狡猾,出尔反尔,一面许我汉朝公主,一面又派兵驱赶我们的牧民。汉朝皇帝如此愚弄我们匈奴人,用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找来到女子,封一个公主头衔,就想应付我们了?”

男人话音淳厚优美,语气却阴森冰冷,让人不寒而栗,“既然是冒牌的公主,那怎么可以留下来玷污我匈奴天威。此等来路不明的女子,即刻架出去烧死吧。”

他要烧死她?

阿初瞠目结舌,惊讶得忘了害怕。

她是被汉帝御笔亲封的公主,堂堂正正和亲而来。而这个张狂自大的男人,竟然能如此轻描淡写地将她一个女子处死,就是为了报复大汉?

士兵已经住抓了她的袖子,将她往帐篷外拖去。汉使起初先是激愤地怒骂,随后也跪在地上哀求了起来。阿姜已经完全吓傻,泪流满面地抓着公主的裙摆哭泣。

她也就是在这一刻,灵台空明,镇定了下来。她甩开士兵,迎向男人,声音晴朗地开了口。

“单于,您是草原之王,要处死我这样一个小女子,实在易如反掌。可是我生命卑微如蝼蚁,不论死活,都于大汉国威无碍。当然,我并不是贪生怕死之辈,想要游说你放我一命。单于您要处死我,我无力反抗,只求单于对小女子心存点怜悯之心,给我一个痛快。毕竟千里迢迢到草原来,热茶还没喝一口,就被架出去做成一个炭火烤全羊什么的,真不是小女我所愿的。”

话音落后,帐内一片静默。半晌,男人仰起头,发出豪放的笑声。

使臣和侍女都惊慌失措地看着单于,只有阿初从容淡定,脸上依旧带着那份单纯地诚恳。

男人笑够了,低头俯视这这个娇弱的汉女,“你不怕我?”

“我当然怕。”阿初说,“您要处死我。我不想死。所以我怕您。”

“你看上去并不像怕死的样子。”

“如果哭着跪下来哀求您,能让您放我一条生路,我绝对会这么做。可是我不认为我的恳求会改变您的决策。”

男人意味深长地笑着,“你揣测我的想法。”

“总值得尝试嘛。”阿初习惯性地耸了耸肩,这是个绝对不该出现在一个端庄的汉室公主身上的举止。

在所有人屏气凝神中,男人终于声音低沉道:“那么,我给你机会来摸清我的心思。公主,你可以不用被处死了,可你也不会成为我的阏氏——汉妾这个身份于你,已是足够了。”

使臣惊慌地抗议,可是没人理会他。对于阿初来说,她能不被处死,就已得到最大的恩典。而她会接受这个安排。因为她必须要活下去,她有必须要完成的责任。

***

新婚之夜对于阿初来说,也是不愿意再回忆起的往事。

单于立阏氏,会有一场盛大的婚礼,但是阿初没有这个待遇,她只是一个被纳的妾侍。分给她的帐篷小而昏暗,没有红烛,没有罗帐,没有合卺席,也没有祝贺的人群。阿姜哭着服侍她沐浴更衣,宫女们都一脸忧伤。

她穿着单薄的亵衣等待着单于。男人轻蔑地打量着她单薄的身躯,就像看着一匹母马或者一只母羊。

“他们没有教过你怎么伺候男人吗?”羞辱意味明显的话语,伴随着粗暴的动作。

轻薄的绢衣被撕扯开,露出苍白的肌肤。她瘦弱的身体赤裸着,被扔在铺设着兽皮的床榻上。出于本能反应,她开始挣扎,双手徒劳地遮挡身体,可是男人压倒性的力量轻而易举地就将她制服。身体被打开,坚硬火热的凶器挺入。

太痛了!少女再也无法要强,她哭泣叫喊了起来。男人却因此发出畅快满足的笑意,开始在这具柔软的身体上驰骋……

结束后,她满脸泪水地蜷缩在床榻角落里,男人愉悦地将她捞进了怀中,抚摸着她颤抖微凉的身躯。

“原来这就是汉女的滋味。那么柔弱,完全没有我们草原女子的强健,我真怕一不小心就把你弄坏了。”

可是尽管这么说着,男人还是坚定地再度覆在了阿初身上。

女孩忍着痛,没有再流泪。她婉转承欢,迎合着男人,呻吟媚笑,用生涩的手段去讨好他。男人是满意的,她能感觉到。她闭着眼,不让身上的男人看到她饱含冰冷恨意的目光。

新婚之夜后,单于就再也没有进过她的帐篷。很快,王庭拔营迁徙,为了方便单于指挥战争。阿初也跟着队伍出发。

跟随阿初来的使臣已经被驱赶回国,阿初的身边只有阿姜一个侍女。他们自己打水洗脸,领每日的饭食,穿着粗糙的布衣,晚上睡在兽皮之中。草原的夜晚寒风呼啸,两个女孩挤在一起互相取暖。

有时阿初睡不着,就独自依去外面眺望星空。这里的星空和家乡是那么相似,总让她有种错觉,似乎下一刻,慈祥的母亲就会来唤她进屋。屋里有温暖的火炉,热茶和细点,有亲人的欢声笑语。虽然那些欢乐是那么短暂。

家已经不在了,她没有了归去的方向。

阿初就这么和阿姜艰难地生存着,身为汉室的公主,却过着奴役般的生活。单于又有了新宠,日日宿在那美姬的帐中。那些随军的姬妾原本视阿初为眼中钉,现在看她并不得宠,又将箭头对准了那乌孙国来的美人。

那日王庭驻扎在河边,单于带着姬妾和将士纵马狩猎。阿初作为唯一的汉妃,也同行在列。她接过缰绳,轻松地翻身上马,利落矫健,哪里有汉家柔弱女子的影子?

单于投以意味深长的一笑,带着宠爱的乌孙美人策马而去。阿初从容地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轻蔑与同情。

深得宠爱的美人自然是那些姬妾的眼中钉。所以阿初看到乌孙美人的马莫名其妙受惊时,一点也不惊讶。

发狂的马载着美人在营中狂奔,受了惊的人们惊慌四窜,一个孩子跌在尘土里,哇哇大哭。没有人过去拦马,因为怕伤了美人;也没有人去救孩子,因为怕被疯马踩踏。

孩子的母亲发出凄厉的呼喊,想要冲过来,却被拉住。就这紧要关头,一个单薄而又敏捷的身影一闪而过,掀起一根支帐篷的长杆,横举起挡在孩子身前。马儿冲到跟前,一跃而过。

阿初抱着瑟瑟发抖的孩子,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发狂的马终于被男人们套住,吓得花容失色的美人也被扶了下来。美人一头扑进了单于怀里,嚎啕大哭。而单于抚慰着怀里的佳人,视线却落在了不远处那个清瘦的身影上。

这天夜里,男人第二次走进了这个汉朝公主的帐篷里。阿初跪在地上迎接他,迎接自己的丈夫。她温婉羞涩地笑着,像一只邀宠的猫。男人愉悦地抚慰着她的身子,和她一起翻滚在兽皮褥子里,在这具格外娇嫩柔软的身躯上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事后,男人把玩着阿初的头发,漫不经心地问:“你怎么那么懂马?”

阿初温顺乖巧地回答:“我父亲江都王的小儿子,镇守边塞青风城。我自幼在边关长大,从小就和哥哥们一起草原纵马。”

“那后来呢?”

后来……

“后来,他们说我父亲叛国。父亲和哥哥们被斩首,母亲上吊自尽。我因为年幼,又是女孩,才被宽赦。太后怜我幼小,便将我养在宫中,陪伴侍奉她,直到后来,朝廷需要一个公主来和亲……”

男人讥讽而笑,“原来你这个公主是这么来的。”

阿初把脸贴在男人汗湿的胸膛上,轻轻蹭着,说:“我已经没有家了。如今,单于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男人轻吻着她,自豪满足,“放心,你毕竟是汉朝公主,我不会薄待你的。”

***

汉朝公主重新得到了单于的宠爱,这很快就成了众人皆知的事。自从乌孙美人惊马的事件后,单于便日日宿在了公主那里。美人平白遭殃,好处却全给阿初捞去了。

阿初那座小帐篷次日就换成大而舒适的,她一下多了许多侍奉的人,帐篷里有了火盆和最上等的皮褥。从家乡带来的香饼在香炉里静静燃烧,升起袅袅轻烟。肥美的兔子架在火上烤得吱吱响,热腾腾的奶茶就摆放在手边。

而阿初穿着红色的汉衣,袖口露着雪白的手腕,头发松松地挽着,只插着一支凤钗。她慵懒地靠坐在虎皮榻里,细致地擦拭着另外一只金钗,再优雅地戴回发间。然后她用纤手握着刀,利落地削下一只兔腿,递到男人嘴边。

没人教她这些,她无师自通,知道这样最能吸引那个高傲狂放的男人。这融合了草原的粗犷和汉人的精致的情调,正是这个男人所痴迷的。她要通过这点来引得他全部的宠爱。

不!更甚,她要他爱上她。

阿初得到了一匹温顺漂亮的母马,她骑着它,寸步不离地跟在单于身旁。她也就像这匹马一样,在人前,是那么端庄优雅,温柔和善,完全地符合她汉朝公主的高贵身份——尽管她的身份只是个妾。

酒宴上,妩媚的姬妾在单于面前跳着挑逗的舞蹈,然后假装热情地将阿初拉进了场中。在座的匈奴大将和王公都哄然大笑起来,连单于都没生气。一个妾而已,当庭献艺又如何?

阿初看着男人含着戏谑的冷漠眼神,看着那一双双含着轻蔑和敌意的眼睛。她露出甜美而又优雅的笑来。

“请大王允许妾身献上一段剑舞助兴。”

男人露出期待的目光。一身红衣的公主步履轻盈地靠近他,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她拔出了男人的佩剑。

众人哗然,可不等侍卫有所动作,她身影一旋,像只蝴蝶似的回到了场中。

单于哈哈大笑,化解了这一刻的紧张。

那柄给男人用的剑长而厚重,可是汉朝公主握着它,如若无物一般。她纤细窈窕的身子随着鼓点而扭转出优美的弧度,腰身后仰弯折,柔软得不可思议。那柄长剑仿佛认了她为主人,任由她轻松挥舞。

鼓点沉稳,她徐缓轻慢;鼓点急促,她灵动跳脱。

鼓声完毕,她返身回到单于身前,单膝跪下,双手将长剑奉上。

大帐中响起一片鼓掌叫好之声。男人收回了剑,顺势握住她的手,一把将她拉进怀中。

阿初白皙的面孔上泛着红晕,双目水光潋滟,几分惶恐,几分羞涩,还有几分因受辱而带来的隐忍。她腼腆地抿着唇,微微侧过头——她知道自己从这个角度看过去,线条最为优美秀丽。

单于目光饱含着欲望,抱着她站了起来,大步向自己的寝帐走去。她低呼一声,将面孔埋在了男人的怀里。他们身后,是男人们起哄的笑声,和姬妾嫉妒怨恨的目光。

那一夜,他们欢爱通宵,缠绵辗转,直至东方天际微明。阿初在激情中颤抖呻吟,紧紧拥抱着男人精壮的身躯,犹如藤萝缠绕着大树。她还是像初次承欢那样,生涩地去取悦他。她知道,男人喜欢她这副模样,这能让他一次次重温对她最初的征服,和对大汉帝国的羞辱。

筋疲力尽之际,阿初听到男人在问她:“汉朝皇帝杀了你全家,你恨他吗?”

阿初迷茫地回答:“我这么微小,恨对于我来说,太渺茫了。”

从那一夜后,阿初就成了毋庸置疑的最受宠的妃子。她整日陪伴在单于身边,只有在他处理政务的时候才会回避开。挑衅过阿初的姬妾被单于送给了手下有功劳的将士,怠慢过她的奴仆也被鞭打。

这个秀丽的汉朝公主喜欢红衣,单于就为她寻来汉朝最名贵的红色丝绸,用汉家的绣工缝制出精美的衣袍。他爱她纤细的腰肢,盈盈不足一握,所以阿初总是把腰系得很紧,就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加窈窕纤细。

阿姜私下担忧地说:“公主,你这样对身子不好,气血不通,不容易怀上孩子。”

她扯出一个笑,低声说:“永远不会有什么孩子的。”

她为单于舞剑,美人如玉剑如虹,用剑把酒杯送到男人的面前。旁人吓变了色,只有单于大笑着接过酒杯,再将她搂进怀里亲吻。

从来没有人像阿初这样对单于放肆,可也没有人像她这样懂的分寸,谨慎机敏。她占据了这个男人全部的心思,就想蔓藤爬满了领地。

***

连绵起伏的小山丘,蜿蜒流淌的河水,迎风飞舞的旌旗,飘着乳酪香气的大帐篷。阿初别着匈奴的宝刀,穿着匈奴的衣服,随着匈奴的王策马奔驰在杀场,同他一起征服了临近的部落。

她依旧穿着红衣,那颜色仿佛鲜血染成。很快,无人不知大单于身边有一个汉妃公主,穿着红袍,腰配银剑,与王如影随形。不论那个男人策马奔驰得有多快,她都能紧紧跟随。只要他回头,都能看到那个明艳如火的身影。

草原的夜,漫天繁星,篝火边的歌传得很远很远,却不知道是否能传到家乡人的耳朵里。王最爱搂着她,坐在僻静的山冈上,望着月夜下的草原,同她看着月上山冈,河水静淌。

那时候,阿初终于对男人讲述了自己过去的生活。

她出生和成长的地方,和这里极像。葱葱群山静,悠悠白云远。关外,就是一望无垠的大草原,那里有剽悍的游牧民族,放牧高歌于天地之间。城中也常有高鼻深目的商贩,卖肥骠骏马和锋利宝刀。

她酷爱宝刀,常爱去翻淘,因为识货,还颇得那老商贩赏识,结成知己。

草原骏马狂野未驯,被这汹涌人潮和杂耍的锣鼓声一惊,竟然挣脱缰绳,扬开蹄子,在街道上发疯地奔踏起来。关键时刻,一个匈奴汉子掀起一支竹杠横在马前。马出于本能一跃而过,避免了一场惨祸发生。

“我便是从那次学会了这招,那天才救下那个孩子的。”阿初微微笑着说。她并没有注意到身旁男人凝望着她的意味深长的目光。

幼年的阿初天真烂漫,以为那样快乐的生活会持续到永远,却不知道,国安家宁的梦,次年就结束了。那年开春,匈奴挥兵而下,攻城掠地,烧杀屠戮。

父兄披坚执锐,在城上不眠不休坚守着。她随母亲城下照料伤病士兵,听着城外的厮杀声,闻着空气里的血腥味,她知道那无忧无虑的日子已经一去不返。

死守了数日,匈奴突然诡异地改道围攻他处。本以为危机已解,没想到皇帝昏庸,听了小人谗言,竟以为父亲私通敌军,将他们满门抄斩。

她记得那个生离死别的早晨,父兄被押往刑场,和她们母女诀别。她为国尽忠、两鬓斑白的父亲,她年少英俊、勇敢有为的哥哥们,微笑着从容地离去,再也没有回来。

“你恨汉朝皇帝吗?”男人又这么问,“你应该是恨他的吧。”

阿初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里已经没有我的家了。”

单于拥着她,温柔轻吻,“你的家在这里,阿初。我会将你立为阏氏,和我的大阏氏并肩。我的臣民都会尊崇你,匍匐在你的脚下。”

她无声地流泪,五味杂陈。

男人将她压在柔软的草地上,她洁白的身体就像月光凝聚而成,娇嫩晶莹地触手就要破碎一般。男人为她痴迷,虔诚地膜拜。他向往着那个富饶而文明的世界,而她就是通往那个世界的大门。

“为我生个孩子吧,阿初。”激情时,男人在她耳边一遍遍说着,“我们会生下很多孩子,男孩像我一样勇猛,女孩像你一样美丽。他们继承我的草原,然后回到中原,统治整个天下。”

她只是笑,眼色闪动,乌发散落在草地上,凤钗折射着清冷的月光。她是一株生长在草原上的梅,不合适宜的,倔强的,想要绽放一树花。

回到王都后,单于带着阿初去见了大阏氏,他的正室发妻。

那是个面容方正、神情庄严的女子,比单于大许多岁,比起妻子,更像个严肃的姐姐。她给予了阿初一个汉朝公主应该享有的尊重,阿初回以了一个公主得体的礼节。

“他很喜欢你。”单独相处的时候,大阏氏对阿初说,“我第一次看到他对一个女子这么痴迷。如果你不是汉人,如果你不是什么和亲的公主,那该多好。”

“我是王的女人。”阿初显得那么安分。

大阏氏苦笑着摇头,“不,我能看出来,你会给我们匈奴,给他,带来一股凶狠的血雨腥风。”

阿初露出恰到好处的委屈和惊讶,假装不懂大阏氏话里的含义,“阏氏,我的使命就是和亲,是为了促使匈奴和汉朝和平相处,再无战争。阏氏您误会我了。”

她流了泪,不安地叹息,直到单于来把她带走。男人安慰她,说:“大阏氏只是有点严厉,她并不会为难你。”

“让我和您在一起吧。”阿初恳求,“只有在您身边,我才能安心入眠。”

单于享受着心爱之人的温情,愉悦而满足地笑着点了点头。

阿初很快在离单于寝宫最近的地方拥有了自己的寝宫。她在这里穿着汉服,梳着汉式的头发,带着她陪嫁的金钗,吃着大汉的食物,把宫殿布置得就像千里之外的未央宫。

单于日夜流连在这里,听她弹琴,看她舞剑,和她赏花,与她缠绵。唯一的遗憾,就是阿初始终未能有孩子。

***

来年,阿初终于被立为阏氏,和单于的发妻平起平坐。单于的孩子尊称她为母亲,匈奴的臣民对她俯首屈膝。

可是这并不能缓解紧张的局势。汉帝同匈奴开战早已在众人预料之中。单于终于按照对阿初的承诺,撇下一干妃子,只带了她随军。

两军对阵,汉军中一个少将的面孔那么熟悉,那竟是儿时青梅竹马的副将的儿子!

刘家败落之际,父亲手下的将领们也纷纷被牵连,入狱的,贬职的,精兵铁骑转眼就被拆得七零八落。

阿初还记得自己一家被押解前往长安时,这个少年不顾押解士兵的鞭打,固执地追着牢车,一次次想要抓住她的手。

昔日瘦弱的少年已经成长为英武挺拔的年轻将士,他的脸上已经再没了当年的温情。他怒视着阿初,高声呵斥。

“西城公主,你身为汉室公主,和亲匈奴,本该为我大汉安邦大策出力,劝解单于少生事息。就算战事不为你力转,可你亦不该亲随单于出征,同祖国作战,你良心让狗吃了吗?”

她在马上身影一晃,面色如纸。

那场仗打了许久,两军一直相持不下。她那次被斥责后就少鲜上阵,只每日在帐中抄些文书,描些地图,等候男人们回来。

单于带着一身血腥拥住她,“我的阿初受委屈了。不怕,等我打赢了汉军,活捉了那个小子,交给你随便处置。”

她只淡淡说:“你这样待我,我不委屈。”

战事一直僵持到入冬,终于有了变化。匈奴丢失机密,一连吃了几个败仗,元气大伤,无奈下撤退千里。军中彻查奸细,查到她这里来。

会审时,她只轻声说:“单于,我本该早早就被您烧死,这条命就是您的。只要您一句话,我这遍自行了断。”

单于一把将她抱起,大步踏出帐去。从此再无人敢提此事。

可是机密依旧不断泄露出去,汉军深入草原穷追不舍,匈奴兵败如山倒,丢盔弃甲逃窜。这是一场胜败没有玄机的战争。其他的小国,例如乌孙国,也旋即加入到了这场追杀之中。

她的王,一代枭雄,落魄时依旧不减王者风采,沧桑的眼睛里,始终带着愧疚与怜爱注视着她,自己唇已干裂,却问:“阿初,你渴不渴?”

阿初怔怔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只是一个送来和亲的女人,只是你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你为什么爱我?”

男人用伤痕累累的手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她的脸,说:“如果当年没有在清风城遇见你,就没有现在的一切……”

她一惊,正想详细追问,斥候吹响了敌军来袭的号角。

那个皎洁月夜,汉军骑兵终于将他们团团围住。单于舍下一切,独独带着心爱的女人准备突围。

突然胸口一股尖锐刺痛剧痛。金色凰钗染着王滚烫的血,深深插在了他的心口。

她自成为他的女人起,就日日擦拭打磨的金钗,那么尖锐锋利。多少次她都想这样把它插进这个男人的胸膛,而多少次她都犹豫了。只有今天,只有此刻,她下了最终的决定。

单于起先一惊,终于笑了,注视着阿初的眼睛始终充满柔情。

年轻的将军一马当先,挥刀而下,男人的头颅在月色中滚落到她脚下。

“阿初!”少将激动地唤她,“多亏你一直给我们传报,这仗才赢得如此漂亮。新帝登基,已经给你父亲平反,你随我回去吧。”

阿初没有回应。她平静地走到男人陈尸的地方,跪下来,将他的头颅抱在怀里,无动于衷。

少将又说:“阿初,当初就是这个男人伪造文书,陷害你父亲通敌,累你全家冤死。你当年主动请求代替河阳郡主来和亲,不就是想向他复仇吗?现在大仇已报,你父母兄弟在天之灵终可安歇了。”

是啊,如果当初在那个边塞小城,你没有遇见我,我没有邂逅你,那就没有了后来的一切。可偏偏那时,那匹马惊了,偏偏你就在旁边,偏偏你就挺身而出,救了那个孩子。女孩对着英武的男儿嫣然一笑,虽然转身就忘却,可孽缘就此再也解不开了。

为了得到这个女孩,又顺便可以除掉一个精忠的大将,于是这个男人使出了最卑鄙的手法。本来,女孩被送入了宫廷,他已经死心了。可她偏偏又和亲而来。

你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她为复仇而来。如果你爽快地处死了她,又怎么有后面的迷情乱爱,以及王朝的覆灭?

“阿初,一切都结束了。”少将柔声呼唤,“随我回家吧。你是立下功劳的西城公主,陛下会厚待于你的。你再也不用留在这里吃苦了。”

很苦吗?阿初问自己。嗯,真的苦不堪言。

为了复仇而在这个世上苟延残喘,想爱而不敢、也不能去爱。凤凰金钗,一支已经融入了你骨血,那另一支,就由我来收藏。期望在许久许久以后的来世,我们的灵魂能凭借它们再度相遇。到那时候,你我不是仇人,我们平等而自由,能够相亲相爱。

阿初笑了,对着怀里头颅说:你用江山赎了我家血仇,我便也用所有,报答你的爱吧。

说罢,不等旁人阻止,凤钗插入颈项。两人的血终是融在了一起。

***

容梓白把背包丢在柜台,环视了无人的前堂一圈,抬脚往后堂走去。披萨摇着尾巴跟在他的脚后。小别了半个月,这只腊肠狗受够了没有罐头的日子,不免对总喂他肉骨头的容梓白分外热情。

后堂一团乱糟糟的,容婧就是有十分钟之内把刚收拾好的屋子变成垃圾场的特异功能。看目前这状态,她至少四、五天没有收拾屋子了。容梓白无奈地叹气,一边顺捡着杂物,一边寻着声音传出来的方向找过去。

容婧正埋在一堆书籍资料里,就像一只正在结茧的大肥虫。容梓白走过去踢了踢她的屁股。

“翻什么呢?”

“别添乱!”容婧头也没回,在书堆里面拱了半天,终于发出欢呼,“找到了!我就记得在这里嘛!”

她找的是一本解放初期出版的考古学内部刊物,显然是师父的师父之类的人的收藏。

容婧翻着书页,很快就找到了她要的。书页已经发黄,上面的铅字和图案也模糊不清。可是两人依旧能辨认出图里的金钗华美夺目。

图下的文字很简单:“东汉金钗,1950年于某某省某某县出土。原收藏于省历史博物馆,后于70年代动乱中失窃。”

“这是一支……凰钗。”容梓白说,“你找这个做什么?”

“因为凤钗出现了。”容婧神秘一笑,“中国有首古老的歌,叫《凤求凰》。那只凤飞翔千里,栖息在梧桐树上,鸣叫歌唱,想寻找到它的伴侣。后人描述男女爱情,都爱引用这首歌。”

容梓白挑了挑眉,“那它后来找到了凰鸟了吗?”

容婧笑而不答。

前堂门上的铃铛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容婧叫着欢迎光临,抱着书走了出去。容梓白起了兴致,跟了出去。

前堂里站着一个高大的男子,衣着体面,面容非常英俊,一看即知是欧亚混血儿,但他并不是之前送凤钗来修的那个斯文的年轻人。之前那个年轻人温和腼腆,这个男人却深不可测。

“老板,我是来取放在你们这里修理的首饰的。”男子递上票据,“之前是我堂哥把东西送过来的。他和妻子有事出城了,让我来代取。”

容婧笑盈盈道:“正是。我已经等你很久了。”

男子有点意外,“你知道我今天要来?”

“有人知道。”容婧打开柜子,取出了那个匣子,“首饰已经修理好了,请过目。”

丝绒布上,金钗的珠宝已经被镶嵌回去,完全看不出半点修补过的痕迹。连当初摔落在地时碰撞弯曲的金挺和凤鸟的尾羽,也已经被纠正了过来。

“老板的手艺真好。”男子忠心赞叹,“我还听我堂哥提到,应该有一支和它配对的金钗。你知道在哪里吗?”

容婧意味深长地凝视着他,“你想找到另外一支金钗?”

“如果有,当然想找到。”男子显得很有兴趣。

“即使找到了它后,你们祖传的这一支将会失去它的魔力?”

“堂兄连这都告诉你了。”男子对自己堂兄的单纯有点不以为然,“老板,你真的知道另外一支金钗的下落?”

“答案很好寻找,只是你们不知道方法罢了。”

容婧抽出一张白纸,容梓白随即递过来一支朱砂笔。容婧唰唰在纸上画出五行图,将金钗取了出来放在图中央。然后她纤细白皙的手指占了点朱砂,点在金钗之上,嘴里轻轻念诵。

“启——”

随着一声低语,原本平静躺在白纸上的金钗竟然缓缓移动了起来。它在五行图中就像时钟的指针一样转动,尖锐的金挺指向了一处。

“这是……”男子为这奇迹般的一幕瞪大了眼。

“去中国杭州吧。”容婧说,“另外一支金钗的下落,就在那里。”

等到客人的背影消失在唐人街道的尽头,容梓白才对容婧说:“你是糊弄他的吧,关于另外一支金钗?”

“当然不是。”容婧理直气壮道,“凤求凰,就是一个人去寻找另外一半的故事。即便我不说,凤钗也会让他遇见那个人的。他们注定是要相遇的。而我,不过是推波助澜,把他们相遇的时间提前了罢了。”

“提前了几百年?”容梓白讥笑。

容婧那个朱砂图阵法,找出了另外一个已经下落不明的金钗的大致位置。那个配戴着凰钗的女子,大概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齿轮已经开始转动。那个她命中注定的男人,正在前来的路上。

容婧满不在乎地耸了耸肩,“一切都是上天注定的。我不过是做了一回牵线的红娘。凤凰金钗失散了千年,如今能在我的促使下重新团聚,也算是我的功德一桩。哎呀,小白,你那么计较做什么?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开心呀。饿不饿?姐姐我给你下碗面。”

女孩大摇大摆地朝后堂走去,披萨谄媚地跟着她去讨吃的。

容梓白拿起了画着五行图的白纸,手轻轻一捻,纸化做了齑粉飘散,不留痕迹。

这是师父吩咐过他们的。任何法术施展后,都要收尾善后,以免黑暗中其他的灵物贪婪这种灵力,寻找而来。

小店里恢复了宁静,暗香沉沉。岁月里的爱情,正在世界的另外一个地方继续着。

第二章 凤求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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