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是离弦的箭

叶贞青的城是块华彩的琥珀,生老病死、爱恨情仇,都密密匝匝裹挟其中了。

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一日一日,连呼吸都调成了熨帖的节奏。入了夜,这城便是灯火璀璨,像镜子,摊成一派支离景象,她的灵魂也跟着碎作一瓣一瓣的。时常有飞机掠过城市上空,它们是剪,而天是柔软的帛,它们裁剪天空,留下一道道狭长的伤口。长长的轰鸣由远及近,这时会有轻微的压迫感从耳膜渗进来,细细碎碎的,像水挤破颓圮的堤坝。她痴痴望天,好像天是面镜子,可以照出她所有的美丽及不堪。轰鸣声飞远了,豁然投下一阵凛冽的错觉。这一刻城市阒寂无言,天空是双眸的延伸,她的心被拉扯着,“呼”的一声,抽丝剥茧,飞远了,消失了,再以极慢极慢的姿态,悄然坠落。

——我知道你没有见过她,在这个故事里她是叶贞青,可能在其他地方她叫别的名字。不过没关系,真的。叶贞青在一家社区医疗服务站上班,是个护士。这座城市,类似的医疗机构很多,几个社区就配有一所。叶贞青习惯称它“诊所”,这样叫起来方便多了,不拗口。诊所处在社区侧门,临近马路,门口种着几株高大的玉兰,与绿化带遥相呼应。风吹过,空气中有好闻的花香。诊所不是很大,但药房、诊室,内外科室一应俱全。遇上些小病,能应付过来的,附近居民一般都会就近治疗。虽然没能继续本职工作(她大学的专业是助产护士),不过没关系,这样就很好,她喜欢随遇而安。打打点滴,处理伤口,缝针,拿药……这些基本的医护工作她还是拿手的。前阵子为了申请挂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牌,诊所里上上下下好一阵忙。因为是第一份正式工作,叶贞青干起来自是卖力,朝九晚五,在刻板的节奏中,遂逐渐活出温润的颜色来,眉目间,也有了随遇而安的姿态。这里医生护士清一色女的,俨然小小的“女儿国”。有两个女护士和叶贞青年龄相当,一胖一瘦,闲暇时爱聊聊八卦,不过心眼一点都不坏,叶贞青和她们相处甚欢。

叶贞青近视,看东西习惯性蹙眉,刻意将焦点保持在某一位置上,这并不妨碍我们细细看她的相貌,她身上有种如水的宁静,头发黑亮,梳得一丝不苟,有时扎起来,有时放下,她略略的瓜子脸,眉毛细细长长的,和着一双明眸,薄薄两片唇时常紧闭着,很少笑,浑身上下干净,就像一株喜阴却向阳的植物,如果凑近一点看,还能瞧见下巴靠近嘴唇的地方一颗针尖大小的黑痣。

下了班,她习惯慢慢走,汹涌的呼吸和杂乱的步伐在身边水一样流过。但她顾不得这些,在繁芜中找丢了的自己。只有这时她的孤寂才是真实的,孤寂将她裹住,再虚掷于浪浮。这时偌大的城不存在一个叫叶贞青的人,也没人在意谁叫叶贞青。这些都无关紧要,真的,因为最要命的是,她就活在一方逼仄的天地里,连周围那团空气,都不是她的。

从诊所回到住的房子,大约半个钟头。

途中要路过一座天桥。这座城市,这样的天桥司空见惯,它们是横跨马的人行道,它们驮着沉重或轻快的脚步,像马驮着旅人。叶贞青喜欢站在夜里的天桥上俯瞰车流,橙色的灯光打出一片迷幻的颜色,长长的马路淹没在光晕中,慢慢流成河。叶贞青拿起手机拍下来。她喜欢这样日复一日寡淡的风景——也许还谈不上风景,但喜欢就是喜欢,上了瘾似的。

不下雨的天气,天桥像个风尘仆仆的旅人,边沿种着满栽的勒杜鹃开得寥落,但毕竟为这单调的街景添了景致。逼仄的天桥两边摆满地摊,卖的都是些便宜货,吃的用的,一应俱全:臭豆腐、烤番薯、葱油饼、文具、鞋子、卡套、手机配件……它们互不干扰,一字排开。天桥本来就窄,如此一来行人就只能摩肩接踵了。劣质油味飘散开来,众声喧哗,蜷缩在角落里的行乞者被这天桥的热闹所淹没,简直成了天桥的摆设,日复一日,他们的脸孔沾染了这城市的寥落,看起来愈加苍老了。有的小贩将电动车开上天桥,车后座支起一个铝合金的箱子,箱子里摆满了仿制名表;也有的放一张桌子和凳子,贴手机膜;还有卖蟑螂药的,挂着夸张搞笑的广告牌。不过更多的摊子只在地上铺一块布,摆上货,方便城管来时卷起走人。

在广东话里,这些做小生意的叫“走鬼”。叶贞青觉得这名字起得有意思,鬼这东西一向来无影去无踪,偏偏前头还加个“走”字,就更显出广东风味了。粤语里的“走”即“跑”的意思。“走”和“鬼”组合到一起,立刻有了浓浓的市井气。人们批评说这座城市没有人情味,只是赚钱的地方。但她不这样认为,她觉得有无人情味,要看这城市是否有熟悉的气息居于其间,如果有了这熟悉的气味,那它就不是冷淡的、陌生的。叶贞青路过天桥,走过其他摆满地摊的街道,某些熟悉的街景会惹起她淡淡的怀恋,这种怀恋掺杂了些许人在异乡的孤独感。她是潮汕人,老家在澄海,在那里街市总是热闹的,流动摊贩沿街排开,吆喝声说话声混作一团。人们不去超市也能买到日常所需。如此看来,没有地摊的城市总归缺了点什么。地摊就像那些四处迁徙的动物,不管这天地如何寂寥寥、空荡荡,它们都能随遇而安。

叶贞青在天桥买过一只闹钟,卖钟的是个长得很黑的中年妇女。那时是冬天,女人怀里的男婴裹得密实,冷风吹得她脸颊红红的,额头有很深的皱纹,头发却梳得一丝不苟,只有一缕刘海儿垂了下来。大大小小的闹钟摆在地上,泛着街灯的光。中年妇女操一口成都话问她:“你要啥子嘛?我给你挑。”叶贞青刚想说“我自己来就行”,那女人不由分说弯下腰,一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利索地拎起一只红色的闹钟,露出黑黑的牙说:“靓女,这个好正的!”叶贞青对她突然转过来的广东式普通话颇为惊讶,她尴尬地笑了笑,又看了看她怀里的孩子,他正睁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盯着她,像只小兔子,叶贞青想:“如果买了个劣质产品,就当做件好事吧。”于是她付了钱。女人接过钱,顺手就塞进裤袋里,再扯了个塑料袋装好闹钟递给叶贞青,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似的。

临走时,叶贞青想摸摸那孩子的头,转念一想还是作罢。她留恋地看了一眼,就走了。她对小孩很疼惜,这疼惜与生俱来,是渗了血脉的。

她抬头看了看,天空整片整片被灯火照得通红,好像城市某个地方起了大火似的。

现在她住的房子,床头还摆着这只红色的金属闹钟。“感情像个闹钟,按一下就停。”听这首《出卖》,还是在初中,这句歌词不经意掉进她心里,她喜欢得不得了。那时她就痴痴地想:如果按下闹钟就能让一切停止,该多好。为了印证这个念头,她买下这只闹钟。一晃过去了好久,回想一下才觉得好笑。因为现在她知道了,歌词不过是个比喻,因为精准和形象,才会一直留存于她的记忆中。如今床头多了只闹钟,倒像摆设。她不常用,偶尔看一眼。闹钟的金属秒针日夜转动,屁颠屁颠不知疲累,滴答滴答的声音似乎是在提醒她:时间在走呢,怎么会停下来?

下了天桥,再拐进一条巷子,抬眼就是一座大厦。这城市里有很多这样的大厦,建了有些年头了,外墙的马赛克瓷砖被风雨洗刷得发旧。她住的这栋躲在新建的楼层背后,像穿着不体面的人。大厦底层住的是看门的老头,谢了顶,年纪五十上下,物业配了一套保安制服给他,但他极少穿。他经常窝在门房里看报纸,见有人来,就抬起头来看看。遇到生面孔,再盘问一下。眼神大部分时候是混浊的,除开这些,他更像个与世无争的隐士。叶贞青和老头没怎么接触,不过进进出出久了,还是熟识了。见了面打声招呼,偶尔攀谈几句。一楼采光不好,老头的脸一半陷进暗处。叶贞青这时就会联想起香港的鬼片,她怀疑这样的大厦里,是不是该发生些什么。

但什么也没有发生。

让我们看看叶贞青住的那层楼吧,坐北朝南,采光很好,倒是处在顶好的方位。

房子是有来历的,它是叶贞青那老早就在外闯生意的叔叔留下的。

叔叔八十年代便从家乡过来这边谋生。早年他做服装生意,后来又做水果买卖。是从家乡收购了荔枝龙眼青枣等生果,包装好,再整车整车拉到城里档口批发。到了九十年代初,经济形势大好,叔叔生意也水涨船高,他炒股,又转行做起建材生意。有了更多积蓄,就在离市区不远的单元楼里买了一间,把妻儿接过来住。买了车,逢年过节回乡探亲,叔叔都是西装革履的,一副老板派头,神气得很。如此一来,叶贞青一家相形之下反倒寒碜了。

叶贞青的父母在这个弟弟面前,仍然极力摆出哥嫂的架子。只怪今时不同往日,叔叔身上那隐藏不住的暴发户姿态,有意无意便增强了彼此的对比和差距。倒是叶贞青的婶婶,性情还是没变,笑容恬静,衣着整饬,一点看不出有钱人家的派头。叶贞青有个小名叫“老虎”的堂弟,才上一年级,离开乡下一年不到,说话口音已经和先前大不相同,说一句话,又是夹普通话又是夹粤语,听得大家哈哈大笑。叶贞青喊他,他像见了生人。叔叔拍拍他的头,开玩笑骂道:“老虎你不会说话啦,叫阿姐啊!”他这才抬起头,喊起了姐姐。父亲把包好的红包给堂弟,亲昵地摸他头。他笑一笑,露出蛀了一角的门牙。而后他又抬起头,用眼神询问父母能不能拿红包。叔叔点头默允,他就动作利索地收下了。

趁大家不注意,老虎又一溜烟跑到游戏机室去了。

婶婶摇摇头,笑着说:“这孩子,就知道玩……”

叶贞青父亲说:“没事,过年过节的,给他耍下。”

母亲怕堂弟不安全,吩咐叶贞青跟着他。

叶贞青不太情愿去那个乌烟瘴气的地方,不过为了堂弟,她还是硬着头皮去了。

游戏机室里,清一色都是男孩子,有的叼着烟,有的舔着雪糕,因为冷,不时呼哧呼哧倒吸着气。吵吵闹闹的。打得起劲的,满嘴粗口。游戏机厅是邻居家德叔开的,砖砌的墙壁,房顶搭的是沥青棚,里面光线很暗,顶上垂下来两盏钨丝灯,把整个屋子照得像鬼窟。游戏机屏幕闪烁不止,映着少年的脸,叶贞青看到他们,想起香港电影《古惑仔》,眼前浮现出热血男儿的样子,不禁放慢脚步,眼光四下寻着堂弟的身影。德叔把家安在这里,日子都在吵闹声中度过。打游戏上了瘾的,天还没亮就跑来敲门,德叔在里屋搂着老婆睡觉,被吵醒了,就隔着门喝道:“要死啊,晚点再来!”外面的人可不管,你不开门,他们就继续敲,不过瘾,又拿起石头砸门板。搅得街坊邻居鸡犬不宁,生了一肚子怨气。

叶贞青打心里嫌恶这家游戏机室,但对德叔却怎么也讨厌不起来。德叔和其他邻居不一样,不会对她家冷言冷语。她知道凡做生意的人身上总有股市侩味,怪不得他,这是职业使然,只要本质上不坏就行。叶贞青那时还天真得很,分不清好人和坏人的区别。不过她宁愿相信好人多,坏人少,不然,这个世界不就乱套了?她不会轻易讨厌一个人。

她和德叔打了招呼,径直往前走。主卧室和游戏机室之间用一排布帘隔开,布帘有些年头了,很陈旧,少年们的烟头把它烫出好几个洞来。叶贞青撩开帘子,看到堂弟站在老虎机前,俨然一个老练的赌徒。他往投币口一连塞了十几个游戏币。后面看热闹的男孩子被这出手阔气的小孩吸引住了,不停怂恿他多投几个。老虎经不起别人的哄闹,愈发大手笔了,小小的年纪,生出了大人才有的“一掷千金”的阔绰来。叶贞青看不下去,终于鼓足勇气喊了堂弟的小名:“老虎——”清脆又稚嫩的女声在一片嘈杂声中突兀地响起来,所有少年们的目光就都齐刷刷朝她投过来。叶贞青定在原处,像交响乐中不太和谐的一个音符。她瘦弱的身板罩在昏黄的灯光下,在众人的注视中,脸憋得通红。老虎听到姐姐的声音,并不急着出来。老虎机的音乐声响过一遍,接着就传来呼啦啦的硬币掉落的声音,叶贞青猜老虎该是赢了。

果真,老虎乐开了花,在几个比他高的少年簇拥下走出来,像个凯旋的胜利者。

他用衣服兜了沉甸甸的游戏币,去柜台兑钱。

德叔蹙了蹙眉,不相信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居然赢了老虎机。他数数游戏币,又将信将疑将两张十块递给老虎。

老虎拿了钱,朝叶贞青扬一扬,脸上露出狡黠得意的笑。

看到叶贞青,德叔露出一口被烟茶熏黄了的牙,疑惑地问了句:“没听过你有个弟弟呀。”德叔说得轻描淡写,殊不知正戳了叶贞青要害。

叶贞青表情有些发僵,说了一句:“他是我堂弟。”

看到德叔脸上惊诧的表情,叶贞青又补上一句:“我堂弟叫老虎,专门来吃你的‘老虎鸡’的!”说完她拉过弟弟,一脸气愤,大摇大摆出了游戏机室,没想到德叔也来欺负她了。

有人朝她背影吹起响亮的口哨,她装作听不见,头也不回走远了。

叶贞青拉着老虎的手,老虎拖拖拉拉,一边走还一边不安分地踢地上的石头。

叶贞青用力扯他一下,他似乎不高兴,撇撇嘴说:“阿姐,别走那么快。”

叶贞青笑笑,“再不走你爸妈会生气的。”

“他们才不管我呢。”

“怎么会呢,你爸妈那么疼你,赢钱的事别告诉他们就行了。”

“我不会说的,我回去和我阿姨说。”

叶贞青疑惑,“你阿姨?谁是你阿姨呀?我怎么没听过。”

“你当然没听过了,我可喜欢她了,我长大了要娶她的。”

叶贞青只当童言无忌,她捏捏老虎的脸,调侃道:“等你长大再说吧,你还嫩着呢,小朋友。”

“你不懂的,我阿姨说以后要嫁给我的。”

叶贞青这回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了。

老虎不理会她的笑,脸上还挂着副“你不信就算了”的表情。

她低下头,和老虎的目光对上,恍惚间被什么给撞上了,老虎好像赛场上给裁判误判了的运动员,整张脸所呈现出来的愤懑,被一种更大的情绪所充斥着。

她竟然在这个比她小几岁的孩子身上,看到了“笃定”。

吃完午饭,叶贞青带老虎去看乡里一年一度的游神赛会。狭窄的巷子两边挤满了翘首以待的人。自记事开始,叶贞青也不知看过几回了,旧历正月初十一到,街头巷尾就多了好多车和人。就像原本不宽的河流被涌上来的鱼儿占满,小镇上变得拥挤而喧嚣。她生于斯长于斯,却打心里排斥这里。这地方的人骨子里淌着股横狠和粗野,连他们讲的方言都和别的地方格格不入。两个相邻的镇子,口音也不尽相同。一切就如同一棵大树所伸展出的纷繁枝丫。地域划分太过明显,偌大一个潮汕平原,生生给隔出大大小小的圈子,根深蒂固的血脉相承,由此增强了对家乡的认同感,而往往这认同感却是盲目的、浅薄的。

她很小就预感,她迟早是要离开这里的,她是一尾溯源而上的鲑鱼,非寻到那片可以产卵的水域才罢休,也不管这漫溯的过程将会耗尽气力。乡里人眉目中有潮汕人特有的圆润,再普通的人家都能够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他们白天忙着养家糊口,一日三餐的间隙,必定少不了一泡醇厚的功夫茶。叶贞青家里,父母都是有茶瘾的人,一天不沾茶就喉咙发痒,浑身不自在。父亲叶绍铭不喝清淡的铁观音,普洱也不喜欢,唯有岭南的凤凰乌崠才是挚爱。自幼叶贞青耳濡目染,始终把爱喝茶和潮汕人的习性等同起来。不过长大她才知晓,爱喝茶的人不一定会品茶。茶,那么博大精细,她太不懂。家家户户备着茶具,用来招呼客人或者饭后消遣。小至鸡毛蒜皮、荤段子,大至家族正事,都可以在喝茶时细嚼慢咽。这也是功夫茶和北方大碗茶的不同,后者宜大口大口喝,前者,却需小口小口呷。南北的差异,在这细节中一目了然。潮汕人和功夫茶,该是相当于侠客与剑的关系,相生相惜,浑然一体。其精细,大体也就如此了。

叶贞青在这里成长,见惯了乡里人的粗鄙与憨厚可掬,截然不同的脾性总能和谐地统一起来。时间悄无声息流转,乡里人也悄无声息地活着,不张扬,懂得养家糊口,也晓得消遣享受。邻里间有和睦似一家人的,也有表面平和暗里斗得你死我活的。他们是这片土地上生老病死的植物,扎根于此,枯荣嬗递,合着乡土的风水,活得那么温润那么恣意,外来人是看不出半点跌宕的。

大部分时候,乡镇是琐碎的、寻常的,只有逢年过节,大街小巷才会透出喧腾的气息。

叶贞青喜欢过年,很多东西都在蜕变,新的、旧的,在这一时节里交替,唯有过年时的游神赛会一直未变:热闹、喜庆,是乡里一年一度的庆典。抬着神巡游的,都是乡里的男人,外乡人来了,连神像的胡须也摸不得。她问母亲为什么只有男人才能抬神像。母亲回了一句:“小孩子懂什么,女人抬还像话吗?”叶贞青一想也觉得是。你看那裹着红色绸布腰带的男人,不穿鞋,光套着袜子,跑得虎虎有生气,凛然中夹带野性。

挤在路两边的看客,头挨着头,身子挨着身子,密密匝匝,也都参与到助威声中来。鞭炮齐鸣,烟雾升腾,空气里弥漫一股刺鼻的硫黄味,远远看去,整条巷子俨然成了火灾现场。

那年叶贞青带着老虎去看游神,她捂着耳朵试图隔开鞭炮的轰炸声,老虎却极不安分。鞭炮很长,轰隆作响,到头了,一个大礼花在半空中炸开来,红色的纸屑纷纷扬扬,在白色的浓雾里弥漫飘落。风吹着烟灰,落在了人们的衣服上、头发上。浓烟呛得人们捂住嘴巴,咳嗽不止。叶贞青踮起脚,勉强看到神像晃动着从眼前刷地掠过。

人群发出欢呼,有人合着掌,暗暗祈福。老虎被这喧腾的场面吸引,又因为个子太矮,看不到热闹,只好扯着嗓子喊:“阿姐,你抱我一下嘛,我要看!”叶贞青一个瘦弱的女孩子,抱起老虎还真不容易。所幸她还能撑一会儿。老虎看到神像的头,看着黑漆漆的一片人潮起伏不定,眼睛睁得圆圆的。叶贞青手酸了,问他:“看见了没?我要放你下来了。”

老虎不情愿,下到地上又嚷着想吃冰糖葫芦。

在南国一带,冰糖葫芦还是鲜见的,逢年过节才会有北方佬扛着一大串的冰糖葫芦沿街叫卖。叶贞青寻了好久,终于在一家铺头看到红彤彤的冰糖葫芦。她掏出两块钱,买了两串,一串给老虎,一串给自己。老虎嘴馋,冰糖葫芦上的透明薄膜还来不及撕掉,他就一口咬下去。叶贞青看他贪婪的样子,就将手上已经剥好的给他,换下老虎手里的那串。

山楂的酸味和糖的甜腻融在一起,味蕾沁出好闻的味道。

突然,拥挤的人群骚动起来,混乱地朝同一个方向涌过去。叶贞青和老虎被一股潮水般的力量推挤着。叶贞青手里的冰糖葫芦被人碰掉了,她低下头寻找,一个趔趄,差点给绊倒。就在这时,老虎的手也脱开了。叶贞青慌了,踮起脚四下寻望,黑压压的人群把老虎给淹没了,他很快就没了踪影!叶贞青差点哭了起来。她不知哪儿来的能量,突然扯着嗓子喊起来:“老虎你在哪里,老虎——”一连喊了几句,不见回音,她一急之下终于哭了。

她无法相信,刚才还紧紧握着的小手会突然脱离了她。老虎丢了,她回家要怎么交代?

她越想越怕,哭得就越伤心了。

人群渐渐疏散了。叶贞青像站在一片退潮的海滩上,她惊恐不安,觉得自己闯祸了。

冬日午后的阳光暖暖的,照得她的眼睛睁不开。这时,她隐约听见有人喊她。

是老虎的声音!她喜出望外,四下环视,果真是他!

老虎一只脚踏在了阴沟里,手里还高举着冰糖葫芦,一张小脸憋得通红,“姐,你快来!”

叶贞青真是又气又笑,她跑到老虎跟前,叉着腰,气喘吁吁,骂他:“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丢了!”老虎憋屈着,笨拙地从阴沟里挣脱上来,一只脚还沾着黏稠发臭的水。叶贞青于是嫌恶地捂住鼻子,“臭死了臭死了!我带你洗一洗。”

从祠堂前的空地绕过去,便是一家老人活动中心。在乡下,这处建筑起了有些年头了。房子外墙风吹雨淋,滋长出暗黑色的青苔。叶贞青气急败坏,拉着老虎一路小跑着进去。她停在公厕前头,开了水龙头给老虎洗脚。水很冷,老虎叫了起来,半只裤子淋湿了。

“活该冷死你,谁叫你不好好跟着我,下次不带你来了!”叶贞青怨愤道,出气似的,故意把接在水龙头的一截水管对准老虎,狠狠加大了水量。

老虎倔犟起来也不是好欺负的,他捧着双手,在水龙头下接了一捧水,不偏不倚就往叶贞青脸上泼。

“谁要你带我了,我不要你带,我回去告诉阿姨你欺负我!”

叶贞青的脸被冷水一泼,清醒了,怒气消掉大半。她抹干脸,没好气地瞪了老虎一眼。

老虎眼里露出挑衅的光和叶贞青怒目对视。这个时候的他,真的是只倔犟的老虎。

两个人怄着气,狼狈不堪回到家里。叶贞青被激怒了。身为姐姐,她没理由在这点小事上照顾老虎的感受。她把年长几岁的架子摆出来了,将老虎的蛮横和过分一一数落出来。叔叔婶婶把儿子狠狠训了一通。

老虎憋着没有哭,赌气似的,只是瞪着叶贞青,满肚子的怒气都从那眼神里流泻出来。

叶贞青父母上前阻止,劝说他们:“大过年的,打孩子不吉利。”

母亲又蹲下来,摸摸老虎的脸,轻声道:“老虎,以后要乖一点,你爸妈才会疼你。”

老虎耷拉着头,听到这句话,似乎受了更大委屈,嘴巴一抿,终于哭了。

叶贞青看他怪可怜的,临走前,她买了支水枪送他。他不要,接过来就扔到地上了。

“谁要你的臭东西,我不要!”

幸而这一幕没被他父母看到,不然又会是一顿毒打了。叶贞青捡起水枪,表情悻悻的,她知道老虎不会再接受这份礼物了。也许就是从那时开始的,某些隔阂变成了被过早催熟的果实,熟透了,裂开了,纷纷掉落下来。她也万万没有想到,许多年后,横亘在姐弟间的一丝一缕会悄然缠绕,将阔大的世间织成密实的网,毫不留情将他们罩住。

时间成了张得满满的弓,而她成了箭,乘着风,一下子就长大。这中间没有什么过渡,快得来不及回望。自那以后,她很少见到老虎,直到叔叔婶婶离婚的消息传来。那消息闪电一般击中叶贞青脆弱的神经,毫无预兆地,就来了。好像对叔叔婶婶来说,离婚就跟结婚一样,只是时间顺序颠倒,一个形式罢了——可这形式所包含的内容分明大相径庭啊!怎么能混为一谈呢?叶贞青无法接受,在她看来,两个人一旦结为夫妻就当携手到老。不过那时候她还小,婚恋对她来说太难以理解了。说穿了,什么样的感情都有保鲜期,婚姻更甚。

世上没有哪对夫妻一起过日子会不发生矛盾,没有矛盾,就太不正常了。

婶婶想要老虎,不过法院最终将孩子判给叔叔。叔叔的家产按法院最终的裁定,婶婶得了十几万。这事成了叶贞青家里的忌讳,父母偶尔谈起来也闪烁其词,就怕一说出来会脸面无光。母亲很感慨地说:“老虎跟着他母亲也许更好。”然后又自作主张说,“要不我们把老虎接过来吧,来我们家也有个照应。”叶贞青的母亲叫蓝虹,是个热心人,向来喜欢管这管那,在街坊邻居里是出了名的和事佬。哪家哪户出了矛盾,她都要插一手。她的口头禅是“以和为贵”,一来二去,活生生把自己弄成了个妇女主任。叶绍铭知道妻子这样的主张用意何在:一方面确实为了老虎好,希望他有个地方安顿下来,好躲开那些风口浪尖;另一方面,她有自己的打算,那是秘而不宣的小算盘。叶绍铭看得出蓝虹喜欢老虎这孩子,可惜对他们来说,“儿子”是一块伤疤,谁都不愿揭起,可是谁都无法躲避。在重男轻女之风盛行的乡里,没有儿子,已经不是关乎香火,而是关乎尊严的事了。

不过在家里,还是叶绍铭说了算。妻子的话虽有几分道理,但考虑一番,叶绍铭还是皱了皱眉,否定了。他的理由是:“绍堂没有提出这个要求,我们也不好自作主张。”

不过,叶绍铭何尝不想要一个儿子呢?对叶贞青一家人来说,这是他们共同的伤疤。

只是这事说来话长,还要从叶贞青出生那会儿讲起呢。

生叶贞青那天,蓝虹难产。医生说她体质太弱,恐怕会影响到以后的生育——也确实如此,怀胎十月,一朝临盆,把她半条命都快折腾没了。所以很小的时候,蓝虹就对女儿说,她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叶贞青觉得好神奇,母亲能把身上的肉活生生变成一个人。这么想着,母亲的形象一下子变得崇高变得伟大了。她问母亲:“姨(潮汕地区‘妈妈’的叫法之一),为什么我们不生一个弟弟?”

母亲何尝不想要一个男孩子,孩子的话撞到了她心里。她愣着,灵魂不知撞到哪里去了。

那时,叶贞青的叔叔还未结婚,传宗接代的重担,自然落到叶绍铭夫妻身上。叶贞青的祖父母天天盼着抱孙子,对他们来说,这是步入晚年最大的盼头。他们来这个世上走一遭,该吃的苦、该受的罪,都一一遭过了。现在,抱孙子就是老天爷赐的最大福祉。

叶贞青长到三岁,母亲又怀上了。这次在医院做了B超,是个男孩。对他们家来说这是天大的喜事。叶绍铭喜出望外,摸了摸蓝虹突起的肚子,嘴角浮上笑容,但很快这笑容就被更大的担忧湮没了,他皱紧了眉头。三年前医生说的话还在他脑海里回荡。

他问蓝虹:“真的要生下来?”

“说什么都要生下来。”蓝虹的语气坚定得像奔赴前线,说什么都要生个儿子来。对她来说生儿子不仅仅是传宗接代的事了,更多的还寄托了她的渴念。乡里人说,生不了孩子的女人是不完整的,而生不了儿子的女人,大抵就更有低人一等的嫌疑了。蓝虹很坚定,不过这坚定里又包含着赌的成分——赢了,她能挽回公婆的尊重,输了,就真的低到尘埃里了。

生产那天,叶绍铭在镇上医院的走廊来回走动。内心的忐忑无法用言语表述,他只好在心里默默祷告,希望老天保佑,一切顺利。叶贞青尚年幼,叶绍铭不放心她一人在家,就把她带来医院了。叶贞青懵懵懂懂,不知母亲去了哪里,她拉着父亲的裤腿,说:“我要回家。”叶绍铭蹲下来,摸着女儿的脸说:“很快就回家了好吗?我们在等弟弟。”

叶贞青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于是安静下来,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看着来来回回的人。

叶绍铭在期待和紧张中坐立不安,女儿睁着一双眼睛,好奇地看着父亲。

时间黏稠得似一团糨糊。

他没有听到预想中那声尖锐响亮的啼哭,什么都没有。

因为生下来的,竟是死胎。

剪断脐带后,医生拍了拍孩子的屁股,没有号哭,孩子像一只没了电池的玩具娃娃,安静地来到这个世上,发不出自己的声音。裹在白布里的婴孩,皮肤皱皱的,像个腌得过度的胡萝卜,通体发紫,身上的毛发反而看不清了,只是一出生,就没了呼吸。孩子是生产过程中窒息而死的,按照规定,医院须在经过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处置死胎。叶绍铭说:“我要看看孩子。”在他观念里,这孩子不管是死是活,都是他的“骨肉”。医生把装在透明胶袋里的婴儿拎到叶绍铭眼前,叶绍铭险些吓晕了,那团裹在血水里的肉如此狰狞。

——谁也没想到叶贞青躲在产房门口目睹了这一切:阴暗的产房,血淋淋的死胎,晕死过去的母亲,一脸悲戚的父亲,它们凌乱不堪,在她幼小的心灵上,印刻成不可磨灭的梦魇。她吓得捂住眼不敢看,眼前的一切如此恐怖。一阵寒冷袭来,她哭了,却不知道为何而哭,酸楚从她小小的胸腔里涌上来,顷刻间就将她淹没了。

叶绍铭签了字,同意医院按照规定处置死胎。搁下笔,他像丢了魂魄,神情恍惚。

蓝虹怎么也不相信,这个早产儿还未睁开眼看看这个世界就这么走了。她哭了,不是那种号啕大哭,每一次哭都耗尽了浑身气力。叶绍铭握着蓝虹的手,抑制不住浑身颤抖起来。蓝虹苍白的脸让他想起女儿的出世,也是在这间医院里,没想到一段时间循环之后,他们还是没法如愿以偿得个儿子。蓝虹的眼神,这次是透着绝望了。叶绍铭不忍心看下去,走到产房外,靠在走廊的墙上,默默抽烟。心里的失落和苦楚,都随着吐出来的烟飘散在空中。路过的护士看见了,言辞犀利地告诉他医院禁止吸烟。护士的话音刚落,叶绍铭不知哪儿来的脾气,冲着她劈头盖脸一顿臭骂:“我儿子都没了还不让人抽烟,你们什么破医院!”

护士莫名其妙遭了一顿骂,觉得眼前这男人一定是精神分裂了。她冷冷回了句:“你发什么神经啊,又不是我们害的!”

那件事过去很久了。叶贞青以为她早已忘了,但其实没有,心底最深处的地方溃烂了一块伤口。这伤口流着血,一日一日,竟把此后余生浸染成悲戚的模样。

叶贞青没有等来预想中的弟弟,她失落地揪着父亲的裤腿,憋着眼泪问他:“爸,弟弟呢?”叶绍铭被她一问,冷不丁像遭了一刺,心里隐隐作痛。他低下头,看着孩子的脸,迟疑很久,才说了句:“你弟弟太懂事了,怕来了会抢你的东西,所以他不来了。”

叶贞青将信将疑,“我可以把我的分给他。”

叶绍铭一阵心酸,搂了搂叶贞青瘦弱的肩膀,眼睛有些潮湿。

自那之后,蓝虹再也没有怀过孩子。她整个人瘦了一圈。对她来说,许多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一个圈套,成心要绑手绑脚的,她不甘,所以决定破釜沉舟一次。她瞒着叶绍铭做了结扎手术。在她看来,把所有希望碾碎,就不会再生希望了。从医院回来,她脸色发白,浑身虚弱无力。躺在床上的时候,她扯过被子蒙住头。她完成了一项悲壮慷慨的伟业。只是内心空旷一片,找不到可以填充的物质。她鼻头一酸,终于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嘤嘤哭了起来。

蓝虹终于告诉叶绍铭的时候,他没有惊讶,也没有悲伤。他只是愣愣“喔”了一声,表示知道了。然后,他伸出手,握了握蓝虹的手,用的是抑制的力道。

叶绍铭不怪她。夫妻一场,生男生女,容不得自己掌控。命的事情谁又能预测呢?

叶绍铭的父母,这下子可不得了了。蓝虹生了死胎已经够晦气的了。为这事,他们专门请人做了道场,求神拜佛,为的是祛除萦绕在叶家头上的阴气。没想到他们前脚刚忙完,蓝虹后脚就擅自做了结扎。知道这事之后,他们连夜从祖屋赶来,进了门,见蓝虹躺在床上,叶绍铭正给她一勺一勺喂汤喝。叶贞青的祖母气势汹汹地走过来,一把抢过瓷碗,用力往地板上砸了下去,滚热的汤洒在地上,冒出白烟。

叶绍铭夫妻俩被这阵势吓到了。

“你还给她喂汤?现在都成什么样了还对她这么好,你眼里有没有我们父母啊?这个女人不配喝我们家的汤!”

老人家咄咄逼人,语气里听出来震慑,也听出来颤抖,大概已气得火冒三丈了。

叶绍铭站起来,脸色非常难看。他知道父母为这事而来,不会轻易放过蓝虹。他也不敢直接顶撞父母,只是说了句:“爸,姨,有话好好说。”

叶贞青的祖父脸色更难看,他呵斥叶绍铭:“没你说话的份!”

“蓝虹你存心要我们断子绝孙是吧?!生不了儿子你结什么扎?你以为我们两个老人好欺负是不是?我们活了一把年纪就想抱孙子,你还有脸做出这种事?!”

祖母骂完,已是老泪纵横。

蓝虹嫁入叶家这么久,也不是没有领教过婆婆的脾气。这一次她早已下定决心,她知道这阵风暴迟早会吹过来。但她不能一言不发任人辱骂,“我知道这样做对不住你们,可是能怨我吗?生儿子的心我比你们谁都急。你们果真想抱孙子,那我就和绍铭离婚,你们给他找个会生儿子的老婆!”最后的一句话,她是咬着牙说的,语气中尽是胁迫的意味。

屋子里的气氛,更压抑了。

叶绍铭怎么也料不到蓝虹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一下子也怒了,吼了一声:

“蓝虹!”

蓝虹没敢看叶绍铭的脸,这一次,她是决心要抵抗到底了。

家里出了这样的事情,无法判清谁对谁错。两代人僵持着。叶绍铭顶着压力,和父母谈了很久,把他们请到客厅里坐下,又回房间里,要蓝虹给二老请罪。蓝虹知道叶绍铭很难堪,做了那么久夫妻,叶绍铭对她怎样她再清楚不过。婆媳之间的矛盾向来最难处理,这一次,做得好,勉强可以跨过一道坎。最坏的打算,就是婆媳关系彻底破裂。这些,蓝虹都在心里盘算了很久。只有低下头来赔礼道歉,才能给两位老人家一个台阶下。

蓝虹懂,为了这个家,也为了叶绍铭,磕个头,不算什么。

蓝虹知道,做潮汕男人的老婆,势必是比别处难的,没有生个男丁,就难上加难了。虽怨不得天怨不得地,无奈这一番闹下来,无形中给自己上了一个枷锁,没有谁能替她解开。

画地为牢,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些事,叶贞青小小年纪,大约是不懂的。她怎么会想到一个还未出世的生命,缺席了,留给她宇宙洪荒般的空白,要她用尽气力去充盈;她更不会预料,从那时起,悲戚的种子就已种下了,它落在贫瘠的土壤,拼了命存活下来,就等着哪一天将积怨萌芽,挤破那赤贫春天的囚笼,把宿命轮回的恶之花开在她瘦弱的身躯上——这些,叶贞青又怎么会懂呢?她只是耳濡目染,明白两个老人家对她一家,几乎是冷眼相待的。对叶贞青这个孙女,他们更是淡漠。很小的时候,叶贞青就很羡慕她的同学,他们有祖父祖母疼。零钱花没了,有祖父祖母给。其乐融融的情景,时常令叶贞青欣羡不已。她知道这些是奢求不来的,但留一点念想在心里,也是好的,起码可以聊以慰藉。祖父对她还稍微好点,祖母最是苛刻了,米用完了,走过来叶贞青家里掏上一袋,没有多说几句话,扎好袋口,拎起来便走。叶贞青叫她,她也只是冷冰冰应一声,再无其他。这些,叶贞青都记着。她问母亲:“为什么阿嬷会这样?”母亲摸摸她的头说:“不要怪你阿嬷,你长大就知道了。”

所以叶贞青的童年,是过得极为冷清的。

逢年过节,两位老人象征性包个红包,给点压岁钱,以免引起街坊邻里闲言碎语。蓝虹让叶贞青把他们给的压岁钱收起来。起初叶贞青不愿意,本来她的压岁钱就不多,母亲要她上缴,令她在同学当中没了面子。她不开心。蓝虹好生相劝,说这些钱不过暂时替她保管,等她长大了,就会如数还她。母亲说得信誓旦旦,叶贞青信了,于是乖乖把压岁钱悉数上缴,撇撇嘴不太情愿,可终究还是顺了母亲的意。

叶贞青也是长大了才知道,母亲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弥合所受的伤痕。不过这一切无异于杯水车薪,三代人的关系摇摇欲坠,只凭一个简单的仪式是补不起裂缝的。

叶贞青比谁都明白,她身上,是寄寓了另一个早已逝去的生命的。有些东西想要替换,但替换不了。因此,她要活得更有尊严才行。父母受的怨气,不应该降在她身上,她躲不过,只能将其化为成长的动力。她知道,两个老人家,迟早会走的。也不知是因为她心里盼着他们死还是天意使然,叶贞青小学毕业那年,祖父心肌梗死,半夜去了。他走的时候很安静,睡容祥和,看不出半点苦痛。祖母一觉醒来,发现身边的人没了呼吸,悲痛欲绝,她抱着老头枯瘦如柴的身子哭,爬满皱纹的脸哭得像一张被水打湿的纸。

祖屋里昏暗的灯照得叶贞青想哭。她却怎么也哭不出来,泪水只是流着流着,像暗河。

父母亲跪在红砖地板上,哭声打在叶贞青耳膜上。她就像被感染了一般,终于哭出声来。

那个清晨,没有日光,整间屋子被悲怆塞满。

一年之后,祖母也走了,悄无声息的,像是走到了岁月的终点,不得不告别。

生命的无常,叶贞青算是第一次领会。

两位老人家葬在了一起。

下葬那天,家中凡是女人一律不得出殡。

祖父去世的时候,叔叔不在。那天他搭了飞机赶回来,也未能见上老父亲最后一面;这一次叶贞青祖母去世,叔叔却是在的。他好像有了预感,得知家中出了大事,便推掉所有的应酬,回家探亲。没想到回来没几天,和老母亲谈不上几句话,她就这么去了。

一家人守了三天灵。

两位老人家,一个接着一个去了。到了另一个世界,还是没能看到孙子。

后来叔叔结婚了,生了个儿子,寅时出生,叔叔便给他取了个小名叫“老虎”。

清明,叔叔照旧是要回乡扫墓的。

两家人一年中聚不了几次,清明上山祭拜,对他们兄弟来说是件沉重的事。父母在世时,兄弟二人没能让他们见着香火;他们死后,做儿子的更应把孝道尽了。老虎不知道跪在坟前拜的人是谁。他只见过祖父母的遗像,怎么也无法将眼前的景象和他们的样子联系起来。父亲要他跪下,他就老老实实跪下,要他磕头,他也像模像样磕头。数纸钱的时候,他学着大人的姿势,用手沾了清水,一张一张慢慢地数。婶婶指着墓碑上漆新的字告诉他:“左边是阿公,右边是阿嬷。”老虎似懂非懂,重复了一遍:“左边是阿公,右边是阿嬷。”念到“阿嬷”两个字,他嘴巴张得很大,铿锵有力。

大家看到老虎那一脸的稚气,都笑了。

大体上,清明扫墓并不全是肃穆的,有些例行公事的样子,甚至显出祥和的气氛来。

很多的坟头插了纸花,漫山遍野都是黄白相间的冥纸,被风卷起,像硕大的蝴蝶。山头有人燃起鞭炮,噼里啪啦的,把山林里的鸟兽都惊动了。看着堙没在树影中的浓烟,叶贞青突然间觉得整个山头成了战场。她为这个比喻感到兴奋。也不知哪里来的兴致,她折了一根狗尾巴草,搔了搔老虎的脸蛋,老虎咯咯地笑起来。

只是一瞬间,叶贞青就什么都懂了。她小时候上缴母亲保管的那些压岁钱,在二老双双离开人世后,全都成了陪葬。小时候她总抱怨为什么她不生作男孩子,如果是的话,家里就不会有那么多矛盾了。恶语相向,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景象。她也不曾料想,母亲以这样一种决绝的方式来偿还两位老人家加诸于她身上的苦痛。现在那些压岁钱火化了,她释然了。

叶贞青后来也想通了,为什么那时回乡下,叔叔没有和婶婶挽着手。要是以前,他们是会挽着手出现在她家门口的,但那次没有。两个人之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姿态。叶贞青从小就深谙世事。这是一种天生的嗅觉,她可以闻到人群里不合调的气味。她凭着直觉猜出,叔婶二人的感情在走下坡路。他们维持着表面的和谐,不过为了在众人面前显得体面。

她料不到结局会变得那么糟。

婶婶自此和叶家划了界限,带着满腹的怨愤告别一段婚姻。她究竟有没有重新找到归属,叶贞青无从知晓。倒是叔叔新的一段感情,开始得令大家瞠目。叶贞青是见过她的。叔叔带着她回来乡里,不敢张扬,好像事先约好了,两人都十分低调。女人很年轻,二十几岁,举手投足间,有种别样的气场。叶贞青是带着欣赏的眼光看她的。和婶婶相比,她好看许多,脸上没有皱纹,稍稍化妆之后,显得更年轻。眼角有些上挑,很尖,看人的眼神带着些许的魅惑。叶贞青想,难怪叔叔会离婚,原来都是这女人从中搅的局。

由此,她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就更复杂了。

令叶贞青尴尬的是她不知如何称呼这个女人才算恰当。叫她“婶婶”显然不妥,因为她还未跟叔叔结婚;叫她“姐姐”又不合辈分。如此一来,叶贞青干脆不叫她了,见了面,也只浅浅地笑一笑。

父母对叔叔的新欢,采取了不支持也不反对的姿态。

母亲表面上客客气气,又是让座又是替她夹菜,但暗地里,她恨透了这潭祸水。

她暗自对叶绍铭说:“这女的一看就不简单,你叫绍堂小心点,她不过图他几个钱。”

父亲附和着说:“他要是肯听我这个当哥的,早就不会闹离婚了。”过分的话,他不敢说出来。叔叔自幼就比他精明,年纪轻轻在外闯荡,做生意也得心应手。兄弟两个人,毕竟血浓于水。父亲在乡里当包工头,揽工程,钢筋水泥,一手包办,他从中做个供销商,而所有的货源都靠叔叔提供。从这一点来看,叔叔还是顾着自家人的。拿人手短,更何况还是亲兄弟,所以父亲这个当大哥的,不敢说弟弟一句不是。

母亲叹了口气,说:“杏兰太可怜了,再怎么说她长得耐看,人又老实,嫁给绍堂真是可惜了,不过离了也好,不用受罪,我最担心的还是老虎啊。”

父亲安慰道:“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他们离的?有问题迟早要面对的。两口子的事,我们也插不上嘴。不过话说回来,绍堂要是和这个女人结婚,我们总归要出席,不然也说不过去,你说是吧?”

母亲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大家心照不宣,叔叔是为了这个女人和老婆离婚的。

围坐一桌吃饭时,叶贞青没敢多看她一眼。她身上带着一种尖锐的气息,言谈之间,又生出老练圆滑,不怪乎叔叔会喜欢她。她的下巴尖尖的,锋利得可以割玻璃了。她一点都不生分。她如今是名正言顺的叶家人了,大家只是一时半会儿还无法接受她,这需要点时间。对一个女人来说,时间是非常宝贵的因素。尤其在情爱里,有些事等不得,有些事却要故意拖一拖。她当了那么久的幕后者,这次露出真面目,说什么也得讨个冠冕堂皇的体面才行。

饭桌上,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母亲问了她和叔叔怎么认识的,打算什么时候结婚之类的问题。她也有板有眼,答得妥帖。

临走前,她送给叶贞青一个发箍,是那年月还时兴的饰品。叶贞青不知道该不该收下,她就微笑着对叶贞青说:“你拿着,这个算见面礼,戴头发上很好看的。”说完她就给叶贞青戴上。发箍质地有点硬,划过头皮感觉发麻。叶贞青摸摸头箍,腼腆笑了起来。

母亲也说这个发箍确实好看。叶贞青于是天真地以为,这个女人其实心眼也不坏。

——不过这些,都是陈年旧事了。

对叶贞青来说,年幼时的记忆时而清晰,时而又模糊得只剩一摊影子。

叶贞青记得,她起初搬进叔叔的这间屋子,头天晚上就失眠了。房子太空旷,她躺在陌生的床上,睡得不踏实。她能想象叔叔一家三口住在这里其乐融融的样子。房子是家的载体,欢乐悲喜包裹其中,没想到现在人去楼空,剩下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屋子很久没住人了,沁着一股清冷的气息。装修风格是好几年前的了,半新不旧。客厅的沙发都蒙了尘,浴室的灯坏了,水洗地板也没了光亮。和老家的平房相比,这间屋子总是少了点什么。楼上楼下的邻居,近在咫尺,却比陌生人还要疏离。一间屋子必须有人的气息才像样。为了让屋子有点“人气”,她必须做点什么。

迷迷糊糊睡到隔天早上,叶贞青起来刷牙洗脸后,就着手打扫起来。地板拖了几遍,又把床褥被子放在阳台上晒,擦窗户,刷洗锅碗,忙了一个上午,才算把房子拾掇像样。等她忙完了,才意识到累得不行。躺在沙发上,睡意袭来。一觉睡醒,连午饭都忘了吃。

这时叔叔打来电话说:“贞青,我叫了钟点工收拾房子了,大概下午就到。”

叶贞青想和叔叔说“不用了”。话还未说,那边电话就挂了。

门铃响起的时候,叶贞青想,该是钟点工来了。她透过猫眼,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是普通农村妇女的打扮。她开了门,钟点工说:“叶生喊我来搞卫生。”叶贞青一听,竟然说的是粤语,不过她听得明白,平时看电视,多少也学了一点,正好也可以练一练。

“我阿叔唔系屋企,不过你可以入嚟。”说的意思是“我叔叔不在家,不过你可以进来”。叶贞青极少讲白话,一个字一个字咬得太紧了,反倒不自然。

钟点工一听,立刻改口,操着一口广东式普通话说:“小姐,你不是本地人吧?不过你白话讲得好正。”叶贞青知道她这是恭维,便笑笑说:“我也是刚学,不然不会讲白话,在这里会吃亏。”

钟点工脱了鞋子,走进来,环顾四周,看到横放在浴室里的拖把还滴着水。

“小姐,你刚打扫过房子吗?你叔叔说这房子好久没住人了。”

叶贞青有些尴尬。不过转念一想,叔叔花了钱把人请来,不让她干活,好像也不太合适,正好想起储藏室还没有打理,就告诉她:“你帮忙清理下储藏室吧。”

储藏室靠着阳台,是很小的一个隔间,杂七杂八的东西堆在里头,一打开门,就闻到一股灰扑扑的味。叶贞青要帮手,钟点工说:“小姐,我来吧,我在行。”

叶贞青说:“阿姨,没事的,我反正闲着。”

两个人忙活了个把钟头,才把储藏室里一些没用的东西清理出来。除了一些闲置的东西,很多都是小孩的玩具:变形金刚、折了螺旋桨的直升机、弹珠超人、象棋……还有一双蒙了灰尘的旱冰鞋,满满当当装了一盒子。钟点工问叶贞青:“这些都扔了吧?”叶贞青说:“先别扔,我看一看。你先洗个手吧,走的时候把垃圾收拾一下就行。”

钟点工看了看堆在地上的玩具,便问:“这些是你阿弟的吧?”

叶贞青很惊讶,“你怎么知道是我堂弟的?”

“你叔叔家雇了我几年,他家的事我多多少少知道一些。以前我来的时候,这里还住着一个丁小姐。”

“原来是她。”叶贞青默念着。她想了一下,记起这是她的名字,叶贞青还记得,当年她跟叔叔回乡时还是二十几岁的样子,现在一晃十几年,她也四十好几了吧?

“丁未,我是丁未年生的,家里人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这是她当年的自我介绍,叶贞青记得清楚。她们自那之后就几乎没再见过面。叔叔除了春节和清明回一趟家,一年到头都在外奔波,也极少带老婆孩子回家。许是叔叔心里歉疚,又或者是丁未不屑跟他回来。自从他们结婚之后,叶贞青就很少见到这个新婶婶了。两家人的关系越来越疏淡了。想到这里,叶贞青倒好奇:不知道这个婶婶现在过得怎样?

她问钟点工:“阿姨,看来你知道得不少嘛,你觉得这个丁小姐怎样?”

钟点工被这么一问,故作神秘说:“当着你的面我就直说了,其实她对我还不错,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会挑点给我,这点倒不坏。你叔叔当年估计是看中她年轻吧,不过女人都是会老的,像我一样,老了就没人要啦。”

最后这句自嘲,叶贞青觉得好笑,嘴上却安慰她:“哪会没人要呢?”

她和钟点工兴致勃勃聊了好久,知道了一些叔叔家的过往细节,包括他和前妻吵架的事情。奇怪的是钟点工竟然知道得那么清楚。叶贞青就问:“怎么他们吵架你也在场?”

“他们两公婆好奇怪的,我想避一下,他们叫我别走,继续打扫卫生,我就当做没看到咯,继续干活。”

其实钟点工所讲的内容,大体上是看到的零碎片段加上自己添加的想象。勾勒出来的景象,让人听了很是感慨。叶贞青就想,叔叔婶婶吵架,只是需要一个听众罢了,不然干吵着多没意思,可转念一想又很心酸,为老虎,也为他们这个已经不像家的家。

钟点工动作利索,很快把工作完成了。看着被收拾得亮堂堂的屋子,叶贞青心情稍稍得到缓解。

钟点工走后,叶贞青关好房门,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调到新闻频道看了起来。

电视上是一段监控录像的回放,事关一起发生在市中心的车祸,一辆宝马把人带飞了好几米。画面切换得很快,估计是怕引起观众不安。叶贞青看到了:被撞飞的人像失去了重量的躯壳,翻起,又落下,砸到马路边上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那起交通事故活生生的,就像在眼前上演一样。她觉得太血腥了,就一把抓起遥控器切换频道,心里不是滋味。

叶贞青觉得,她是应该对这人世抱有希望的。只是,她时常在坚硬的现实面前感到无力。这种感觉在她读书的时候便萦绕着,工作之后更甚。她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再平凡不过的女孩,面对繁复嘈杂的人世,实在寻不到一处妥帖的位置。她谈过不堪回首的恋爱,晓得感情的甜腻到什么程度,也晓得感情的苦苦到何处。对感情,她不是不感兴趣,而是完全没了瘾。感情这回事,能躲则躲。独自一人,也没有什么不好。

闲散下来,她就会胡思乱想,一会儿想小时候的事,一会儿想现在的事。成长过程遇到了不少挫折,不过现在想来算不了什么。时过境迁,随着年龄增长,她真是愈发显得内敛了。很多的疑惑无处解答,索性不再深究。叶贞青知道人事是无法理清的,就如佛家所言,靠的是顿悟,哪天突然想通了,就不会再纠缠了。

在你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叶贞青已经不是原来的叶贞青了。

她做了一件连自己也不敢相信的事,就像一个醉汉在迷醉时犯下过错。

她清醒了,却发现再也没有什么是可以饶恕的。这让她变得惆怅,惆怅像蜂拥而至的昆虫,缠绕着她周围的空气,把空间变得混乱,变得狭小。她试图把它们赶走,但无济于事,它们是无意识的动物,它们来了,就不会轻易离开。

不过还是先看看,在此之前叶贞青身上发生了什么。

你所看到的这间屋子那时只有她一人住。她拥有了一间屋子,不管怎样说都是一处暂时的栖身之所。与此同时她一无所有。她丢了那么多东西,差一点把魂儿也给丢了。丢不掉的那些就全都剩了下来。她只得日夜守着,相濡以沫,她与身体以及灵魂相濡以沫。

就如你所看到的,她是个活得温润却异常孤独的人。

温润来自她向善的性格,孤独则来自她冰冷的人世。

很奇怪是吧,一个人可以活得丰盛异常,同时又一贫如洗。

从诊所下班回来,她故意将原本很短的路程拉远,仿佛这屋子是她走投无路时才不得已归降的地方。事实的确这样,如果不是因为之前发生的事情,叶贞青不会来到这里。

她想要拼命躲开所谓的“宿命”,无形中却有一股力量推她前行。

她跌跌撞撞地活了那么久,忽然有一天被赶到一个黑暗的角落里,腹背受敌。恐惧爬满了瞳人,除了从容投降,她好像别无选择。

——就像俄狄浦斯王。

叶贞青记得她在书上看过这个古希腊故事:俄狄浦斯想要逃开弑父娶母的诅咒,最终却落入命运的圈套,不但无意间杀了父亲,还娶了母亲,犯了伦理的大戒。为了赎罪,他自愿刺瞎双眼,以自残的形式把自个儿给放逐了——是很悲壮的一个故事。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悲剧中的王。他在传说中受难,她则在尘世中受苦。她以一种孤立的姿态在赎罪,赎她的生之罪,赎她的感情之罪——不过说到底,受难和受苦是同一个概念,就像一枚落下来的原子弹,炸在广岛还是长崎,没多大差别。

现在叶贞青养成了一个习惯:睡前看一看床头的闹钟。她想着它从女贩手里递过来的样子,想着买下它时的心情,只凭一个简单的动作,闹钟就被决定了命运。叶贞青想,如果命运也能这么简单被决定该多好啊,不用思虑太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然后物尽其用,用坏了再两眼一闭,双腿一蹬,寿终正寝——多轻松愉快的一件事啊!她痴痴地想着,愈发羡慕这只闹钟了。她把自己和闹钟相提并论,但不因此羞愧。人活着如草莽,是英雄也终会有末路的一天。

她又看了一眼,闹钟的红色金属漆面在房里散着幽幽的光,就像一个透明的隐喻。

1.时间是离弦的箭
欢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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