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市的另一面

她住在这栋不起眼的大厦里,占据其中一间房,独自一人,没什么朋友,也不想有太多朋友。内心的领地保持着常年不变的独立形态,像个单独隔开的蜂房。房子空寂,屏息凝神的话还能听见它的呼吸。好像住久了,会慢慢融入一种节奏,一种和时光跳跃流转相似的节奏。房子有了生命,像个垂暮的老人一样与她相契相怜。她说不清自己位于何方,用来界定“人”这个位置的,究竟是这副身躯,还是她的魂灵?这些她都无从知道。她来这世上,然后被某种力量推着往前,时而浮于时间的浪潮之上,时而又虚幻得如同尘埃。“命若蝼蚁”,这是她突然想到的一个比喻,她就和这座城市里千千万万的人一样,行走,坐卧,生活,在某处街角消失,又在建筑与建筑的罅隙间出现,真的像行色匆匆的蝼蚁。

穿行在钢筋水泥、鳞次栉比的森林中,她和城市的距离忽远又忽近。

她身在这里,又不属于这里,着实是奇怪的现象。

她偶然会怀念起灰扑扑的故乡小镇,说“偶然”,是因为刻意不去忆起,就好像久置于房间里的某件家具,只要稍不注意,就当它不存在一样。她对生活了许多年的小镇的态度,无非这样。

她家所在的那条尘土飞扬的路,街坊邻居经常走动,吃完了饭,打牌的打牌,喝茶的喝茶,刚会走路的邻家孩子常到她家耍,叶贞青的母亲,对孩子有一种天生的溺爱,见孩子来串门,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就往他们手里塞,逗他们玩,给他们讲故事;单单对叶贞青,她从没有过慈母般的关怀,叶贞青不平衡,可她早已过了这不平衡的年纪了,说到底,母亲迈不过那道坎,别人的闲言碎语她可以听了就算,但内心深处的残缺却是怎么都没法弥补的。叶贞青懂,她也接受母亲的这种残缺和急于弥补的渴念,有时母亲絮絮叨叨训她,她也很少顶撞。她心里是同情母亲的,就像她同情自己生在这么个家庭一样。

手机铃声响起的时候,叶贞青吓了一跳,她按了接听键。

能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的,除了叔叔没有别人。

“贞青,我现在过去载你,中午吃牛肉火锅,十分钟后小区楼下等哦。”

这是叔叔惯常的说话口吻,开门见山,指令明确,生意人典型的说话方式。

叶贞青应了一句“好”,就挂了电话。

她穿戴整齐,站在镜子前照了照,除了最近睡眠不好生出来的眼袋,浑身上下还算落落大方,不花哨,也不过于质朴,这样去见久未谋面的婶婶应该再合适不过了吧?叶贞青想着好几年前她的样子,现在应该改变挺大的吧?起码长了皱纹,至于体型和发式,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嫁过来,生了一个女孩,比叶贞青整整小了一轮,掐指一算,现在也有十岁了。叶贞青想着这个流着叔叔血脉的女儿,她的眉目如今回忆起来已经模糊了。叶贞青拼命去想她长什么样,却什么都想不起来。孩子成长变化速度之快,令人难以预料。不知道如今见了面会是怎样的情形。

叶贞青只记得,叔叔第一次带她来家里,她还只是一个襁褓里的婴孩,眼睛很黑,躺在婶婶怀里颇不安分,哭哭啼啼的。细看之下,却是眉清目秀的,和她母亲颇为相似。叶贞青父母到这个时候,对待新嫂子的态度和之前大不相同了,丁未算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一张嘴皮子能说会道,一家人相处下来也知道彼此的脾性,现在生了个女儿,给叶家添了后代,按理来说,如果她生的是儿子,那对叶贞青父母无疑是潜在的威胁,毕竟叶贞青父母生不了儿子的事已人尽皆知,丁未也从叶绍堂口中听了不少关于他们家的事情,她对叶家的熟悉,来自于细致的揣摩和探究。如今带孩子回来,大家见了面,一团和气,谁还管背地里怎么咋舌。

叶贞青父母道喜,说现在膝下一双儿女,也该满足了。

叶贞青静静地坐着,察觉到他们之间浮于表面的和睦,心底冰凉一片。

小堂妹叫叶毓秀,取“毓秀钟灵”之意,是个中规中矩的名字。叶贞青不得不佩服叔叔,他给孩子都起了好名字。之后问他,才知孩子起名的来由,都是先让算命先生算了五行,再细细推敲才定下的。相形之下,她好像在拥有名字这件事上,并没有那么慎重,有点寒碜和卑微。“叶贞青”这名字是父亲随意间起的,当时母亲一听,倒还顺口,就在户口登记簿上定下来了。

毓秀的满月酒是在家里摆的,宴请了亲戚和邻里,满满当当的仪式,给足了这个新进门的婶婶面子。叶贞青印象中,老虎都没有受到这样级别的待遇,他是家里堂而皇之的男丁,而且当时的乡里,女孩子几乎都没有摆所谓的满月酒,只有叔叔这样开明的人才不顾及这些,乡里的风俗习惯也没有遵循得太死。叶贞青看到前来赴宴的人都包了红包,拿在孩子面前晃了晃,逗她玩儿,之后轻轻塞进她的衣服里,这样做既喜庆,也颇有寓意。叶贞青看在眼里,不免为老虎感到不平,凭什么她一个女孩儿就能获此宠幸?但其实她是忌妒,她也没摆过满月酒呀。不过那时她还小,不明白这些欢喜背后是怎样的心酸。那次满月酒,老虎没有回来,叔叔过来敬酒的时候,叶贞青忽然问他:“老虎在哪里?”叔叔忙着喝酒,整个脸红得像猴屁股,自然没有听清楚,叶贞青坐在桌前,东西没有吃多少,喝了碗木耳红枣汤,又夹了几颗开心果,乏味而单调地嚼着,发出“咔嗒咔嗒”的声响。耳边闹哄哄的都是说话声。客人们齐声称赞说:“孩子长大了一定和她妈妈一样好看。”婶婶抱着孩子,一边照看她,一边应付四方宾客,听了这话,不由得满脸喜悦。

呈现在眼前的这些,这么小的孩子全然不知,她躺在母亲怀里,哭着,小脸憋得通红。

满月酒接近尾声,叔叔满身酒气地送走了客人,才坐下来喝了几杯茶。

叶贞青的母亲帮忙哄孩子,婶婶这才抽空到沙发上休息下。

叶贞青问她:“老虎怎么不回来?”

“老虎给保姆带着呢,这孩子就不听话,成天到晚闹来闹去的……”后面的怨愤,她咽下去没敢继续说,她尽量控制着情绪,不让不满表现出来。看到叶贞青的脸色因为她的话变得难看,她又醒目地转移话题,“哎呀,今天毓秀满月我们不说这些,下次我一定把老虎带回来哦。”一边说着,还满脸堆笑,仿佛说的是一定会兑现的承诺。

叶贞青心里不舒服。说到底,叔叔离婚,家庭变故,应该都和这个叫丁未的女人脱不了关系,可为什么现在她进了门了,就一副满不在乎的姿态?

“全天下做后妈的没一个好人。”叶贞青在心里暗暗地骂。

父母离婚的事情,老虎小小的年纪自然一无所知。这个世界的规则在那之后发生了变化,他不懂得去适应,也不知它为何变化。老虎母亲是在一个清晨离开的,她只简单收拾了衣物,把存折塞在包包里面,像很多电视剧里播的那样,她编造了一个谎言,告诉老虎说,她要离开一段时间,回“外家”去,不过暂时不能带老虎走。她想,只要撒的这个谎持续时间长了,就能信以为真了。她可以让自己彻底割裂和这个家的关系,毕竟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们不再是夫妻关系,可是血浓于水的母子情是怎么也割不断的。离婚的事,她再三缄默,她和叶贞青的叔叔有一个口头协议,等老虎长大懂事了,才能和他说离婚的来龙去脉,她有自己的考虑,她怕孩子承受不住。事到如今,所有的不忍心都要变成忍心,再闹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还不如尽早离婚来得干脆。

老虎哭哭闹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那日大清早,他还躺在被窝里,叶贞青婶婶坐在床头,凝视许久,她哭了太多了,看见儿子,鼻子一酸,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但不敢哭出声来:她怕吵醒老虎,如果他一醒,她就走不成了。和老虎见上这最后一面,也是和叶绍堂商量好的,默默见上一面,然后收拾行装,离开,再也不回来。夫妻做到这个份儿上,情还是在的,只是再深的感情经过长时间的闹腾,也被抛到脑后了,冷却了,变硬了,成了一团干枯凝固的颜料。

情感纠纷最后变成了财产纠纷,被金钱绑架的婚姻,只能落得草草收摊的结局。

最苦的是孩子。他只是这场博弈里最无辜的那个人,然而,这场失败的婚姻所烙下的伤疤却要他来承受。这对他来说,是多么不公平的一件事。他被人告知,从此以后再也见不到生母,从此以后就要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里继续着他的成长,是悲是喜,也由不得他。

叶绍堂站在门口,手还保持着握住门把的姿势,随时准备在妻子离开之后关上房门。她竟然回想不起,他是在何时变成这般冷漠的,闹腾来闹腾去,她再歇斯底里最后还不是输得狼狈,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斗争,实在要不得,她没有资本,没有手腕,她本来就不适合去抢啊,可是人家呢,在这场哄抢里占尽先机。现在她怕了,有的女人利刃一般,着实可怕。

他看着她的背影,眼神冷峻,不带半点留恋。

顷刻,她捂着嘴巴走出来,她在哭,但压抑着声音。

叶绍堂侧身让开,她拎起行装,他就把房门关好。

老虎留在她印象中的,就是那张熟睡中的脸,安静的,又带着不安分。

“我和你说的,我想你会做到,老虎这孩子性格太硬,你要好好对他,我不希望哪天我看到他,变得我都不认得了,”停了一下,她又说,“他爱吃蒸鱼,有时间就给他做鱼吃,记得姜要切成细丝,要放多点。”

“你放心,孩子我会好好照顾他。”他不敢看她的眼,怕被负疚感灼伤。

母子俩怕再也没有见面机会了,她铁定了心,出了这个家门,就不再有任何贪恋,该了断的,统统了断,以后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她交代的这些事,他记着,儿子是唯一的财产,他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无奈共同的孩子,他不能和她分享,硬生生要敲碎这摇摇欲坠的婚姻。

对他而言,婚姻到这份儿上只是一场交易,他必须争取利益最大化。

为此,他不惜牺牲更多的利益,是一场未知结局的赌博。

她的背影消失在楼道里,融入傍晚最后一抹光线。从此消失了,不再回来。

叶绍堂关上防盗门,长叹一口气瘫坐在沙发上,好像完成了生命中的一件大事,一件比结婚还重大的事情。他说不出什么感受,他和她结为夫妻,白手起家,勤勤恳恳,生下一个儿子,他也以为这人生如此,会按部就班下去。谁知道半路他开小差了,他岔了道,他跟着另一个女人犯了贱,可他分明逃不开啊。事已至此,他用合法的手段摧毁了亲手构筑的沙滩城堡,看着它轰然坠落,掩埋在汹涌的海浪中,心里还冒出来一股惬意,一股抗战胜利后难得的惬意。他望着空空的房子发呆,悬挂在墙上的时钟滴答在走,他额头也痛得突突在跳。他起身到浴室里,刷牙洗脸,刮胡子。这几日因为离婚的事情奔走忙碌,折腾得失眠,晚上还经常做梦,他梦到自己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妻子披头散发大骂他不得好死,等她终于走近了他才看清,她手上拎着一把菜刀朝他砍下去。他尖叫,内心恐惧膨胀。可他动不了,躺在床上任她宰割,肉被一刀一刀割下来,血淋淋的,他感到浑身的骨架都裸露了出来。梦里的痛如此真切,他看到妻子眼睛布满血丝,似要张开血盆大口将他吞下。就在这时,他满头大汗醒过来了。

呼吸急促,胸口的痛真切得可以触摸到。

现在妻子走了,不堪的婚姻埋入坟墓,所有噩梦也该结束了吧?

他一边想着,一边刮胡子,不小心割到了下巴,一道细细的痕贴在皮肤上,渗出鲜红血丝。

他嘴角抽搐了一下,倒吸一口冷气,心想:这感情真他妈的不靠谱。

就像这被割裂的伤口,神经末梢的痛感延迟到来。

——说到底,是谁不靠谱呢?

这间屋子里曾经发生过的情和恨,以穿透时光的力量长期滞留着。

像黏稠的橡胶,被日光一照,留下浅浅的斑。

叶贞青穿了鞋子,确认手机和钱包都放好了,就锁上门,钥匙放包里,咯噔咯噔下了楼。

叔叔的车停在小区楼下,叶贞青一眼就认出来了,是辆宝马七系,叶贞青想,叔叔还真有钱。中午的阳光耀眼地照着银白色的车身,站在门口望过去,可以看到车窗后面幸福的三口之家。叶贞青在那一瞬间几乎条件反射地把老虎排出了这个三人组合。车窗摇下来,婶婶朝她招手。

她看清楚婶婶,时光好像从未在她脸上驻留过,即便比她刚嫁时老了十年的岁数,但叶贞青还是一下子就将她年轻时的容颜重叠。她烫了头发,一副棕色的太阳眼镜用手指托着,架在额头上,她施了妆,两颊略略的红,但她尖尖的下巴,她淡漠娴静的眼神,还有眯起眼睛时凸显出来的几丝鱼尾纹,都更显了优雅和贵气。女人会随年月增长愈发散出美来,像醇酒生香,她便是其中之一。

“贞青,上车呀,外面太阳大着呢。”

叶贞青很久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了,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声调,语速不紧不慢,带了成熟和圆润。她应了一声,走过去,打开车门,坐在了后排的座位。她从后视镜里看到叔叔,他微微发福了,两颊长了肉,鬓角有一小撮白发,像偶然被泼上去的染料,只是那对又浓又黑的短促眉毛依旧未变,她父亲如是,叔叔亦然。这是叶家男子的特质,须发总比头发先老。

婶婶抱着毓秀坐在副座上,小姑娘一见叶贞青就反过身来,趴在靠背上,一脸好奇地看着这位“陌生”的姐姐。好几年没有见面,这女孩儿真是越长越水灵了。她三四岁的时候回过老家一次,那时候会走路,也会叫人了,就是嘴馋,看见什么好吃的都想尝尝,别人喂她东西吃,她一点都不拒绝,两块腮帮子圆鼓鼓的,见着她的人都说“这‘姿娘仔’(潮汕方言,小姑娘)有福气。”现在她长这么大了,留了长头发,扎起辫子,脸形也尖尖的,和婶婶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乍一看还真是个小美女。

“毓秀,快叫姐姐啊!”

小姑娘嘟着嘴巴,“嘻嘻”笑了起来,不痛不痒地喊了声“姐姐”。

叶贞青亲昵地摸摸她的头说:“真乖,毓秀读几年级了呀?”

“四年级!”小姑娘答得底气十足。

“哈哈——”车里爆发出一阵笑声,叶贞青嘴角也露出微笑来。

叔叔说:“坐好啦,我们出发咯。”

车沿着街道行驶,窗外的风景一成不变,叶贞青呆呆地望着前方,尽管对婶婶有些成见,但她着实喜欢她的孩子,她那么水灵,身上没有一处不让人喜欢的地方。接触不到一会儿,两姐妹就熟悉起来了。留存在毓秀记忆里的叶贞青回来了,就要从此住进她的生活里,为此,她又多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小孩子的心理就这么简单,只要她喜欢,就会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现在的毓秀就是这个情形,她喜欢这个略显陌生却又亲切无比的姐姐。

叶毓秀长在一个富足的家庭,言行举止有教养,虽然有时说话没大没小的,但总体上还是可人的。叔叔婶婶对这个小女儿疼爱有加,叶贞青想想,也确实是,迟来的女孩儿有那么点后来居上的优势,不像她,过早来了这世上,过早遇了些苦楚,所以要负担着无法推卸的责任成长。不过既然哭着生下来了,就要笑着活下去。这是她的信条。

除去这些让她心理不平衡的因素,她打心眼里喜欢小堂妹。

叔叔说:“我们去创业路那家,潮汕人开的,挺正宗,你婶说一定要尝口鲜。”

叶贞青说:“没问题呀,好久没吃家乡菜了。”

叔叔订了间包厢,服务员拿着菜单进来,他问叶贞青:“有什么要忌口的吗?”

她略微想了一下,吃了那么多次牛肉火锅了,倒还真的没有什么是不敢吃的,就摇摇头说:“没事,都可以的。”叔叔笑着说:“不挑食最好了。”于是一口气点了好几样,服务员利索地在单上打钩,末了,叔叔吩咐服务员:“小妹,我们老顾客了,肉都要鲜的啊,动作快点。”叔叔的普通话并不是很标准,他们这辈人身上还掺着浓浓的乡音,不过他一开口,叶贞青觉得他身上有了种财大气粗的魄力,不显山不露水也能让人感受到。

年轻的服务员笑着说:“这位老板放心好啦,我们的牛肉是最鲜的。”

临走前,服务员又问:“你们喝什么饮料,还是喝酒?”

叔叔皱了皱眉头,用眼神问婶婶。

婶婶说:“我们今天不喝酒,还要开车呢,给我们‘王老吉’就好。”

等上菜的空隙,毓秀说脑筋急转弯给叶贞青听,两个人一问一答,笑得很欢。

婶婶问叶贞青:“工作还习惯吗?”叶贞青停下来,看着她说:“还好吧,不过诊所的人都很照顾我,挺不错的。”这是叶贞青典型的答话方式,评价一件事,不一味说它好,也不说它不好,这一点她和母亲很像,秉持着中庸的处事之道。

“那就好,你叔叔还怕你不喜欢呢,总之有不满意的就和他说,诊所的人我们熟得很。”叔叔也搭话了:“现在就先委屈一下吧,小诊所待遇是低了点,不过没那么忙,过阵子我再看看能不能找家大医院,大医院稳定些。”

“嗯,真的麻烦叔叔了。”

“那么客气干吗,一家人不用讲‘谢’字的。”

被他这么一说,她有些羞愧,她长这么大一直都是如此,不惯于接受别人的馈赠,所以总是心怀感激,甚至在理所当然的情况下也是如此,一时不知道怎么答话,只好面露微笑,好像微笑可以替她说话。

上菜了,满满当当一桌。

毓秀举起筷子说:“我好饿啊!”叔叔说:“想吃什么都有,这里面有你喜欢的牛百叶,还有正宗的牛筋丸,不吃饱不准走哦。”满桌的牛肉牛板筋什么的,切得有模有样,盛在不锈钢盘子里,一看就很有食欲。叔叔说:“我走了很多地方,还从没看过有人像我们这样吃牛肉的,整只牛除了那些咽不下嚼不烂的,几乎都拿来吃了。”婶婶故意揶揄他:“说得你像美食家一样,别的地方没我们潮汕人懂享受罢了,人家不是说广东人最会吃了嘛,天上跑的水里游的,什么都敢吃。”

“就是就是,老婆说得好!”

“哎呀,在孩子面前还这么肉麻干吗?一把年纪了也不收敛一下。”

末了,婶婶对叶贞青说:“都是一家人,贞青你别在意哈,他都是这样子的,习惯了。”

“没事的,我也不是小孩子了,我觉得你们这样挺好的。”叶贞青发誓,这句话是发自真心的。倒是毓秀,俨然一习以为常的小大人,见惯了爸妈打情骂俏,这会儿正大口大口嚼着牛百叶。

叶贞青看他们你一句我一句,有点开心,又有点忐忑。对比她父母,叔叔虽然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但现在有个比他年轻的老婆和一双儿女,算得上圆满幸福了吧。

想到这些,她一阵心酸,但她努力克制内心汹涌的情绪。这样欢聚一桌,是不适宜悲伤的。

把那些恼人的小情绪扫进垃圾堆吧,谁让你多愁善感的。她这么告诫自己。

服务员开了电磁炉,一锅牛骨汤底很快就沸腾起来,包厢里飘满了香味。锅里先放的牛筋丸熟了,婶婶舀了牛筋丸,又加了汤到叶贞青碗里。叶贞青蛮喜欢这样吃牛肉火锅的氛围,火锅的趣味在于自己动手,有点自助餐的味道,但又不全然是自助。特别适合一家人或者三两好友一起吃,你来我往,边吃边聊,如果配点啤酒,就再惬意不过了。

叶贞青夹了牛筋丸吃,牛筋丸里加了嫩筋,吃起来有嚼头,不过这些肉丸可不同于平常在超市买的,不正宗的牛肉丸吃起来粉粉的,很软,这种牛筋丸却弹力十足,鲜美无比,膨胀起来有乒乓球那么大,咬进嘴里,还会喷出汁水来,真的是唇齿留香。有人专门给它取了个惟妙惟肖的名字:撒尿牛丸。不过叶贞青知道,大家都是在周星驰的电影里看过撒尿牛丸的。在潮汕地区,没人这样称呼的。

牛肉丸早些年可没这样的排场。如今登得酒肆,做法亦大有名堂,火锅汤底讲究得很,汤的清浊咸淡,对牛肉的影响最大。最常见是放入萝卜或者牛骨先炖着,汤底要清,配的作料也有来头。不过叶贞青吃了这么久牛肉火锅,要让她说出个子丑寅卯来还真有难度,她只知香菜和胡椒粉是必不可少的,少了它们,美味就打了折扣。

叶贞青又夹了鲜牛肉,盛在勺子里放进锅里,不到一分钟,鲜红的牛肉就成了肉白色,在汤里上下滚动、翻转,火锅热气腾腾,白色的烟使得包厢很快朦胧一片,叔叔关小了火,叶贞青这才看清勺子里的牛肉,她放进毓秀的碗里,婶婶看到了,说:“她吃不了这么多的,你自己快吃吧,我来照顾她就好。”

桌上摆着的几碟沙茶酱很快就蘸完了,叔叔按了门边的铃,服务员很快就来了。

“给我们四碟‘黑辣’,一碟‘红辣’。”在潮汕话里,“黑辣”是沙茶酱的俗称,“红辣”则指的是“红辣椒酱”,但不同于川菜和湘菜等的辣,典型的潮汕人不习惯吃辣,火锅店里配的这种辣椒酱也算不得真的辣,充其量只是个配角,拌在沙茶酱里调味罢了。

一顿牛肉火锅,最后的话题拐进了以叔叔夫妻俩生活为核心的领域里,而这个领域对叶贞青来说是陌生的,是她所不了解的。她发现在这谈话里,有一种特别的气场会把不相干的人排斥开。叶贞青成了可有可无的角色,融不进他们的对话。他们的话题和说话方式是尖锐的,好像谈着的是另一个国度的事。叔叔说最近物价攀升,房价也没命地涨,看中的那套海景别墅再不入手就晚了,但婶婶不赞同,她要静观其变,中介就只会吓唬人,故意制造恐惧心理来抬高房价。他们要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再出手,房子买下来了再待价而沽,到时候准稳赚一把。谈话很自然又引申了周边朋友买房卖房的例子作为佐证,双方不知不觉就把对话推向了另一个方向,等到意识到他们完全忽略了叶贞青还在场,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尴尬。

还是叔叔及时刹车,他顿了一下,问了叶贞青一个问题,就此把话题打住。

“贞青,你听过最近新闻上说的‘蚁族’吧?都说大学生现在就业难,大城市生活不容易,就像蚂蚁一样挤在城中村里,不过我不这样认为,城市有它的生活门槛,生活成本越高,门槛就越高,迈不进来就得打包走人,门槛就是用来过滤那些不及格的大学生的,二线城市我看就很好嘛……何必挤在这里一锅粥的呢。”

叔叔的话一针见血,叶贞青很自然当作是在描述她的现状,心里有些疙瘩。

叔叔谈话到了兴头上,没有顾及叶贞青的感受,但话一说出口收不回了,只好拐多一个弯说:“不过像你这样就不用担心,稳稳地待下去,以后嫁个好老公,省心又省事!”

婶婶也参与到这场对话里来,一方面替丈夫打圆场,另一方面也为了显一显做长辈的老练。

她以宽慰的口吻接下去说:“你叔说得很对,女人活一辈子,没遇着好男人,靠自己总归是不行的,报纸上总喊什么‘女权主义’啊、‘女人要独立’啊什么的,都是鬼话。反正你记住,眼睛要尖,不能看错人,老话不是说了嘛,‘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叶贞青竖着耳朵,细细听着,又好像一句都听不进去,不知道是店里太吵了,还是她根本就心不在焉,刚才那番话,水一样哗啦啦地流进来,又无声无息地流走了。她装作认真地听,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好像那里有个人和她对望,在不断轻轻地安慰她。

“哎呀快吃吧,不然肉都要煮烂了。”婶婶抓起筷子,给叶贞青夹了牛肉,脸上的表情不冷不热,谁也不知道她刚才那番话是否有潜台词,叶贞青宁愿相信是她多想了,叔婶二人对她终归是好意的,只是说话做事沾带了世俗和势利的气息。她一再告诫自己,“寄居篱下”,要看别人的脸色行事,这是规矩,再正常不过了。慢慢地融进这样的生活,习惯了,就不会感到难堪了。

席间,叶贞青问起老虎的情况,没有来由的,老虎忽然就跳出来了,好像他就一直潜伏在某个角落里,等着叶贞青去唤醒他。老虎留给她的印象,已有些模糊,好久没有见面,彼此也甚少联系,这期间被推移被累积的时间,渐渐变成了磨砂玻璃一样的存在,叶贞青努力想透过它去窥探背面的东西,但留存在她视线里的,极其有限。

她觉得,这几年来,一定有什么是决定性的,就像毫无预料的一场车祸,可以瞬间改变一段平静的人生。她和叔叔婶婶,平常没有联系,所以有关他们的情况,父母也知道得甚少,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很久通一次电话,然后聊起家常,夹杂着很多的琐事,如同那些相隔两地的亲戚,即便血缘再深,都会因为时空的阻隔而变得难以维系,不过叶贞青觉得,亲情这种东西,有着神奇的魔力,就算是几十年不见的兄弟姐妹,哪天重逢了还是能够闻出彼此身上熟悉的气息。她和老虎这些年,名义上作为姐弟,实质上无甚交集。像河流的两岸,隔着流水,遥遥相望。老虎后来没有读书了,高中读完,去了高职院,还未毕业就出来了。而她来这里的这段时间,叔叔也刻意不提起儿子,叶贞青问起,他闪烁其词,就说他现在没有在家里住。老虎在他口中成了可有可无的一个存在,可是,叔叔为什么会毫不关心儿子呢?难道真的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以致父子俩的关系彻底决裂?可按照叔叔的性格和他一贯的作风,这样的情况不大可能出现。所以,叶贞青决定,不管现在问合不合适,她都要知道,这个堂弟现在究竟怎么了。

这是她必须探寻的事。

“叔叔,老虎呢?我来这么久了,你都没有告诉我他现在在干吗,我好久没见他了。”

叶贞青的提问,像音乐会上不和谐的音符,又像不合时宜的苛责。饭桌上翻腾的火锅,瞬间陷入了沉默,婶婶对叔叔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说:“既然她问,就告诉她吧。”

叔叔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嘴,略微沉思了一下说:“上回你问我,我没想好怎么说,老虎一直都吊儿郎当的,大学没上完就出来了,说要自己创业,我就给了一笔钱,他跟人合伙开了手机店做山寨机什么的,一开始生意还好,后来不知怎么搞的,生意做不起来,投资的钱都砸了。我就知道他不是做生意的料,太嫩了,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想尝试,被人骗了还要帮人数钱呢。要不是他和朋友翻脸了,我还不知道给他的钱都被他的酒肉兄弟花光了。他找我拿钱,我不给。其实我有自己的打算,我吃盐比他吃的饭多了去了,我建议他先进公司好好锻炼,他死活不听,这下好了,生意做不成,又不愿上班,整天窝在家里当‘宅男’,动不动还拿毓秀出气,毓秀才多大的孩子啊,有一次被我知道了,我动手打他了……他长这么大我才打过他几次啊,他一气之下把家里的东西砸了。这孩子又不是不知道,我供他吃喝供他上学,他哪样不缺,现在长大了,反倒变傻了,我不给他钱,他竟然跑出去住,又不知道上哪里交了帮废物,天天搓麻将赌钱,输了钱还不了,就和人打架,头被打破了,流了一脸血,躺到医院里才让我们知道……原来他们逼着他半夜回家里偷我钱……我快被他气死了!”

叔叔越说越气,恨铁不成钢,把拳头攥得紧紧的,婶婶突兀地打断:“好了好了,别再说了!”

毓秀被这场面吓了一跳,她紧紧搂住母亲,父亲口中的“哥哥”在她听来,是噩梦般的存在。

叶贞青搅乱了原本和谐的气氛。婶婶一脸的怒气,这让叶贞青内疚不已。叔叔的话造成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她听到的是陌生的故事,一个出乎她意料的,让她措手不及的故事。老虎这几年的成长轨迹,就这么被一种她不太愿意听到的方式描绘了出来,其中必然夹杂着某种暴戾、扭曲的成分。从小看着的那个人,忽然长大了,叛逆了,撅着一股无法妥协的脾性活着,暗淡得看不到未来,如同目盲。她心疼,却无能为力,那种绞心一般的痛在她心里翻滚,她凭借想象拼凑出老虎的成长轨迹:父母离婚,继母进家门,然后又多了个妹妹,这些对他来说,都是不愿承受的。但偏偏就在成长岁月中的关键阶段,这些都来了,以极不协调的方式将他卷入其中。

她记起年幼时那个在游戏机厅里小大人一样的老虎,和现在的形象影影绰绰发生重叠,一下子承受不住:一个是年幼的孩子,一个是成年的男生——如若不是放在同一个时空下,说不定就是两个不同的人,他们走着迥异的路,相悖而行。一想到老虎和他父亲如此疏离,她就忍不住心痛。在她的世界里,她不允许身边的人变得面目全非,青春是段回不去的旅程,并不意味着堕落和放纵,她不想身边的人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可是分明叔叔眼里的老虎,已经一团糟了啊。

“对不起……我不该问的。”叶贞青不知道,她道歉的时候,整个表情是僵硬的,连声音也是。她因为好奇而撩开了一扇门帘,结果露出丑恶不堪的画面。

叔叔语气缓和了许多,“一家人,你知道也是应该的,要怪就怪我教子无方,生出这么一个不肖的儿子。”

话题结束,大家对坐无言。叔叔于是埋了单,开车把叶贞青送回去。

车厢里沉默无言,周边的空气灰蒙蒙的,看不到蓝天,只有路边单调的街景一闪而过。

叶贞青脑海里反复回响着叔叔的话。她想,如果当初按母亲的意愿把老虎接回家,说不定他的人生会因此走向了另一个方向,即便不是最好的,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糟。她又觉得,这是天真的臆想。她苦笑了一下,内心被一股莫名的愁绪堵塞着,再不释放,就要溢出来了。凭什么要把别人的苦痛承接在自己心里呢?老虎的事,本来就不是她所能掌控的,她努力摆脱这些烦人的思考,可分明有把声音在呼号,真切的、求救一般,向她苦苦哀号。

她无法放下,如同无法放下那些压在身上的重负一样。

到了小区门口,叶贞青和叔叔他们告别,之后提着包,怏怏不乐地离开。走到楼道里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她拿起来看,竟然是叔叔发来的短信,上面一串数字,显示老虎的手机号。叔叔说:“我已经拿他没办法了,你有空找他谈谈吧。”

看他语气,似乎真实情况比他方才讲述的还要严重。叶贞青看着短信,心里空荡荡的,一种强烈的愿望在叶贞青心里升腾起来,她不能放着这事不管。

她在电梯里,斜靠着,电梯里光洁如镜的金属板,映出她失魂落魄的表情。几缕头发散在额头前,眼神有气无力地盯着前方,整个人软塌塌的,只想赶快回到屋里,痛痛快快哭一场。

她进了屋,脱掉鞋子,把包随处一扔,赤脚进了浴室,衣服脱到一半,她停下来,浑身被抽空了力气一样,她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禁不住怀疑,她来这个世上的意义。为什么上天惩罚她,又连带把周边的美好都给摧毁了?只是短短一个中午,她就好像光着脚走过了一段长长的钢丝,她随时提心吊胆又小心翼翼,最怕一不小心跌落,摔个稀巴烂。她是如何走到这里的,这中间少了一个过程,变得不完整,太急促,她好像前一秒还在沉睡,下一秒就乘着过山车来了这里。

因为狼狈不堪,她奋不顾身逃避一切人和事,她只想把这具躯体关起来,最好身体再长出一扇门,把她囚禁起来,和所有冷漠嘲讽以及刺眼的目光隔开——最好还能忘掉她是谁,她来自何方。那阵子她变得脆弱,像一枚易碎的鸡蛋,感伤,动不动就哭,宿舍的人忙着找工作,剩她一人画地为牢。她羡慕活得随性洒脱的人,因为在他们身上,天永远不会塌下来,别人的伤痛不过杞人忧天。她也想活成那样,可她天生不懂洒脱。

她只希求这生命难以承受之重会像暴雨落下,然后横扫污垢,冲走所有悲伤和苦痛。

而今,即便她逃离,或者说她试着逃离——情况依旧不得好转,她得了这命运的诅咒,没有人来解救她,面对一整间屋子的空旷和寂寥,她在狭窄的浴室里,赤裸身体,默默流下泪来。眼泪混在花洒喷出的热水里,漫过她的脸颊,她的胸口,最后流到脚底,消失在出水口。

她就在这时,想起他的。她很久不曾想他了,是刻意不想。他之于她的意义,是夹杂了爱与恨,以及不清不楚的酸痛。这份爱,难以戒除,加了糖,以为甜似蜜,实则毒如鸩,没有尝到之前以为可以百毒不侵,一旦舔了这似糖如蜜的咒,就一日一日上了瘾。有些人之所以不敢再爱,不是因为对爱情绝望,而是对自己爱的能力绝望。其实没有谁不需要爱,不管他是皇帝,还是乞丐。

叶贞青在这样的夜想起他,没来由地,明知道想也没用,他又不会出现,再多的想只会加重内心的伤痛。“那个叫骆骏的男人现在可好?”“怕是把我忘了吧。”疑问和肯定相互追逐,成了鼓槌,一下一下地敲着她。她以为过那么久,是可以忘掉的,就像手臂上的伤疤,总有痊愈的时候。但骆骏分明生了根一样长在心底了啊。不管她换手机号码,还是迁到别的城市,都没法将他连根拔起。随着时间流逝,他反倒长得更繁茂了。

她和骆骏的恋爱,开始得极其自然,她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在分岔路口,他等着她。她抵达了,逗留时四顾茫然,他于是微笑着牵起她的手,她没有抗拒,就这么被牵着,像一个轻车驾熟的盲人,即便路面坎坷不平,她还是能够被牵引着平稳向前。

这样的感觉,来得迅疾,却轻柔似风。

但她那时不懂,这搭顺风车一样的感情,是迟早要落车的,他没有责任要载你开到地老天荒,你只是半路招手的那个搭车客,你风尘仆仆,他也劳累不堪,你们同坐一台车,没有共同的目的地。所以,很抱歉,我只能载你到这里了,你下车吧,走你该走的路,我们就此别过。

就像魔术,其实感情不就是一场华丽的魔术表演嘛,永远只能自欺欺人,自圆其说。

但对叶贞青来说,感情又是身体的一部分,是某个器官,受不得一点伤,不能割裂。要完整,就得时刻懂得自我保护。唯一难的,是她预防不了突如其来的伤。她傻乎乎掉入了自己营造的盛大幻觉,并且还不知咸淡甘之如饴。

骆骏对她而言,是个不折不扣的圈套,而那个圈套有个好听的名字,我们称之为爱情。

印象中是那个下着暴雨的傍晚吧,她实习下班,马路上淹了水,医院门口挤满人。到处湿漉漉的。叶贞青最讨厌的就是这样的下雨天,心情被淋湿,一时半会儿干不了,雨天令她浑身不舒服,加上她那天忘了带伞,一时半会儿回不去,显得烦躁。站在门口像被人捆住了双脚,干着急,哪儿都去不了,直到有人脱下鞋子赤脚走在没膝盖的雨水里,她才跃跃欲试,掂量了一下,想一想觉得反正这么大的雨,即便撑伞还是会淋湿,倒不如冒险一次。最后她不顾形象地把鞋子脱下,又挽起裤管,把鞋子拎在手上,啪嗒啪嗒地下了门口的阶梯,很快她就混进冒雨的大军里了,远远看去,这些人成了逆流而上的青蛙,在雨水里缓慢移动着。叶贞青跨过医院门口和公车站之间那片宽阔的水域,好不容易走到站台,全身湿透。因为是暑天,她穿得不多,这样一来,衣服都贴着皮肤,内衣被映出了轮廓,身边撑着伞的男人,忽然向她靠过来,她吓了一跳,四面都是赤裸裸的目光,开始后悔刚才一时冲动了。

如此一来,她就只能等公车了。要赶紧逃离这尴尬的场面。

一辆车停在叶贞青跟前,叶贞青还以为是哪辆不靠谱的黑的。这时车窗摇下,一个男人探出了头,像个载客的出租车司机一样喊了声:“上车呀,还愣着干吗?”他伸出半个头,皱着眉,雨水斜斜地打落下来,男人的脸部轮廓湿了,远远望去,消融在一片空濛中。

雨声哗啦啦的,把他的声音淹没了大半。

叶贞青认出来是谁了,不免升腾起一股欣喜。但她却在犹豫着,隔着一场空濛的雨水,只是那么一瞬间,她心跳快了一拍。这时一阵震耳欲聋的雷响,雨水冷冰冰的,鞭子一样抽打过来,她不禁打了个冷战。骆骏把车门打开,是邀请的姿态。

看到他被雨水浇湿的头发,叶贞青便毫不迟疑地,一股脑坐了进去。

车门“砰”的一声关闭,外面的喧嚣立刻像被人捂住了嘴。

她靠着车座,很不舒服,衣服湿透了,衬出身体的线条和轮廓,刘海儿贴住额头,雨水顺着头发“啪嗒啪嗒”滴落,她用力地拉扯下衣服,想把恼人的雨水拧掉一些,但这动作很快就停了,因为她意识到身边坐了个男人,于是尴尬地耷拉着双手,不知所措,也不晓得该说些什么,脸上看不出何种表情,连“谢谢”也忘了说。一些片段在她眼前闪过:他们认识的时间很短,在医院里见了面也只匆匆而过,点头,微笑,叶贞青分不清这是例行公事打招呼,还是只对她如此。难得停下来聊上几句,骆骏看她的眼神带着暖意,俨然和寻常男子不同,让她来不及躲闪,又不敢直视,他好像也毫无遮拦的,只把目光放开来看她。叶贞青时不时会好奇,他是怎样一个人,何以用那样的眼神看她,笑容总是迟于目光抵达,她不善猜测,可也断然没想到,彼此间不远不近的距离会那么快被拉近。这次坐了他的“顺风车”,是巧合,还是天意呢?

骆骏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他用一种宽慰的语气说:“其实,你不用那么紧张的。”

叶贞青被他这么一说,倒真的慌张了,有些口不择言地答道:“没。”

她抿着嘴,一抬头,就和他的目光撞上,这一回,她没有闪躲。

她抹抹脸上的雨水,装作若无其事,“好巧,刚想冒雨走回去就碰见你了。”

骆骏也神秘地笑一笑,“是啊,好巧。”听起来意味深长。

他双手握着方向盘,看雨刷缓慢地来回摇摆着,把半屏骤雨切割,又问:“你住哪儿?”

“我住学校宿舍,就在西岸花园附近。”

“这好办,那一带我熟悉。”一边说着,骆骏变魔术般,转过身迅速地从后座拿起一件黑色的风衣外套,像预备好了,就等着给叶贞青穿。“赶紧披上吧,别冷到。”她转过头,带着疑惑的眼神看他,骆骏看出她的迟疑,又催促道,“快穿上,感冒了可就不好了。”语气带着命令。叶贞青问他:“那你怎么办?”“没事的,我就头发淋了而已,你看你全身都湿透了。”说罢,他把车靠在路边,不由分说地,兀自地把外套撑开,一只手绕过车座,给她披上了。只是那么短短的一瞬间,他的手指碰到她的脖颈,有点凉,皮肤被微微的刺感所激着,她呼吸急促了。一个小小的动作,被放慢了好几拍,她不敢看他。空气快静止了,她乖顺得像个孩子。

他把这一切做得极为自然,没有一丝生涩和刻板,外套裹住叶贞青的身体,像一个温暖柔软的壳,她把身子缩起来。骆骏又抽出纸巾递到她跟前,“喏,擦一擦吧?”

她微笑着接过来,把湿漉漉的头发和脸擦了擦,他手指冰凉的触感还停留着,她擦得很慢,似乎怕把那微弱的触感给抹掉了。他转头看她,眼睛在笑。车窗把大雨隔绝开来,只剩狭窄逼仄的空间,她和他靠得很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体味,还混着衣服浸了雨水后酸酸的气息。

骆骏说:“下雨天回去可能要花点时间,你不要紧吧?”

“没关系,你慢慢开就好了。”他问:“学校住得习惯吗?按理说可以搬出来住吧?”“倒有想过,毕竟快毕业了,不过租房很贵,我还是穷学生一个啦,住不起。”“其实租房子是迟早的事,再说可以合租,我也是学生过来的,以前不也一样‘蜗居’过嘛,如果你要租的话,我可以帮你找找看。”

他说得轻描淡写,不过说实话,她心里再清楚不过了,实习只是走个过场,找工作还八字没一撇,说不定会到处碰壁,最后只能灰头土脸地回家。这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好不容易从老家出来,来这座城市上大学,为的就是逃离那压抑的空气。至于逃出来之后的世界会如何,她没有多想。当下的生活算不得最好,也不会最差,以后的路怎么走,她想过,但无法深究。说不忐忑不担忧都是骗人的。只是她向来是有备无患的人,不敢冒险,做任何事情之前,她都要深思熟虑一番,衡量轻重缓急再放手去做,不达目的绝不轻易放手。

如果说有什么处世哲学,这就是叶贞青的处世哲学吧。

车子重新开上路。被雨困住的城市成了桑拿房。靠海的城市就有这么一股脾性,一旦发起怒来,就没完没了。车里开着冷气,但没有丝毫凉爽,叶贞青又不好意思把外套脱下来,淋湿了的衣服紧紧贴着身子,怪不舒服的。她在心里诅咒这场突如其来的雨。透过车窗,勉强缓慢行进的车流,好像排在巨大河流中艰难游弋的鱼。天色渐晚,城市被厚重的云层盖得严实,车流中亮起的车尾灯,远远看去,成了红色的萤火虫,混浊的雨拍打车顶,坐在车厢里,耳边尽是轻微的轰鸣。车里的气氛突然暗淡下来,红灯终于变成了绿灯,车缓缓行进。

和一个男人共处一辆车,虽不是什么名牌车,但这样的气氛这样的景象,时间过得极慢。

骆骏问她要不要听点音乐。她说:“行啊。”回答得有些漫不经心。

于是一把浑厚低沉的男声在车里流淌起来。简单的吉他伴奏,风一样吹着,辽阔得没有边际。她觉得旋律很熟悉,又想不起究竟在哪里听过。

“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

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

我的琴声呜咽我的泪水全无,

我把这远方的远归还草原……”

骆骏看她听得入神,便不去打扰她,只是静静地,像欣赏一件艺术品,沉浸在缥缈的遐想中。这首歌他反复听了无数遍,前奏一响,他就会陷进去,像听故人在耳边低声絮语,有一种浑身通透的感觉。音乐把车里的气氛变得流动,车开得慢,但人却似浮在了旋律之上,叶贞青用手掌托住下巴,很享受地听着歌,又看到他修长的手指在方向盘上轻叩,和着节拍,那是一双医生的手,无疑,此刻它们都变得跳跃,不安分,因为长期戴着手套,他的手看起来要比正常男子白些,甚至有了略微的细腻之感。叶贞青忽然对他的手有了好感,她想这双手除了做手术、开车,还会干些什么呢?她痴痴地想着,望着前方,说真的,除了这些,他一点不像个医生,除下白大褂,换上日常衣服,倒和城市里其他的男人没多大区别。

歌声落下,她长叹了一口气,问骆骏:“歌很熟悉,谁唱的?”

骆骏调小了声音,眼神发亮,他像个熟识掌故的先生一样,慢吞吞地说了起来:“这首歌叫《九月》,写歌的是个诗人,叫海子,后来有个盲人给它谱了曲,也只有他才能唱出这首诗的味道啊,除了他,没人能唱得这么好了。你听这旋律、这腔调,好像天生就该这样唱。”

叶贞青对海子有印象,没想到他竟然还写了这样好的诗。她说不出那种感觉,有点忧伤,又不全然是忧伤。她不知道是盲歌手唱得好,还是诗本来就写得好,总之,这样的诗谱上这样的曲,简直天衣无缝。

叶贞青说:“看不出你还有这喜好。”

“职业和兴趣爱好是两码事嘛,不能混为一谈,否则人生多无趣,你说是吧?”

叶贞青抿着嘴,若有所思地点头。

骆骏继续说:“可惜海子死了……不然还能写出很多很好的诗来,唉——人生无常哪。”他感叹一声,语气里包含了无限的惋惜。叶贞青很是惊讶,她问:“他怎么死的?”

“自杀,听说他抱着书躺在铁轨上,火车一来,就轧成了两段……”他说得轻描淡写,但她怎么听着都像是个古老的寓言,心里震惊,他为什么要自杀,还要选择这样一种死法,很淋漓,很诗意,怎么说呢,或许还带着那么点“浪漫”。

骆骏问她:“要不要再听一遍?”

叶贞青微笑着摇摇头,“一遍就够了,歌也要看缘分的。”

骆骏问她:“有特别喜欢的歌手吗?”

叶贞青想了一下,皱皱眉头,“没什么喜欢的歌手吧,我也不怎么听歌,具体说我就不是一典型的八零后,人家追星什么的我不太热衷,你说我是不是有点怪?”

骆骏笑笑,“怪倒不至于,就是特别,特别的女人才有魅力嘛。”叶贞青知道他这是借题发挥,是在间接夸她。她不好意思接话,就望向窗外,当没听到,其实内心早已泛了波澜。长这么大,还很少有男生当面夸她,何况还用了这么委婉的方式,不落窠臼,一矢中的。他趁机用眼角余光瞄了瞄她的侧脸,很贪婪的,像要一次看个够,她能感受到他的目光,带着火辣,只是,她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车厢氤氲潮湿,整个城市陷入因暴雨而带来的迟滞感,车开得慢,人也慵懒,暴雨打破这庸常生活的格局,给俗世男女提供了逾越常规的各种契机。车外昏暗的光线微弱地打在她脸上,她扎马尾辫,刘海随意地搭着额头,整个人微微靠在车窗上,注视着前方,似乎身边所有的东西都消失了,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消失。

这样的叶贞青看上去很像文艺片里那些独自搭车旅行,孤独而凛冽的女生。

骆骏想:叶贞青,你怎么可以这么好看呢?

好不容易回到学校,叶贞青万般感谢骆骏。只是要下车的时候,麻烦来了,她身上穿着的外套湿透,她不知道怎么处理,直接还给他吧,怕是不好,可是不还他,难道拿回去洗?她长这么大还没给别的男人洗过衣服呢,如果让室友知道了,指定又会猜来猜去说个没完。两种针锋相对的矛盾念头在心里打转。这么大的雨,有个男人心甘情愿送她回来,对她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即便她向来不喜欢别人对她太好,因为一点的好她会放大好几倍,然后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循环播放。这是女人的通病,改不了。

不过眼前的情况不容她多想,和他眼神对接的那一刹那,她终于知道该怎么做了。她几乎脱口而出:“我帮你洗外套。”她的口气听来既不像疑问,又不像肯定。

骆骏像猜到了她会这么做,不过嘴上还是推辞:“怎么好意思让你洗呢,放在车里吧,我拿回去洗。”叶贞青不退让,这回是不容置疑的口吻了:“还是我洗吧,今天麻烦你载我,不帮你做点事情我良心不安哦。”最后这句,叶贞青说得像开玩笑,但分明给了对方一个台阶,也给了自己一个借口。骆骏争执不下,他知道自己得逞了,“那好吧,我不勉强了。”

——不过说到底,这件事上究竟谁勉强了呢?

叶贞青下了车,一手提着脱下来的鞋子,一手抱着骆骏的外套,外套湿冷,但抱在怀里却是暖的。她像只逃离的兔子一样,一跳一跳地跑上楼梯。内心被一种微妙的情愫充盈着,有欣喜,有悸动。忘了回头说再见,也不晓得路过的女生看到停在楼下的车和车里的男人会作何感想。她只是上了楼梯,进了门,又折返身,趴在窗户后面往外看,手里还紧紧拽着他的外套,外套滴着水,但她浑然不觉,只是怔怔地,想看清楚骆骏的车开走了没,这时的她,多么像个内心塞满了希冀和渴念的顽童。她一定想不到吧,就在她上楼的时候,车里的骆骏也定住了,手握着方向盘,透过模糊的车窗看她微微摇晃的背影。他们之间,隔着一幕雨,不远,也不近。

一切像一篇圆润流畅的文章,起承转合,契合了他原先的设想。对他来说,叶贞青的生涩和内敛,反倒成了吸引人的特质所在。他回想一路发生的事,嘴角浮出浅笑,是那种胸有成竹的浅笑,这浅笑里包含了求胜心切,和一股征服的欲念。他想,这个女孩子还真的挺特别,和他平素接触的那些不同,她浑身上下散发着和寻常城市女子截然不同的气质,不造作,又不过于拘谨,涉世未深,又不至于太过肤浅。他想起第一次看她时,她一脸抑郁,坐在走廊长椅上,藏了一肚子心事。今天接触,又是另一番感受。她看他的眼神,不再像之前那么紧张,略带笃定,是愿意相信的眼神。他乐意接受这样的笃定,也需要这样的笃定,在这笃定里,他读出暧昧临界的符号。女孩子多变,是天性使然,还是环境作祟?现在他看她的眼光,变得迥异,眼里多了一点暧昧,一点留恋。他没有即刻离开,因为此时的叶贞青,是搁在前方的一块站牌,写满了希望,和等待。

他点了根烟,贪婪吸了一口,像要把叶贞青带给他的愉悦一口吸尽。

叶贞青照例在医院里过着单调乏味的实习生的日子,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医院里来来往往的脸孔天天不一样,叶贞青闲暇时就会想,进来的这个人,是哪里的,什么身份,又有怎样的社会关系,是好人,还是坏人?有的一看就是富得流油的那种人,有的则看不出。然而不管哪种人,一进了医院就处于同一个层面。从某种程度上讲,疾病是唯一能拉低人与人差距的东西,尽管谁都讨厌它,想远离它,但没办法,很抱歉,你生了病,你要死了,再多的钱都没法救你。

叶贞青听人家说,骆骏是这家医院最年轻的外科医生,能进手术室的,大多是经验丰富并且上了一定年纪的。可在叶贞青看来,他怎么也归不到“拿着手术刀给病人开膛剖肚”的那种。从他身上,闻不到医生该有的冷峻,或者说谨慎。

大概叶贞青对他了解不深,人都是多重性的,说不定他脱下白大褂,就成了另一个人呢?

她试着把时间拨回故事开始的那个点。如果当时没有穿他的外套,没有把外套洗了还他,是否接下来就是另一番剧情了?山长水短,风云流转,一个错身,即天涯。

但假设再理想终归虚空。叶贞青不愿欠人情,她是这样一个人:为了得到想要的,她愿意付出,并且谨小慎微;反之,别人赠她的东西,她不能白拿,为此,她要想方设法回赠对等的东西。这样的性格说不上是好是坏,反正女人总会找到能忍受她性格的男人的。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届时对那男人来说就非忍受,而是享受了。

夏日的天气反复无常,落了一阵的雨很快退去,隔日又是晴好的天。

她把外套洗好,晾干,叠得整整齐齐装在袋子里,下午上班时找到他,亲手还给他。他接到她递来的衣服,惊愕,又欣喜。他打开袋子,闻到衣服上洗衣液的清香,和阳光残留的干爽味道。他的开心都写在脸上,看她时满眼温和,反倒是叶贞青显得不自然了,好像洗衣服的是骆骏,而非她自己。骆骏于是趁热打铁,发出邀请:“等我做完下午的手术,一起吃饭哦。”办公室里还有人,叶贞青找不到拒绝的时机和理由,只得点点头,退了出去。

在和男人相处方面,她还真是生手,男人一点头一牵手,她就只能乖乖地跟在后头了。

走在空旷的走廊上,她不知怎么定义当时的心情,有点惊喜,又有点不安。“等我做完下午的手术,一起吃饭哦。”她想起他发出邀请时脸上的微笑,无法拒绝的魅力水一般漫上来。不过几天而已,骆骏就对她这么好,虽则这好大半出于偶然,不过就当他是出于真心好了,反正也不会坏到哪儿去,不就吃个饭么?不至于猜来猜去的,说不定人家还真就对自己一点意思都没有。更何况从小到大几乎没什么男生会请她,她也从未请过别的男生。

“邀请”这个社交行为对她来说,是空泛得不能再空泛的词了。

那天下午的手术,是给一个中年男人切除腹腔生的肿瘤,手术很顺利。骆骏和另外一个医生离开时被病人家属团团围住,他把好消息带给他们。看着家属如释重负的表情,骆骏长叹一口气,从某种程度上说,医生是病人和家属的救世主。

他去盥洗室洗手,消毒,把白大褂换下来,洗了把脸。

结束了一场战斗,他需要彻底的放松来消除精神上的紧张和疲惫。他要把身上那股医院的味道去掉,所以,他花了比平常更多的时间,用洗手液洗手,把头发梳理一番,还特地喷了抑汗剂。在约会方面,他驾轻就熟,知道和什么样的女人约会要穿什么样的衣服,该如何打开话题,并且不落俗套。他发了短信给叶贞青,让她去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酒吧等他,之所以选择那里,是因为对骆骏来说,那里有独属于他的气味,就像狩猎时圈起来的场,他有主场优势来赢得这场角逐。

吃饭地点约在一家叫“海角七号”的咖啡酒吧。为了这个“约会”(她打心眼里将其定义为约会),她特地先回宿舍换了件浅色的无袖雪纺裙,再打车过来。她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心里是有些紧张的,叶贞青一身打扮,看似随意,却是极讲究的:裙子过膝,下摆的部分薄如蝉翼,露出一双白皙的脚,她换了双黑色的平底鞋,头发放下,上班时化的淡妆还在,她又涂了唇膏,这样嘴唇看起来不至于太苍白。如此悉心打扮,对她来说还真罕见,她坚定了走“清新丽人”的路子,浑身上下要协调,要自然,不显得刻意,不能给对方留下她是在期待这场“约会”的印象,绝对不能。等骆骏的间隙,她有小小的躁动,混合着从心底升腾起来的欢喜,整个人也略微紧张,担心没能给骆骏留下好印象,要是能穿得再好看一点就好了,她想。她向来不擅长打扮,不会兜售自己。于是她又从包里掏出小镜子,对着脸照了好一会儿。这是她唯一能做的:整饬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和服饰。确定没有丝毫紊乱和不妥后,她才放松下来托着下巴,目光投向窗外。她在寡淡和希求中等他来,并在心里反复掂量,待会儿见了,该摆出怎样的表情最合适。

“咖啡酒吧”的经营理念类似某种“混搭”,在这里并不常见。年轻人追求的是酒吧迷离的灯光和各种暧昧刺激,享受酒精带来的痴醉。现在,顾客寥寥无几,还不到真正热闹的时候。服务生拿来菜单,叶贞青说:“先放着吧,我还等人。”她环顾了一下,这里的装修风格,以木制品为主,餐桌也是条纹木的,中间嵌上玻璃,和黑色的地板形成对照。墙上贴了几张电影海报,叶贞青认出了抱着吉他的范逸臣。她觉得,范逸臣剪短头发比之前好看多了。透过窗玻璃,可以看到反写的“海角七号”四个字。这部电影她至今没看过,也不知讲的怎样一个故事。不过“海角七号”这名字挺吸引人的,像随时准备起航,还带着与生俱来的漂泊的沧桑感。

——她对名字的怪癖又犯了。

这时,厚重的玻璃门“吱呀”一声被推开,骆骏走了进来,顿时让叶贞青眼前一亮,眼前的骆骏,分明和先前大不相同,没了白大褂,也没了那天雨中的狼狈。黑色的短袖衬衣和浅灰色的休闲西裤,很简约的打扮,但通身上下看起来干净、落落大方。

叶贞青竟把想好的表情和动作给忘了,只朝他挥手。

他走过来坐下,脸上带着浅笑,“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

“还好啦,我也是刚到,手术顺利吗?”

“挺顺利的,其实手术做多了感觉自己像个‘屠夫’,不过不是杀人放火的那种罢了。”

“你这比喻好奇怪哦,怎么有医生说自己像屠夫呢?”

“哈,开玩笑的,先不纠结这个问题,你饿了吧?我们先点餐。”

叶贞青翻着餐牌,琳琅满目的菜式,一时无从选择,她有些尴尬,微微皱着眉。

骆骏细细地观察她,见她低着头,目光恍惚,一看便知是点菜犯难了。他知道怎么做才不至于让叶贞青难堪。他试探性地问:“要不我帮你推荐几样?”叶贞青听了,抬起头,微笑着点头,表示同意。

于是骆骏帮叶贞青点了菜,又点了牛扒和西柚汁,外加一盘水果沙拉。叶贞青看他和服务员说话,语气和语速拿捏得恰到好处,而这些,大部分是她学不来的。

等上菜的间隙,叶贞青不知道如何打开话题,又怕对坐着尴尬,于是她装作看看外面,又在桌底下钩着手指,不敢和骆骏的眼神交接,好像那眼神里藏了箭,会不小心将她射中。

还是骆骏先打开话题,他手指交叉,饶有兴趣地问:“叶贞青,给我说说你的事吧。”

是开门见山的姿态,又不至于咄咄逼人。叶贞青用眼睛直勾勾地看他,他的提问令她冷不防,他为什么忽然这么问,是因为想要了解我么?他不好意思,所以换了个方式提问。叶贞青努力地想,该怎么回答,说说自己的故事?迄今为止,她的人生乏善可陈,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说的故事。不过既然他问了,我又怎么好意思答不上来呢?

倒是骆骏看出了难堪,“有些冒昧了,真的不好意思哈。”

“哦不不,你不用说不好意思的,我不习惯别人那么客气的,真的,怎么说呢,我就是一普普通通女孩子,算个大学生吧,学的专业不上不下,实习对我来说就是走个过场,要在这里生存,挺难的。”叶贞青一紧张,话不投机,竟然扯出实习的事情来,话一说完,连后悔的地儿都没有。骆骏倒是很认真听她说,她的窘迫和紧张,都有了诱惑。

“生活对谁来说都不容易,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难处吧,像我以前也觉得难啊,还不是这样子一步步走过来了,因缘业障,各自‘品尝’嘛。”

叶贞青觉得,她应该问他的事的,但无从开口,她面对的,是个比自己年长好几岁,成熟又有魅力的男人。她不能露了馅儿,她要装得更内敛和圆滑一些,这样才能配得起他。她觉得骆骏一定藏了更多的故事。他为什么会请她吃饭,难道仅仅是为了答谢吗?恐怕没那么简单吧,她又不好意思问,在男人面前要矜持,“知却不言,言多必失”,这是室友教她的。和男人过招,要以退为进,以守为攻,不能一下子把自己暴露得太彻底,你要懂得隐藏,不显山不露水,男人才会揪着你追着你。这些,她平时虽当做耳边风,但真正落到实处,她还是谨记着。对她而言,骆骏是神秘的,他的出身和来历她知之甚少。约她吃饭只是表象吧,那个“还人情”的借口不是很蹩脚么?叶贞青被摇摆不定的念头充斥着,又担心只是萍水相逢。奇怪的是,和他说话,她又忍不住被牢牢吸引住,什么招式,什么技巧,统统忘光了。

他的气场有种亲和,以及霸道。

他们又断断续续地聊起来。骆骏本硕连读,学的临床医学,在大学待了七年,毕业后就到了这家医院。至于中间求学的艰难、生活的枯燥、工作的压力,他都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听叶贞青说自己是潮汕人,他十分好奇,“我听人家说潮汕女孩子很贤惠哦。”

叶贞青扑哧一笑,这问题对她来说太家常便饭了。上大学后,几乎和她接触过的人都会这样问她:“潮汕女孩子很贤惠哦?”似乎大家眼里的潮汕女人都有此通性,是典范,为了印证这说法,大家不得不逮着一个问一个。以讹传讹,倒成了惯例了。她于是脱口而出:“都是以偏赅全的啦,你看我贤不贤惠不就知道了?”骆骏眼睛一亮,像预料到她会这么说,便不假思索接过话:“贤惠与否,要娶回家才知道的嘛!”说完,他两只眼不躲不闪盯着叶贞青,饶有兴趣地等她回答。叶贞青料不到他这么说,耳根忽地发烫,而他似乎沉湎于这样的语言挑逗,有点得意忘形了,脸上浮现出不易察觉的微笑来。

幸好这时点的饮品和吃的都上来了,才化解了微妙的尴尬。

骆骏像赴一场情人的邀约,举止绅士又不刻板。眼前的女孩子赏心悦目,花一样美好的年纪,水一样透明的眼睛。涉世未深,然而浑身上下散发着内敛的气息,双眼皮,有一双好看的眼睛,略微的瓜子脸,鼻子很挺,细细看,还能发现下巴上一颗针眼大小的黑痣,是瑕疵,但瑕不掩瑜。皮肤不是很白,长头发,穿浅色的雪纺裙,怎么看都只是生涩的打扮。不过和那些呆滞俗气的学生不同,叶贞青眉目中有点坚韧,又有点柔美,水一样的。上大学后,她稍懂得修饰,一半素面朝天,一半还是要注重穿着的,没有刻意打扮,她最看不惯花枝招展的打扮,极少用化妆品,很干净,怎么看都是浑然天成的姿态。

这样的女孩子,为什么对骆骏有致命的吸引力呢?她不是在春夏开滥了的簕杜鹃,而是摊开在天地间的雏菊,以极自然的姿势、寡淡舒雅的形态,来静候赏花者的跫音。

骆骏看着低头吃东西的叶贞青,不觉露出愉悦的表情。对他来说,这场行动才开了个头,他知道应该怎么引导,有种了然于心的把握。他是这场行动的主导者,他要做的,是把这场对话往更深入的方向推进,他有一股迫切了解这个女孩的好奇心。至于了解到的是怎样一个人,什么性格,他全然不在意,他感兴趣的是了解的过程,对他来说像探秘,或者说像追捕猎物,他天生有这方面的嗜好。

天很快就黑了。咖啡酒吧变魔术一般,将它属于黑夜的那一面露了出来,陆陆续续有人光顾,人声开始嘈杂,店里的音乐也换了,节奏加快,看来属于咖啡的时间即将过去,属于酒吧的时间拉开帷幕。叶贞青下意识提醒:“我们是不是该走了?”

“你不喜欢热闹我一看就知道。不过再等会儿吧,我想让你看看城市的另一面。”骆骏提出的这个要求,叶贞青好像也没理由拒绝。和他一起,即便没有做什么,都会感到安心。如果像他说的那样“城市是两面的”,那么,它的另一面又是什么?

城市的另一面,和白天所见到的截然不同。灯光暗淡,街道的喧嚣在耳畔像一幕嘈杂的电影,掩映在斑驳光线下的建筑,看起来和电影里的布景没有差别。暑气蒸腾过后的大地,变成了一只气喘吁吁的黑犬,需要长久地休息,并且不停喝水。形形色色的人,不知道从哪里涌出来,纷纷来到这家咖啡酒吧。此刻,它像一只善于伪装自己的飞蛾:换下“咖啡馆”的素颜,抹上“酒吧”的浓妆。一方小小的舞台,驻唱歌手唱着不知名的歌,渐渐地,演唱的曲目换了节奏略快的摇滚乐,歌手是个女孩子,头发染成玫红色,在暧昧的灯光下随着节奏晃动着,像一团烧得炽烈的火。伴奏的贝斯手和鼓手看起来漫不经心,倒是吉他手很投入,这样的组合一看就是刚踏上轨道的蹩脚乐队,恐怕连所谓的“轨道”都没有,夜里到酒吧驻唱,赚钱维持稀薄的生活。在各个城市,这样的乐队很多,以梦想的名义捉襟见肘活着,不得已向现实妥协,用在别人看来廉价的音乐调和夜生活,看似可有可无,一旦少了它们,又缺点什么。这是他们的尴尬地位。叶贞青想,他们倒挺像我的,或者说,我像他们。

她问骆骏:“这就是你要我看的?和白天没有多大区别。”

“真正精彩的你还没有看到,来这里的都是年轻人,猜拳喝酒,寻衅闹事,找点刺激或者暧昧一番,常见得很,白天大家倒不见得活得很恣意,一到晚上整个城市就像服了兴奋剂,你闻一闻,是不是还飘着荷尔蒙的味道?”

叶贞青将信将疑地看着骆骏,他的话听起来有剖析的意味,挺新鲜的表达。

“城市飘着荷尔蒙的味道。”她重复了一遍。

骆骏接着说:“看到吧台前面那桌没有?”

叶贞青顺着他说的地方望过去,吧台前面确实有一桌,男的女的,鱼龙混杂,有个女的穿着低胸吊带装,露出鼓鼓的胸脯,怕别人不知她有对巨乳一样,还有一个头发剃得很短,不注意看还以为是个男的,另外三个男人,长得参差不齐,抽着烟,吞云吐雾的,他们在玩骰钟,一边喝酒,闹哄哄的。所有的人看起来都闹哄哄的,好像世界被拔掉了耳塞,然后所有的声音都不约而同地灌进来。

骆骏说:“他们不是简简单单喝酒玩骰钟,现在还早,晚一点他们就不见了,去做什么,用脚指头想一想都知道。我在酒吧第一次喝醉酒就差点出事,那时在读研,和几个朋友出来,不会喝酒,逞强,结果几杯威士忌下肚我就犯晕,吐了一地,那晚差点就一夜情了……”

说实在的,听到“一夜情”,叶贞青差点吓出身冷汗,这三个字在她心中引起的不安可见一斑,她惊讶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骆骏竟会和她说起这些。她微微皱起眉头,一脸的不自然。

“你真的不像个医生哦,一点都不像。”骆骏喝着酒,听到叶贞青这么说,差点笑出来,“那你说说我像什么?”

“你像什么我说不来,我只是觉得你看事情的眼光很特别,不像我,都想得太简单,我不喜欢太复杂的东西,越复杂的,我越害怕。”

骆骏于是见缝插针地问:“那,你害怕我吗?”是带着挑衅和探索的语气。你怕我的话,证明我很复杂,可是我到底复杂还是简单,你没法预见不是吗?这既是你的提问,也是我的回答。

叶贞青只是愣愣地看着他,眼神对接的一瞬,有灰飞烟灭的意味。骆骏身后闪烁的灯光把他整个轮廓抹得朦胧起来,暗是背影,叶贞青只看到一双眼睛,藏着邀约,有种暧昧,水一样在彼此目光中流动,流过来,又淌回去,淌回去,又流过来。

她不是第一次来酒吧,同学聚会时一群人闹哄哄的也来过。不过去得最多的还是KTV。她和班里人保持着不冷不热的关系。偶尔聚会,也是被人拉去凑数的。她并不唱歌,但她喜欢K房,只是因为K房的光线晦暗,让她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安全感。她觉得夜是森林,而她是囿于黑暗的猫头鹰,她喜欢夜里,有伪装,可以不用那么真实。真实有时候那么可怕,所以,她宁可不要真实,即便只是短暂的几个小时。那时候没有人看得清你,你只顾着待在角落里,喝你的饮料你的啤酒,想你应该想的事。别人唱歌,遇到会唱的,她只是小声哼着。她从不拿麦来唱。她不习惯声音忽然被放大,那种感觉令她不安。而在酒吧里情况就不同了,所有人都扯着嗓子说话,于是大家不得不靠近点,距离就是这么被缩短的,所有正当或不正当的关系也是这么被确立的。

她记得刚来不久,一个女生告诉她上大学要学会泡吧,要有夜生活。她半是玩笑半是郑重地宣告:“没了夜生活,叫我怎么活?”那时学校管得不严,学生夜不归宿是常事,她是个享乐主义者,人生信条就是及时行乐,今朝有酒今朝醉。很多的夜晚,她都是在外头度过的。叶贞青和她住同一栋楼,有时半夜醒来上厕所会碰见她,她喝得醉醺醺的,不着调地哼着歌。叶贞青听见她上楼梯的声音,她路过走廊的脚步声很清脆,传递着宿醉者独有的质感。叶贞青见过她这样很多次了。有人告诉叶贞青,她十五岁就不是处女了,她和很多男的上床,上年纪的,或差不多年纪的,她是男人胯下妖娆的灵物,说不准是她在驾驭男人,还是男人在驾驭她。她也不忌讳,有次在宿舍给其他女生做思想工作,她的口头禅是“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因此她坚定不移地要做那个“控制下半身动物”的女人。这是挑衅,也是目标,为了这个目标,她反复实践着,一次受伤,没关系,休息一阵,再来过。循环又循环,直到她领悟男欢女爱的真谛。

叶贞青最后一次见她,是在一个月前,按常规,一过十二点,学校的大门就要关了,她喝得很醉,穿着性感,门房的老头半睡半醒,被她抱着狠狠亲了一口,老头愣着,一时忘了拦下她。她跌跌撞撞走回宿舍,上楼梯,敲了叶贞青宿舍的门,室友被吵醒了,只有叶贞青去开门。她一看到叶贞青,像迷路的孩子见了警察叔叔,“哇”的一声哭起来,叶贞青一时慌了,伸出手抱了抱她,她满身酒气,一阵反胃,吐了叶贞青一身秽物,吐完之后她就开始哭,泪人似的,烟熏妆晕开了,和脸上的粉底混在一起,像个糟糕透了的脸谱。她身子忍不住地颤抖,叶贞青一看,原来她穿得很薄,短裙加上V字领紧身上衣。可能吹了风,她意识尚未清醒,身体软塌塌的。

叶贞青忍住刺鼻的酸味,听她稀里糊涂的一通咒骂。

“男人真的没一个好东西,真的,得不到你的时候摇着尾巴像条狗,等把你骗上床了把你睡了,你就一文不值了,跟做鸡的没差别,他们就差扔钱给你了,男人怎么都那么贱啊,我怎么就没遇到个真心对我的……我哪点不好了,要身材有身材要个性有个性哪点比不过别人了?可是,为什么女人要给男人骗?”

“为什么女人要给男人骗?”她一再重复发出疑问,说这话时她眼睛满是哀伤,是的,是哀伤,而不是别的。叶贞青肯定。虽和她不熟,但那一刻,叶贞青相信她的哀伤是真诚的,她并不是别人眼中的坏女生,她的淫邪中带着某种天真而浪漫的成分。有那么一瞬,叶贞青被她虏获了,她想,怪不得男人都要往她身上扑,饿狼一般。但她没法解答她的疑惑。也许男追女逐是世上再常见不过的事,我追你,你追我,有表白有拒绝,有痛快有伤害,是上万年来传承下来的规律。只是那时她还未尝过恋爱的滋味,没真切体会,就不晓得这痴男怨女是怎么一回事。所以,很抱歉,她也搞不清“为什么女人要给男人骗”。这是个无疾而终的疑惑,是宿命一样的难题。

那晚她哭得梨花带雨的,酒劲过后,就拉着叶贞青坐在楼梯口,点起烟,一根接一根地抽。她把烟塞到叶贞青嘴里,呛了她一口,然后她哈哈大笑起来,说了句:“你不适合做个坏女人,你不是那块料。”这是叶贞青所能记得的最后一句话。箴言一般让她战栗,并且深深地自我怀疑。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孤魂野鬼一样,默默的,不说话,楼道很黑,只有嘴里的烟一明一灭。

后来呢?后来她把男生带回宿舍,脱光了准备干那档子事时被宿管发现。自那以后学校就管得严了,她壮烈地被学校勒令退学,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彻底消失了。

不晓得去哪儿了,许是寻找那问题的答案去了。

叶贞青在这个本不该想起她的时候想起她,心里落寞到不行。

骆骏叫她一声,把她拉回现实。她听见他张着嘴巴问:“喝酒吗?”换作别的时候,她会摇摇头说不喝,女人永远不要在男人面前说会喝酒,即便酒量很好,也要说不会。这是推辞,也是假装。可那晚没有来由的,她想起那个问她“女人为什么要给男人骗”的女生,一阵心酸,所以,她长了胆,要让酒精灌满她的喉咙和意识,让空洞的身体被填充。

她爽快地答应了。骆骏问她:“那你喝什么?”

她寡淡一笑,“淡点的就行,我喝不了辣的。”

“没关系的,你喝‘玛格丽特’吧,不是很烈的酒,适合你。”

“嗯,不过我只喝一杯哦,喝完就回去了,学校有门禁,晚归了要被登记的。”

“放心好了,我又不会吃了你。”这句话,骆骏说得有些打趣的意味,但分明是想吃定她的,他的内心有征服的欲望,他晓得这征服要慢慢来,不能着急,一着急就可能鸡飞蛋打倾巢覆卵。

酒保把酒端来,他的威士忌,她的“玛格丽特”。酒吧里的音乐越来越响,人声鼎沸的,舞池里都是张牙舞爪的人,每个人都在说话,每个人都不知道说了什么。

她问骆骏,为什么这酒叫“玛格丽特”,好奇怪的名字。

骆骏说,也许和那个叫什么“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法国女作家有关吧,他喝过一次,觉得还行,再多的缘由,他说不上来,毕竟也不是什么文艺分子。叶贞青用手指钩住酒杯,举起来,灯光迷离,映照在精巧的酒杯里,淡黄色的酒微微摇晃着,很像一个鲜明的梦境。斜底的高脚杯,边沿抹了一层细细的盐,她用嘴唇轻舔了杯沿,又抿了一口酒,酒不烈,喝的时候嘴唇会沾上少许的盐粒,和酒混在一起滑入喉咙,那种感觉很奇妙,味蕾又咸又醇的。叶贞青还是第一次喝这样的酒。她喝酒的时候,骆骏就这样定定地拿眼睛对着她,她皱着眉,半张脸掩在酒杯后面,微微仰起的脖子,细细长长的,皮肤被灯光映着,有了光滑的质感,衣服把她的胸型衬得很好看,微微起伏着,这样的她,真是只诱人的天鹅呢。其实并不是所有女人都能把酒喝得优雅从容的,不过叶贞青不同,她天生有如此禀赋,无师自通,那动作、神情,竟染了柔媚、成熟和圆润。

骆骏看着她,渐渐地,着了迷。

她把酒杯放下,并没有发现他辣辣的眼神,酒精在胃里,暖暖的,有些燥热,她想自己是否失态了,上下自我考量一番,也并没有,都是她多虑了。女人一多虑,就会胡思乱想。

她喝着酒,想起他说的“城市另一面”,于是好奇地问:“这就是你说的,城市的另一面?”

骆骏似笑非笑的,举起酒杯,示意叶贞青碰杯。两个酒杯相碰,发出叮当的响声,像契约,也像亲密的行为。他的表情化解了叶贞青的好奇。他隐隐地吊她胃口,隔了好一阵,终于顿悟般缓缓吐出句:“孤独,我觉得城市的另一面,是孤独。”

3.城市的另一面
欢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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